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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得落在一份具有法律效应合规合理的合同上。用合同从而确定当事人耿哥和以小孟为代表的宋胤公司的正规经纪合约,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活动。
签完合同就相当于受法律约束、保护一般,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约束,按合同内所写内容要求去办事,履行法律责任。
小孟只是把这份合同,给耿哥粗略的看了看,至于具体细节他签不签约?这是他的主观决定,小孟无法做任何干扰。
耿哥像模像样地看了半晌合同,转而去问一些小孟,自己真的可以在网上出名吗?真的可以有更多的人理解自己的发明吗?真的可以让外国友人见识见识自己的发明吗?
即使小孟暂时还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依然老成持重的点了点头,并做出了肯定的答复。
耿哥在收到这一答复后,当机立断的就拿起笔来,不管不顾的就在签名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签完之后,反而一脸释然的样子靠坐在木椅之上。耿哥仰头望着因为年久而有些破旧的天花板,良久才吐出一口大气。
小孟这才反应过来,这次进行的未免有点太顺利了,他都不敢相信这一切发生的这么突然。都不用拿着合同去询问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
小孟依然神色不改,又给耿哥递出了一份合同,两份合同是一模一样的,正常的一式两份合同,耿哥收一份、公司留一份。
耿哥活动一下有些酸涩的手指,再次拿起笔来,签下了属于自己的名字。
手工梗——耿率彻底签约了宋胤公司,他也算更早的有了资本的加持,影响力更早的凸现出来。
一切都在朝向美好的方向发展,相信明天美好的事情必将到来。
……
魏曹公司旗下《毒舌电影》因为老板的一些关系并未选择直接注册公众号在毫无名气公众号之内发布,或是注册微博在微博这片流量海洋中激起那么一丁点的小浪花。
而是直接选择在今日头条所对应的娱乐板块内发布,这就是两家公司双持股,并可以拥有董事会席位的好处。两家公司的互相合作都看起来不是什么难事,很容易就相处到一块。
甚至因为这个魏曹公司,刘良还费尽心机的从头条内部挖取了两个视频、音乐数据端处理的团队,帮助他们更快的锁定目标群体。
为此刘良还和头条的创始人团队打过声招呼,告诉他们:“他要挖走两个最好的数据端处理团队,帮助我的公司更快的锁定到目标群体。”
就是这么简单,大家都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最起码表面上要一团和气。至于私下里,刘良没有心思会去想头条系的一些抱怨。毕竟自己选择挖团队做的公司是它的下游公司,暂时和它不发生利益上的冲突,反而是利益上的相互促进。
至于两个团队在魏曹公司里面完成了初期任务之后,又该何去何从?就不是头条系应该考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