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他的子孙们的时代,一大批中下级的魔法师们被填充进了社会的各个角落,魔法,也真正成为了渗透在这个国家血脉之中的一种元素……法术加强了农业的收入,法术增加了建筑的速度,法术保证了商业的流程,法术让整个国家处于不败的战争之中……
这也是这个起源于贫瘠的西封邑地,原本不过是一个帝国偏远子爵领的国家,最终能在区区百年之内,成为了大陆的棋盘上一角的原因。
然而,对于一个国王来说,这并不一定是一件令人高兴地事情,
“我小的时候,曾经问过祖父,魔法学院的院长,是不是我们这个国家最伟大的人?”目注着窗外的世界,皇帝缓缓开口道:“而祖父的回答是,院长阁下是伟大的法师,但他应该不是王国之中最伟大的人,因为一个王国之中,只有皇帝,才是最为伟大的人。”
“可是随着我逐渐长大,我忽然意识到一些事情,有时候,强大,就等于是伟大。”他说着,但又不像是在说给谁听,只是在叙述而已:“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师想要当皇帝,谁能拦住他?成千上万的士兵还是精锐的骑士?”
“我的陛下,**师……当皇帝对他们来说确实很容易,可在历史上,没有几个**师愿意那么做。”
财政大臣谨慎的开口道:“法师拥有一块领地的记载很多,但即使是那些最为邪恶的法师们。或者是在法师们最为辉煌的年代,大奥术师们的年代,法师们也没有成为国王,只是拥有着各自的城堡,甚至连仆人,也是魔法构造。”
“说得对。法师们常说,一个人如果热衷于权势,那么必然不可能踏上法师的道路,至少,不可能成为一个能力强大的法师。而法师的**,也并非是一般民众**体能够满足的,他们最终总是会发现,除了自己的力量,其他的并不需要依靠。也只有他们的力量,才能满足他们的野心。”
皇帝笑了笑。
“……但对于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野心,那么他们还帮助国家干什么?”
财务大臣呆了呆,在脑中重拾起一个疑曾几何时,他记得年轻的自己,也曾经向他的父亲发出过这样的疑问。
而金鹈鹕的上一任家主轻描淡写地总结出两个字。
“方便。”他说:“法师们虽然强大,但毕竟不是神只,有太多的知识需要他们掌握,他们没有兴趣去插手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毫无吸引力……所以,他们需要一些对这些事情有兴趣的家伙们帮助他们管理,保证他们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他们喜欢的事情中去。”
但是金鹈鹕的现任家主,却很明白这些话只有在外人的嘴里才是如此的轻松——皇帝,不可能甘愿只是作为一个名义上的掌权者,不可能甘愿只是一个管家,一头在需要的时候予取予求的工具……那简直和女表子没有任何的区别!
皇帝,应该是至高无上的,至少在天穹之下,他们应该如此。
他们或者不会介意虚无缥缈的神权,但是他们绝不会容许一个凡人来分享,甚至是拥有凌驾于他们的权力。
然而现实却并不能够事事如意。
不管皇帝愿不愿意,如果不是法师学院,图米尼斯王国根本就不可能拥有现在的国土,充其量只能是夹在火纹和帝国两个大国之间,细碎的缓冲领地的领主之一,而现在如果没有了法术学院,恐怕两大国度都不回放过这个只有他们二分之一国力,却一直哽在喉咙上的尖刺。
实际上,帝国对于实现这种想法的试探,便一直也没有停止过,而火纹王国,那个野蛮而古老的国度,则在沉默之中,积蓄着可怕的令人无法预测的力量。
“我并不担心**师们,他们拥有着的力量,早已将他们的层次推到了我们无法触及的程度,但可怕的是,现在的图米尼斯,并不是只有**师,也不是永远只有**师。”皇帝说道:“就像那个小家伙说的一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而百年后的事情,必须现在开始,才不算晚。”
……
……
“果然,这还真是个百年大计啊……”爱德华放下手中的羊皮卷轴,叹息了一声。
因为国土勘测和统计这类事情也要借助法术,因此图米尼斯的国家地图,学院之中也有一份,不过当爱德华因为些许的好奇而调了这些资料来看后,他发现自己似乎又碰上了一些麻烦。
他的封地距离罗曼蒂并不遥远,三百里,快马一天一夜就可以来回,领地中有一条河流经过,森林和谷地也并不缺乏,这样的地方,想必土地应该也算不上贫瘠。更是临近王国通往东北方领地的沿线上,算作是交通便利的好地方。
可爱德华现在却宁可它的交通并不那么便利,甚至是离着首都更远一点才好。
看看这片领的辉煌纪录吧……
第二十八任的领主横死。
第二十九任的领主统治了两年便放弃了领地,改封为一块在西封邑地里的荒芜土地。
第三十任的领主卷入了一场领主之间的纷争,横死……
第三十一任的领主卷入了一场领主之间的纷争,横死……
……
最近五十年之中这里已经更换了十二任的领主,其中三个横死,五个卷入了领土纷争而死亡,还有三个是干了不足一年就交卸了责任,宁可换上一块养老的领地,而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任。也就是上一任的领主——他差不多干了十年,但九年半的时间,似乎都在首都之中打酱油。
爱德华其实倒是也可以延续这种生活,
如果这样做的话,他差不多也可以拿到每年三千金币左右的税金,那是足够任何一个小贵族家族挥霍一年的费用,用来给一个英雄养老已经算是奢侈中的奢侈。
可爱德华并不想要延续这生活。
毕竟说起英雄,他能想到的似乎只有被斩首的德拉克拉,还是被烧死的圣女贞德?英雄这个单一的称号能给一个人带去除了虚荣之外,恐怕没有任何好处,而这一层光环只会让人背负上沉重的枷锁,变成一个公众希望的角色或者最终走上堕落者的道路。
要想按自己的希望生活,还是得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的。在潜意识之中,爱德华未尝不希望能找到一个地方,没有肮脏的权力纷争,可以安心享受生活的乐趣。但是这里不是用钱就可以买到安宁的商业社会,要想得到一片乐土,只有依靠自己去开拓,去守护。
“还得把半精灵们安排到里面,所以看来,恐怕得耗费一大番的工夫了。”心灵术士微微闭上眼睛,手指在地图上轻轻敲打着,勃艮第这个地名旁的,一行红色小字。
布莱霍克家族领地。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实际上,布莱霍克家族的整体实力在王国内并不居于前列,但却很少有人没有听说过布莱霍克家族骑士团,这支人数始终徘徊在五百左右的巨鹰骑士,却是图米尼斯,甚至是整个大陆上任何一股势力都垂涎的强大军事力量。
那是一只翱翔于天空的骑士团。
巨鹰。与鹰没有太多区别的飞禽,只是体型上,可以生长到超过十五尺,拥有着三十呎的翼展,可以搭载小型弩炮,以及魔法使用者的,恐怖的战斗提到布莱霍克的话,这是第一个应该想到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