情,或是女孩家的娇羞,总喜欢用左手捂住嘴。
嫁进朱家后各种新奇的物件足足让她心花怒放,尤其是奇妙的洋货,让她大开眼界,香水就是其中一件最妙不可言的小东西。
不用带香包香囊那么累赘,她四年来养成了新的小癖好,就是只在左手腕上擦香水,这样她既不会太过引人注意,又能若隐若现透着女人的香气,无限风情,她颇为得意,又有一种无人知晓的窃喜。
这些小细节也逃不过李致的鼻眼,从小到大他总在她身边徘徊,用的心思不计其数。
李致有着大夫对气味天生的敏感,她一出现,他就开始追踪她身上的香味。此时他凑近鼻子深嗅一口,闭上眼睛,享受她身上的甜香,别有用心。
多像少年时情窦初开的他,关注她的每一点变化,最懂得欣赏她,满足她的虚荣心。如果朱二少爷能在她身上稍微用点儿心思,他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如果世永哥能像李致一样懂得欣赏她,赞美她,也就不会那么寂寞。
此时浑身痒痒苏苏,她感觉心神荡漾,忘记了处境。呼吸几乎吹到了她的耳边时,她才心里暗叫不妙,猛地推开他,却再无法走脱。
他讨厌她手上拢的那只碍事的金手镯,碍手碍脚,朱家的金镯子,粗暴地扯下来,不理睬她嚷着痛。伸手向桌上,拿出锦盒里的金镯为她戴上。
“每次夜里都想念你,无法入睡,想要这么近地抱着你,这种想法折磨得我好痛苦,你既然要了结,就必须解开我的痛苦,放过我,我才能放过你。”
李致像是喃喃自语,根本不管不顾她的反应,只是把积压了多年的话,说给她听。“每个白天,我就想到如果我碌碌无为,还是那么窝囊的小医生,你一定会看不起我,嘲笑我,然后我就咬牙挺过来,我要你有一天回来时深深后悔,不该离开我。现在你又回到我身边,随手就可以摸到你,真好,真像在梦里。你让我不再恨你,这就算我们了结。”
李致完全不顾她的扭动争扎,见金夕吓得魂不附体,倒平添了几份酒兴,自斟自饮起来。
“对你的恨,就是我真大的原始动力。朱世永为娶满月在施河上架了一座桥,叫金水桥,我当时好嫉妒他,但是我当时什么都依靠家里,自己做不得主。我下定决心要买下来安县城里的一条街,我要为属于我们的那条街取名‘李颜街’,我做梦我们生了一个女儿就取名叫李朝颜,盖大公馆一样气派阔绰的房子,让你们居住。”
他喝酒后,说话的兴致更高昂,白净的脸面上细心敛藏着凶狠的气质,这时突显出来。
“如今青龙街的半条商铺都是我的,未来它的全部也将是我的,剩下的官房只是时间问题。你没想到吧?现在县长是侯堂生,滁州的侯堂生,你还记得吗?那年我带他回家来,你们见过的,就是我滁县教堂医院里一起学习的同学。我们俩联手在来安县任意作为,随心所欲,我说一,没人敢说二。这一切,这一切东西,本来都是打算和你一起拥有。”
他的脸因为靠得太近,有些变形,时而陷入美好回忆,时而冷笑奚落,变化多端,整个人也变得狰狞可怖。
“你喝醉了,有话我们改天再说吧!”金夕使劲推开他。
他靠得太近,手捏得太紧,很痛。“我还没开始喝呢,哪里就喝醉了?我最大的苦恼就是怎么喝都不醉,看到你,我却醉了!”
现在的李致太张狂了,猖獗地让人害怕。
“让我走,不然我要大声喊叫啦!”她一本正经地板起脸孔,甩开他的手,他的手却像八爪章鱼一样粘住她不放,凭是金夕这样虚张声势的人,也唬不住李致。
李致像从回忆的漩涡中,被她惊醒,大声笑骂道:“好呀!你不怕人听见,你就大声喊吧,捉奸要成双!”
退了一步面对她,一种十分有趣的表情,逗弄她面红耳赤:“别忘了,可是你自己走进来我的家门,自己送上门来,你情我愿,用不着给别人看热闹。”
李致索性将她拉转过身,搂在怀里,不管她的挣扎,料定她不敢嚷,让别人知道,他有恃无恐。
“来,来,来,朱少奶奶续继陪我喝一杯酒。索性就让我们这一对奸*夫*淫*妇,尽情耍一耍,我做西*门*庆,你就是潘*金*莲。这种事你情我愿,你不是胆色过人嘛,今天就拿一点胆色来给我见识!如果你不敢,就服个软,跪地向我求情,向我道歉,说你错了,这些年你都错了。你都错在哪里?你知道吗?要不要我告诉你?”
“李致,你疯了吧?说这些疯言疯语,我已经嫁人了,我们男女有别,还是出去说话吧。”
金夕推来搡去,确实不敢叫嚷,房间是插上的,她一个妇道人家,如今和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关在他的房间,任一百张嘴也摘不干净,更何况是她自己走进来的,如今后悔已然来不及。
“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瞒天过海,多干一件还是两件坏事,有何差别?不能让我白担那些年的虚名,这条街上谁不知道你跟我好过?”
镇上的人都知道他们年少时青梅竹马的感情,一定会被当作男盗女娼的奸情,四处宣扬。这种事于男人家不过是风流,于女人家是毁名节,被世人唾骂,永世抬不起头,如果再落到朱家随行人的耳朵里,传回朱公馆,她便成什么人了呢?
金夕听李致这么说,更加畏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