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之徒,用来做炮灰再合适不过。
可都留下来,目标又太大,容易引起朝廷的猜忌,何况也不好管理,关键是怕带坏他的少年兵和庄稼兵。
如果不是上次那五百名少年已经快出师了,这些人他是绝对不会要的。
“怎么样?这些马儿都不错吧?”红莺笑着从后面走了上来,这阵子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呀。
“嗯,不错,你这阵子着实表现不错。”秦宇点点头。
少年兵和青壮兵几乎没损失,又得到了锻炼,还白得这么多钱粮物资马匹女人,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唉!以前要不是义父这也不许干,那也不能做,这南漳县城我怕不是早就打下来了。”
红莺却是叹了口气,然后看着他略带紧张的道:“商量个事儿,我想从那些解救回来的姐妹中挑一百人出来,组建骑兵行不行?”
“挑选女子组建骑兵?”
秦宇一副看傻瓜似的看着她,不由得回想起了,当初他向八大王请求组建火器营,然后招募孤儿的那一幕。
难道这妞脑后也长着反骨,想今后另起炉灶?
红莺却不知他的想法,而是不忿的道:“你可别看不起女子,我跟你说,其实骑兵,女人比男人更合适。”
“放屁,就那些娇滴滴的小娘们儿,老子一人就能砍她十个百个!”
“你…”
红莺俏脸憋的通红,手放在剑柄上,欲要拔剑和他比一下,但最后还是压下怒气。
“你别不信,就如黑熊,战马驮着他最多跑一刻钟,就会累的气喘吁吁,但驮一名女子,却可以一口气跑上一个时辰,而且也更加灵活,大大减少马失前蹄的风险。
还有,女子身材瘦小,骑在马上比男人更容易躲避刀枪,减少伤害,不信我试给你看…”
红莺说着,就将不远处的黑熊叫了过来,然后翻身上马,在草地上来回奔驰了起来。
时而藏在马腹下,时而又藏在侧面,时而又驾驭着战马高高跃起,起码跨越了三四米,一米五高。
秦宇惊的目瞪口呆,看了看黑熊那块头,不得不承认,这娘们儿说的着实有些道理。
“黑熊,告诉首领,你能不能像我刚才那般?”
“不行不行,俺不摔死,战马也会摔死的!”
黑熊将头摇的像波浪鼓。
“怎么样?现在信了吧!”
“嗯,比骑术,女人确实先天上有优势,不过,女人的力气可比男人小多了,能挥动几下刀子?”
“这你就不懂了吧,谁跟你说骑兵要像步兵那样,举着刀奋力砍杀的?看好…”
红莺说着换上了一柄马刀,一夹马腹就窜了出去,奔向了远处的一群羊。
只见一道道鲜血飞溅,不到片刻,十几头羊,就全部倒在了草地上,身上都有一道又长又深的血口,而红莺根本就没有扬刀。
“你个臭娘们儿,你杀一头就行了,干嘛全部杀了?”
秦宇却是气得跳脚大骂,这些羊,可都是要用来给少年们补身体的。
不过,他也看明白了,骑兵确实不需要举刀劈砍,只需借着马速,将刀刃对准目标连拉带拖就行。
所以力气大小,还当真可以忽略,何况他知道,真正的骑兵对决,其实只是一两个回合罢了。
像那种在马上,大战几百几十回合都只是传说。
如果战马相同,骑术相差不大,高大威猛的男子骑在马上,双方冲杀,还真就不一定能打得过身材娇小的女子。
而且一旦打不过,跑都跑不掉,追杀溃兵也绝对是把好手,至于骑射,大明境内没多少人玩儿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