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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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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在路上遇见小满,她长高了好些,背后竟然认不出来。她一个小丫头胆子挺大,竟然能从县城步行走回镇上,三十里地要走上大半天,风尘仆仆。她斜背着一个灰布书包,手上拿着一本书,一边走一边看,还在嘴里小声地背诵诗文呢,走到跟前才认出是她。你们想想,她的脸都被晒红了,映在傍晚的霞光里,我认出她时有多好笑!我父亲都没认出她来,还向我打听这是哪家的闺女。”想到那时的模样儿,李致兀自哈哈地笑。

    金正回忆,猜测:“你讲的是春天的那次,有可能就是那次,她赌气不等我和我爹第二天一早再回龙山镇,她硬要自己回来,吃完午饭就一个人上路走回家。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她在来安县读书时,也有几次是自己走回龙山镇。”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我父亲还想要捎她一程,她竟然直摆手不愿意,坚决说自己能走回去。鞋上满是泥土,大脚趾都挤出鞋来,辫子也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那样子可狼狈啦,哈哈。”

    “你还那么有心,能端详得这般详细,连她的鞋头破了洞你都记住了!”金夕没那么喜欢她妹妹小满,但是自家兄妹欺负可以,见不得外人来拿她取笑,尤其是穿得好,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苟的李文秀听在耳中。

    金夕特别敏感,觉得李致后面的话更刺耳,还是当着县里其他家闺女的面前,提起小满的鞋子上的破洞,好像金家多穷似的,金夕顿时觉得脸上无光。特别看秀秀面上有得色,她一个金枝玉叶,更觉得是看不起金家是一个小商户,不如李镇长家有钱有根基,将原本嬉笑的脸有些冷冰冰。

    金正也护着自家妹妹:“平时小满挺漂亮的,只是太认生,不喜欢搭理别人,熟人面前她还是挺活泼,说话也比别人有趣,还特别会讲故事。”

    李致虽然顾忌金夕的脸色,可是也不免嘴快:“是会说故事,小时候她还说要跟老鲁后面学说书,去跑江湖做个说评书唱快板的呢!”

    那种跑江湖的艺人虽然受人喜爱,却也最遭人瞧不起,金夕反驳道:“小满只有十一、二岁时说的话,那时她一个小孩子家懂什么呢,只是随口说说好玩罢了,如今长大了,你还拿这个取笑她?难怪她平日不理睬你。”

    李致在这方面是个笨拙的后生,没想到马屁没拍成,顺着金夕的话说:“对哦,那时小满还小,她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女孩子,不懂姑娘家以后要嫁人,哪用去跑江湖挣钱呢!”

    “她不是说不做女孩子,要剪了头戴上帽子,做说书的相公么?”金夕瞪了一眼金正,真是不知道他这话是帮谁呢?

    李致看了金夕的脸色,讨好地说:“小满确是挺漂亮,不过,龙山镇上就数金夕最漂亮。”

    他没顾虑到这句赤裸的恭维话明显得罪了在场的其她闺秀,尤其是李家文秀小姐。

    秀秀沉下脸,酸酸地说:“说到底还是金家妹妹比自己家妹妹好。”

    潘少一直将对话记在心里,接话也快:“金家两个妹妹,是指哪个妹妹?是喜欢哪一个呢?”

    秀秀不理睬他,并不想当众纠缠这个话题,没好气地转过头问袁斌:“你跑来干嘛的呢?这么慌慌张张的,跑来又不说话。”

    袁斌愣一下,不知发生什么,然后恍然大悟,突然想起:“大夫人让我来请朱组长入席,也请各位少爷小姐快点过去坐席了,马上就三点钟了,县城来的客人还要赶回去,要早点儿开席。”

    袁斌是大袁郢的袁氏家族宏字辈的子侄,全名袁宏斌,同辈就把“袁斌”二字当作他的小名来唤。比李致大两三岁,长得面皮粗糙显老成一些,一起在镇上私塾上过两年,十岁时跟着同宗伯父袁木匠做学徒,这学了有十年的手艺,名声很不错,至今还未娶上亲。

    小伙子话不多但对邻里格外热心,非常讨人喜欢,又肯帮忙。寿宴用的喜棚、花灯、对联,是袁斌带人搭的、挂的、贴的,前两天就来镇长家帮忙搭好了寿棚。

    朱组长笑盈盈地听他们说笑,这时抬起手,露出腕上精美的手表,果然已经下午三点钟。后生们见他还佩戴着西洋人的名贵手表,更觉得敬重他。

    众后生踩灭了烟蒂,随后出来进门厅入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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