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木林里,来了一支骑兵队,每个人都穿着甲胄、持握着盾牌和武器。他们的装甲极为为轻便,并不穿戴常见的铁胸甲和宽边头盔,只有锁子甲和内衬铁片的皮帽。
这些人驱使着战马,不停践踏着林间的灌木丛,时不时还拿着狭长的马刀狠狠劈砍一二。之前躲藏到桦树林里的那些喀都灵村民,一个接一个地被骑手们揪了出来。
运气不好又或者躲闪不及的村民,身上还受了些伤害。有些人想要反抗骑手的暴行,可换来的却是带着猎猎破空声的马刀劈砍,身上的粗布衣服可没法保护他们。
只是,在有限几个反抗者之中,的确是有几个手里有武器的人给骑手们造成了麻烦。他们不仅是喀都灵的治安官吏、是那个法律讲述官的兄弟;同时,他们要么身兼屠夫,要么还干着铁匠活计——都得是孔武有力的人才能干的职业。
有些可惜的是,他们的武器不怎么凑手,那些短刀和手斧很难对穿着锁子甲、持握着盾牌的骑手造成太严重的伤害。而反过来,那些骑手的狭长马刀却相当致命。
每当一个反抗者倒地,骑手们都会高呼一声——“沙拉玛什”——这个词是塔普特语里“必胜”的意思。他们不仅是要鼓舞自己的士气,还要威吓那些村民。
当哈拉蒙德策马冲进桦树林里,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就是着这个词汇,这位格林家族的大少爷“唰”的一声拔出了自己的钢剑。
“我必须提醒您,现在您要面对的既不是苔原巨魔,也不是格里苏斯市长提到过的‘改造人’,他们只是一群塔普特某个郡长手下的雇佣骑兵。”在哈拉蒙德准备策马而去之前,一直骑着那匹驽马和他保持一个身位距离的老威瑟,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引得哈拉蒙德思索了几秒钟。
“你说的没错,”哈拉蒙德点了点头,重新把钢剑插回腰间的剑鞘。本来,他之所以会带着一行人来到喀都灵集镇,就是因为不想要在那片树林里继续盲目转悠着去寻找“改造人”的踪迹:与其大海捞针似地去找那么一个人,不如让对方来找他们。现在,虽然还不知道那群骑兵到底属于那位郡长,但是他们散播消息的能力,肯定要比老实巴交和土地打交道的村民要强得多。
于是,在老威瑟诧异的眼光之中,哈拉蒙德至极从马背后面的挎包里拿出一把转轮手枪。因为这是哈拉蒙德之前在上学时的金工实习作品,不属于格林家族提供的武器装备,所以哈拉蒙德才带着他来到了塔普特岛作为防身之用。当然,在进行成年试炼的时候,他不能使用这件武器。
由于这把枪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哈拉蒙德对它非常熟悉,拿着胡椒瓶灌上火药、填入气密片和弹头,再用枪管上折叠的杠杆将其压实这套流程做得那叫一个迅速。最多不过十几秒工夫,八连发的转轮火枪就被他完成了装填。轻轻在手里转了一圈,确认子弹都压严实了,哈拉蒙德才拨开了枪上的击锤。他的两条腿稍稍用力一夹,战马“萝卜”就接受到了指令,紧接着就跟一阵风似地撒开蹄子跑进了桦树林。
这么大一个目标,那群在林地里驱赶村民的骑手们不可能看不到。于是,立刻有三个骑手拨转马头以“品”字阵型迎向了这个不速之客。他们看见哈拉蒙德手里拿着盾牌,可是腰上明明有一把钢剑却没有拔出来,所以一开始真的没有以为对方是来教他们做人的,只以为他是个过路的旅客。
“来者止步!”
阵型最前面的一个骑手一拉缰绳,战马的前蹄微微扬起又跺在松软的地面上,并且发出“希律律”的鸣叫声。这个骑手用马刀指着哈拉蒙德,说道:“奔狼在这里作战,无关的闲杂人等速速离去,要不然连你们也一起收拾了。”说着话,他还虚劈了两下,刀锋斩过空气发出“簌簌”响声。
在格里苏斯给他的那份情报卷轴上,哈拉蒙德看到过有关“奔狼”的介绍,那是一个名为麦西乌斯郡长麾下雇佣士兵的番号,而那个麦西乌斯则是塔普特岛南部王者、维克塞斯国王的封臣。只是那位麦西乌斯并不是后者的铁杆拥护者,对于维克塞斯国王号召全体塔普特人同心协力抵抗约姆斯人联军(他们可能尚不知道软槭人也发动远征)的命令,执行得好像并不怎么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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