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帅气小伙子的身边,居然也站着一个长得很俊俏的青年。
这个青年穿着一身牛仔的打扮,而且的颈上还围着一条鲜红醒目的红领巾。
那红领巾的颜色,娇艳得就如同曼妙少女那火辣辣的热情。
他没有带帽,牛皮帽子此时正在他的指尖上,溜溜地转着圈儿。
但他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既不是那条鲜明艳丽的红领巾,也不是他指尖上的牛皮帽子,而是他银色的腰带。
他腰带的两边,竟然各插着一把精制火枪。
精制火枪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都难免要攫住人的目光,何况,他的腰带上还有两把。
这两把精制火枪,都是左轮制式。枪嘴很长,要比成人的食指,还要长上不少。
这青年人不但有条很醒目而鲜明的红领巾,而且还有个很醒目而鲜明的名字——“双枪将”。
他胸口的袋子里,永远都装着一样东西,那是一块可以佩戴的晶片。
每当他要跟人决斗的时候,他就会掏出这个晶片,戴到他的左眼上。
他右眼的视力很好,好得可以看到一百米外苍蝇上的翅膀,可他的左眼,却远远做不到这一点。
他左眼的视力不但不好,而且竟还有点弱视。
这个几乎不可矫正的天生缺陷,因为有了这块晶片,便不再成为阻碍他变强的不可动摇因素。
所以,他非但对这块晶片保护得很好。而且还十分珍视爱惜。他从来都把它放在身上最容易看到、最容易感受到的地方。
他就把它放在他的心口上。他似要每时每刻都用心去感受着它的存在。
那慵懒的年轻人,似乎已然熟睡,但他却没有发出鼾声。
若有得选择的话,他是绝不是站着睡的,因为他面前就有一张床。
即管这张床无论在谁的一眼之下,都可以看出睡在上面绝不会很舒服,但再怎么说,这也是一张床。
躺着睡。也总比站着睡,要舒服得多。
床上没有睡人,在这个重要的时刻,除了那慵懒的年轻人外,绝没有第二个人会有睡觉的心思。
床上的人是坐着的,大马金刀地坐着,他一个人就已将床的大部分地方,都霸占了过去。
那慵懒的年轻人虽然很想睡在床上,可他似乎连与床上坐着的人,稍微争一下的想法。都懒于生起。
他实在太懒了,好像连动一下嘴皮。他都会觉得是一件很费功夫的事。
所以,他才没有开口。
所以,他才站着睡了过去。
这的确不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姿势,但像他这样的懒人,却已似懒得去计较了。
而大马金刀坐在床上的人,好像一点也体会不到,他想睡在床上的心思。
那坐着的中年人,根本就不会注意他,更别说会体谅他的心思了。
他与那慵懒的年轻人不同,他正入神地思考着。
他刚才听得很认真,也好像听得很明白。
安叔的话并不深奥、复杂,相反地,显得很简单易懂,一听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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