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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均此时心急了,平白无故的被这样陷害。气急败坏的陈宏均敲打桌子大喊道:“不是的,法官你相信我啊。我手里有动物园贩卖动物的证据,但不是我自己在卖啊。陈太作为院长,我是没有权利跟他直接接触。但动物园卖动物,怎么可能跟院长脱得开关系啊?我确实是想洗白,想少坐牢。但我不是主谋啊,怎么成我了呢。”
法警此时安抚这陈宏均,而证方律师此时手忙脚乱的不知道在翻找些什么。
而相对的,陈院长身边的反方律师气定神闲的说:“法官大人,你听到陈宏均的话了没有?他说的是动物园卖动物,怎么可能跟院长脱得开关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陈宏均你也只是在猜测了?如果猜测都能作为证据的话?是不是判罚的有些太草率了呢?”
“我特么,我说谎我不是人啊法官。就是我舅舅让我卖的动物,我来这工作之前连只鸡都不敢杀。为什么我会那么熟练的买卖做账?还不是可以捞到油水。但你让我自己来,我自己肯定不会做的啊。特么是你害了我啊,陈太你个王八蛋。”陈宏均显然此时急了。
法官敲了敲手里的锤子:“介于证人太过激动,那么先请证人离席休息吧。关于陈宏均指正陈太贩卖动物的指控,因为证据不足暂且延后。证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或者证人?”
“有的有的,法官你等等。”证方的律师似乎从头到尾没帮陈宏均解释过,只是不断的翻看这自己手里的文件。
路桥此时才看出了端倪,自己这边的律师怎么看怎么像个刚从大学出来的新人。手忙脚乱的根本派不上用场,反观陈院长身边的那位看起来就像是饱经沧桑的感觉。
老鸟与新手的对决,在律师的对决上已经落了下风。
所以陈院长此时才无所畏惧的笑着,不说话等着自己的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我找到了,我找到证据了。我这里有一份视频资料,这个视频资料能够证明院长曾经贩卖过孔雀肉。”证方律师此时才从一大堆的资料当中找到了一张a4的视频截图和手机截图出来。
证方律师此时开口:“这是一个微信截图和视频资料,这位暂且称呼为证人B的用户。当然证人B此时不肯出庭或者查不到对方的真实身份,但能看得出来证人B在回乡的时候跟动物园买过孔雀。当时证人B就提出要询问是否合法询问过领导层。这里,你们看头像。我想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个头像跟院长本人有多像了吧?他在聊天内回复了证人B,说保证合法。这里可以证明,院长陈太曾经贩卖过孔雀。所以应该判贩卖成立,我说的没错吧法官大人?”
这证据显然还是路桥和苏月从小卖部老板那里弄来的,路桥知道后来老板跟苏月也发了不少。但相对的都只能证明动物园贩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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