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的传统,结婚时或聘礼嫁妆里,一般放金手镯或玉手镯,穷人家就换成银手镯,还不像大城里里洋气的人订亲时送戒指。金家父母曾给姐妹俩做了一对金镯,里面分别刻了她俩的名字,如今手镯里面刻的字意思是:“李金夕颜”。
如今她不可能是李金氏,她是朱金氏,是朱家的媳妇。李致这样做,分明是挑衅。
无疑是提醒金夕两点:一、她应该是李致的人,如果她不是,她就是背叛。二、他没忘记她,但他更恨她,挫骨扬灰都不能解他心头的恨。但是他暂时隐忍没发作,他眼里分明藏着怒。
“这个我不能要。”金夕站起来,要走人,李致事先已经将手按住她的左肩。
“你这是干嘛?我要走。”她低声责问。
“乖乖坐好,别乱动。我如今可不是什么斯文人。”这并非好言好语,他翻脸比翻书还快,金夕一时愣住,莫奈他何。只能怪自己一时湖涂,进了他的门,后悔莫及。
“我们好聚好散,四年前你不告而别,四年来一直没有给我一个说法,今天自然要做个了断。我们之间就当今天是正式的道别,你给我一个交代,我给你一个了断。”瞧着金夕那神经绷紧的模样,他又故作轻松地笑道:“别紧张!我们神气活现的朱二少奶奶,不会连这点世面没见过,还敢夸口说过着大富大贵的日子么,我们二人一边喝酒一边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说开了,也算作一个了结。我们就此丢开手,各走各的路。”
“我可是有夫之妇,又不是给爷们陪酒解闷的姑娘。我不喝酒——”金夕佯装生气,心里却怕的要命,左右扭动身体,想争脱李致的钳制。
李致脸一冷,毫不客气地说:“少装模作样,以前当着长辈敬酒,出风头的事你没少做,别不识抬举。”
动手强灌了她一杯,因为她侧脸扭动,全洒在她脸上,李致翻脸的速度果然比翻书还快,迅雷不及掩耳,就转成阴险难以捉摸,丹凤眼里一股来者不善的阴风。
金夕看见李致这样善变,肠子都悔青了,都怨自己轻率。自知逃不过,挣不脱,才学乖,壮着胆子说:“放开,我自己来。”
这时,他俩不约而同地想到那年在北大街茶楼,看见麒麟馆姑娘那时,那时大家说过的玩笑话。
只见金夕用手绢儿擦拭了脸,爽快地拿过酒壶,将酒杯注满,一扬脖子喝净,再将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酒杯站立不稳,晃了几圈才停住。
“勇气可嘉,每当这种时候我都对你心生佩服!不禁让我回想起,那天在祭坛上,我因为关心你与文秀,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你,我分明看见,关键时刻你推出满月,是你吧?”眼神里竟然写满阴险笑意,既有替她得意,又含有嘲笑,既嘲笑她,也自嘲笑他自己。
“猴年马月的事情,谁还记得?”金夕咬紧牙关,矢口否认。
四年足够时间让被爱情蒙住双眼的李致冷静下来,重拾细节,一一思考,分析当日的情景:“法坛捉女妖的那一夜,你妹妹满月被猛然推了出来,跌倒在法坛前面,额头正磕在铜制法器的一角,血顺着她的额角流到脸颊,样子极其恐怖,又让人难忘。我永远忘不掉她那张脸,睁着两只难以置信的大眼睛,望着下面众人。我当时被惊呆了,直到秀秀被吓晕倒,我忙着去扶她。”
“别说了,你胡说,根本不是我。”金夕气呼呼,又一次站起来,被他压回座位。
“我是亲眼所见,也不敢相信。她应该知道是你推她吧?以前你还剪过她的辫子,金满月还没学乖,就没提防着你吗?虽然当时我也找了各种理由为你辩解,甚至以为自己是眼花,看错了。但是,后来看到你种种作为,不惜踩着亲妹妹上位,才明白你是什么样的人,你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这才是你。你应该做的一定还不止这些?对我,你也不会手下留情吧?还做过我不知道的得意的事情,说来听一听。反正,今天过后,我们就了结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若当时明明白白地跟我道别,我未必会为难你,你却不说一声就背叛我。”
金夕这几年拒绝想到李致,在心里拒不认错,没想过向他道歉,不想给自己任何后悔的机会。一个常常后悔的人,注定只会活在痛苦的深渊里。她不后悔,所以不用忏悔。
对满月也是一样,她并不后悔做过的一切,有时反而变本加厉地憎恨满月,是她无形地横在金夕与朱世永之间,不肯让位。
李致可以凭着对她的恨意度过每一个难关,她却是死性不改,事到如今,她都不能说句软话,抚平他的伤痛。
每当夜静,李致舔着金夕背叛留下的伤口,他就让自己变成月亮山上的嚎叫的狼,总一天要算总账。
“要怎样才能平息我的恨呢?”他一直想这个问题,今天总算能吐露。
她听这最后一句,有些慌乱,数次想站起身,都被李致按了下来,“你要再敢站起来一次试试!”他走到她的身后,随手插上了房门。
回身坐在她旁边,拉过她左手的衣袖,将脸埋在她的手中,然后将她的手翻过来亲吻了她的手心。
这个动作太亲昵,小细节对她有一丝触动,有一晃神以为回到年少无知时分,但是此时的李致令她害怕到颤抖,她又不敢让他看出来她害怕。
她左手的香水味,是金夕颇为得意的小秘密,她以前为了掩饰小表情,或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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