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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八节 海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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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风,轻柔的海风,清新的海风,自然的海风……

    这很好。阮福寿对自己说,顺便把早已经打空了的弹鼓从冲锋枪上卸下来。然后,在他把手伸向风衣口袋、去摸一个新的弹鼓的时候,他又说,要是风力能够再大一点,那就可以把空气里面的令人作呕的味道全部去掉了。

    “你必须明白,”他接着说,声音很低,只有躺在他的右脚旁边的那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可以听得清楚,“我闻到的那些气味让我感到非常恶心,就好像有一只虫子在我的胃里面蠕动,蠕动,似乎永远不会停止……”

    阮福寿开始反复的念叨那只正在他的胃里面蠕动的虫子,一遍又一遍,没完没了,期许他的听众可以提供一点安慰性的表示,然而,那位穿着警察制服的听众一个字也没有说——事实上,他只是趴在沙滩上,脸紧紧的贴着沙子,而且一半身体浸泡在海水里,看起来已经死了。

    理论上,他应该已经死了,就好像其他三十二个穿着警察、军服或者浪人服装的日本人一样:五分钟前,这些家伙突然冒出来,以为靠着一支手枪、十九支步枪和十三把武士刀就可以阻止他参与的军火交易,把所有犯人抓起来送到监狱里面,结果还不到一分钟就被早有准备的枪手全部干掉,一个也没有跑掉。

    三十三个日本人,被三支自动步枪和十二支冲锋枪射击了至少三十秒,现在他们都躺在海滩上,毫无动静,也听不到呻吟和呼吸,应该已经死了。

    不过阮福寿暂时还不这么认为。几年以前,他还在越南军队服役的时候,曾经指挥一支部队配合美国雇佣军清剿黄花探的反抗军,就是在那个时候,每当那些美国佬喝多了,就会告诉他很多可以帮助他在战场上保住性命的行为准则。而其中一条就是,永远不要轻易相信你的敌人已经死了。

    必须保持警惕。阮福寿装好新的弹鼓,把枪机拉柄拉向后方,然后松开手。那些美国佬说过。如果在战场上看到一个倒在地上的敌人,不要急于靠近或者穿过他,要仔细观察,从一个他的武器不容易打到的位置,比如背后。慢慢靠近,再迅速把他的武器踢到一边,最后检查他是不是还活着——如果他还活着,就给他的脑袋一枪,确保他真的死了——因为只有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敌人。

    当然,这是一般的操作程序,标准步骤,通常用于比较正规的战斗,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简单的:如果看到倒在地上的敌人。不要管他是死了还是活着,直接把一颗子弹送进他的脑子。这样,就算他是一种叫做zombie的怪物,他也不可能再爬起来咬人。

    就是这样,非常简单的工作,只是稍微有点,嗯……

    “其实,你知道我也知道,我们两人没有私人恩怨,我不喜欢你但是也不讨厌你。更不憎恨你。只是……”阮福寿摇了摇头,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伙计,我只能说我感到非常抱歉。不过生意就是生意。收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

    是的,拿了别人的钞票,就要把别人交待的事情做好。阮福寿充满感慨的想着。他曾经犯过这种错误,虽然拿了薪水但是在做事的时候却偷奸耍滑,找借口规避麻烦。结果让上司和上司的上司非常生气,以至于丢掉了第一份工作。

    其实他很喜欢那份工作。大多数时候很轻松,但是收入相当不错,还有一百多个人可以指挥,而且受到人们的畏惧和奉承,是一份十分理想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工作一般很难找到,没有几个空缺,却有很多人竞争,想要取胜就必须依靠关系,依靠金钱,有时候还需要一点运气……总之,事情非常麻烦。

    丢掉它真的非常可惜。

    “我不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我想,没有人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阮福寿最后咕哝了一句,把枪口对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警察,停顿了几秒,然后食指轻轻的动了一下。

    “哒哒哒哒哒~~”,现在他真的死了。

    “我这边已经解决了。”

    “我早就解决了。”有人笑着喊到。

    “现在我也干完了。”一个声音叫到,伴随它的是自动步枪的短促射击。

    “再加上我一个……”

    “我这里也解决了。”一个接着一个的,阮福寿听到他的同伴高声宣布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然后,一个声音从某个有点远的地方飘了过来,还有沉闷的枪声,“砰”、“砰”、“砰”……两支“水蟒”手枪,十二连发,接着又是十二发。他不知道这二十四颗子弹到底钻进了哪个人的大脑,或者钻进了哪些人的脑袋,或者身体。如果是第一种结果,那幅情景一定非常的……

    恶心。除了这个词,他想不到任何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幅情景。

    当然,这种事情那个家伙做得出来。阮福寿记得那个声音的主人,一个从圣弗郎西斯科监狱逃出来的墨西哥佬,据说以前是某个匪帮的匪徒,跟着一个叫做“大砍刀”的老大四处抢劫和杀人——他是一个杂碎,但不是这队人里面唯一的杂碎,还有一个美国人,被人称为“红脖子”,喜欢用自动步枪和匕首,整天吹嘘并且宣称要重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丰功伟绩”:猎杀印第安人,再把他们的头皮剥下来……

    他绝不只是宣称要这么做——阮福寿刚刚转过身,就看到那个美国人把一块显然是人的头皮的、血淋淋的东西放进他的背包,然后在几乎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若无其事的擦掉匕首上面的血迹,放进刀鞘,最后才向领队举起右手。“我的事做完了。”

    “我讨厌这个家伙。”阮福寿听到领队在低声抱怨,点点头,赞同的说:“我也不喜欢他。”

    “我一样。”第三个声音插进来。两人同时转过头,看见这次行动的最高负责人,一个姓黄的菲律宾华人,有一个绰号叫做“靓仔”。据说是洪门某个堂的成员,正用一副恶心得快要把昨天的晚饭吐出来的表情看着他们。“那个家伙,还有那个墨西哥人。你们看,他们干的那些事情……”

    “你不应该雇用他们。”阮福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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