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右肩上斜拉一道大约十公分的疤痕,是陈旧性的。
翁千歌回过神,点点头。“嗯。”
“这疤不是这次受伤留下的。”
顾沉摸了一把,“好像有些年头了。”停下看了看翁千歌。
“你,记得是我什么时候怎么弄的吗?”
“……”
翁千歌默然。
记得,这个她记得。
那一年,翁千歌在初中部,顾沉在高中部。同在一个学校,碰面的机会也多了。
进了学校没多久,翁千歌就从别人耳朵里听到了顾沉的名字。
彼时,顾沉已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中部钉子户般的第一,校篮球队队长,擅长游泳、长跑……这样的人,就是文学网站里走出来的言情男主。
下一节课是体育,翁千歌换了衣服,和封筱筱等一群女孩子往操场上走。
“哇!”
“顾沉加油!”
操场上,在举行篮球赛。观赛的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女孩子们占据了最佳观战位置,都是给顾沉加油的。
封筱筱眼睛一亮,拉拉翁千歌。“小鸽子,是顾沉哎。他好受欢迎啊!这些,都是他的迷妹呢。”
嘁。
翁千歌笑笑,捏捏封筱筱的脸颊。
“你不就是顾沉的头号迷妹吗?这么多情敌,不吃醋吗?”
“吃醋?”
封筱筱歪着脑袋看她,坏坏的笑。
“我就是吃醋,也应该吃你的醋啊。顾沉除了你,眼睛里看得到谁啊?”
封筱筱叹着气。
“哎……这些小姑娘不知道,她们眼里的风云学长,背地里其实翁大小姐的忠实舔狗呢。”
“别瞎说!”
翁千歌瞪她一眼,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抬眼看向操场中央,顾沉正一个跳跃,扣篮、入球。立即爆发一阵轰鸣的掌声……
别说,顾沉长大了,比刚到翁家时白净了不少,再不复当初脏兮兮的乞丐样了。
翁千歌对顾沉的态度还是一样,各种嫌弃、各种挑剔,可是,顾沉严格履行对翁华清夫妇的诺言,无论遭受怎样的白眼,该照顾翁千歌的地方,从来没有马虎过。
“小鸽子。”
封筱筱凑到她耳边,小声说。
“你对顾沉好一点吧,他那样宠你,不说做的和他一样,给个好脸不行吗?”
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这样说。
翁千歌心想着,她真的有这么不待见顾沉吗?好像是。这是从顾沉来到翁家后,就形成的局面和习惯。
改掉,有那么容易吗?
“哼。”
翁千歌哼哼,“既然筱筱开口了,那我就试试吧。”
那个时候,翁千歌确实是有心想要和顾沉缓和关系的。
只不过,发生了一些意外,让他们的关系陷入了新一轮的僵局。
那一天,是顾沉的生日。
之前的一个礼拜,翁千歌拉着封筱筱,逛遍了整个海城,最后托了不少关系,辗转为顾沉弄到的生日礼物。
拿到手后,翁千歌还挺不放心,一直问封筱筱。
“顾沉会喜欢吗?”
封筱筱直朝她翻白眼,“科比签名篮球,他要是不喜欢,我把它给吃了!”
“嘻嘻。”
翁千歌傻乎乎的抱着球,“倒也不用,但你这么说,我就放心啦。”
到了顾沉生日那天,从早上开始,翁千歌就很有精神。坐在顾沉的单车后面,愉快的哼着歌。
顾沉想问不敢问,但她高兴,他就高兴了。
快到学校门口时,顾沉脚落下踩住了地面,等着翁千歌下来。
这是翁千歌的意思,她不想让同学看到他们一起。
但这天,翁千歌跳下单车,却没有立即就走。双手背在身后,仰着粉嫩的脸颊望着顾沉。
“放学等我吗?”
顾沉愣了下,不太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每天接送她,和她一起上下学,不是惯例吗?
但他还是点头应了。“嗯。”
哼。翁千歌满意的轻哼,点着脚尖。“我想吃朗姆口味的,双球,记得给我带。”
说完,也不等顾沉回答,转身走了。
顾沉看着她的背影,低低一声:“好,记住了。”
嘴角一点点笑意。
翁千歌近来喜欢让他买各种东西,小吃、小玩意。但她从来不给他钱。
他们的零花钱,都是左云给的,一视同仁,两个孩子一样多。
翁千歌以为,反正也是花的翁家的钱,她哪里有什么负罪感?
她不知道,顾沉从高中起,就已经自己赚钱了。尤其是花在翁千歌身上的钱,他怎么能用翁家的?
尊严,不允许他这样。
但他没告诉翁千歌,因为,他还不够成功,不够强大。不足以……配得上她。
还好,千歌要的都是他目前给的起的。为了将来给得起更好的,顾沉发誓,他一定会出人头地!
那天放了学,顾沉提前十分,去了学校斜对门那家超市。千歌嘴巴刁,学校里虽然也有卖的,但味道不行,她会生气。顾沉不愿意敷衍她。
买好了冰淇淋,顾沉拎在手上,出了超市门,往左拐到路口,这是他和翁千歌每天汇合的地方。
算算时间,千歌也差不多该出来了。
顾沉点开手机,准备练习一下听力。
“顾沉!”
顾沉抬头,丁蔓朝着他跑过来。跑得太快太急,脚下崴了一下。
“怎么样?”
顾沉本能的伸手扶住她的胳膊,拧眉道,“有没有扭伤?”
“没有。”
丁蔓站稳,转了转脚踝。笑道,“我哪儿那么娇气啊?就是一时没站稳而已。”
顾沉愣了下,是他犯傻了。和千歌在一起的时间太长,思维也发生了改变。千歌无疑是娇气的,就算没有扭伤,也会红着眼眶朝他抱怨……
试想一下那个画面,顾沉忍不住弯唇微笑。
学校门口。
刚走出来的翁千歌和封筱筱,顿时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