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情况可能更加明显。
托马斯还是不够了解他的指挥军士。
“我对他们没有敌意和偏见,指挥官。但仅仅击溃他们并不合适。”文德嗣解释到,“溃败的士兵会洗劫他们见到的任何一个平民,会造成很严重的破坏……”
“但那与我们没有关系,不是吗?”指挥官反问。
“的确。”指挥军士极不情愿的承认到。
“我们的任务是解救使馆区的外交官和美国公民,以及中国皇帝。”托马斯继续说,“至于这里的平民,请恕我直言,到目前为止,不断向我们发动攻击的就是这些人。也许溃败的士兵会抢劫他们,但很遗憾,我不会帮助我的敌人。”
“但如果我们在他们陷入危险的时候帮他们一把,也许会改变他们对我们的态度——”
“如果!”托马斯打断他,“如果太多了,我的朋友。这么多如果会让你把命丢掉。这里的平民恨我们每一个人,一次拯救并不足以改变他们的看法。”
“也许他们会。”文德嗣仍然坚持着。
“我可不会将安全寄托在也许上面。”指挥官摇了摇头,“我们的底线是不主动攻击这里的平民,但除此之外,不做任何事情,除非老板或者某个级别比我更高的指挥官命令我们去做——而现在,伙计,我们的任务是打垮那支部队。”
文德嗣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最后,他什么也没有说,而是将注意力都放回那个让他沮丧和头痛的命令上面。在他和托马斯谈话的时候,部队已经从行军状态转换为攻击状态,士兵全都散开了,用最快的速度找到可以充当掩蔽的东西并且藏在后面,然后将枪口对准目标即将出现的方向,机枪和迫击炮也架了起来。
雇佣兵将他们受到的训练完美的发挥出来。即使没有时间挖掘散兵坑或壕沟,但他们还是建起了一个极具威胁的阻击阵地。
然后,他们要做的就是等待。
这不需要太长时间——理论上如此。侦察分队一直密切的关注着那支部队,不时送回一个有关它的消息。根据这些消息中的最后一个,指挥官们推算,最多还有十五分钟他们就会与目标相遇——不过实际上,差不多经过了十五分钟的两倍,他们的动作迟缓的对手才出现在雇佣兵们的视线里。
在他隐蔽的位置,文德嗣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的目标,然后慢慢摇了摇头:那些正在走进战场的士兵对四周危险毫无察觉,不但步枪还挂在肩膀上,或者横在脑袋后面,而且所有人只是低着头看着地面,或者仰望着天空,用懒洋洋的、如同乡间漫步的步伐缓慢向前走着,似乎根本没打算和什么人作战。
既然士兵上是这样,那么理所当然的,指挥这支部队的军官同样是这样。这些人与他们的士兵的唯一区别在于,他们都骑着马,给雇佣兵提供了一些明显的、易于夺取的靶子。
就像在靶场一样。
文德嗣做了两个深呼吸,将看上去级别最高的那个军官放进他的准星,手指放到扳机护圈上面,最后再等了几秒。
“开火!”托马斯喊到,随即文德嗣把子弹射进了靶心。
突如其来的猛烈打击、但更重要的是战斗一开始就失去了大部分军官让董扶祥派出的这支部队陷入了混乱当中,没有人可以反击或者组织反击。甚至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惊慌失措的士兵竟然没有找出攻击来自什么方向——即使机枪的扫射声是如此明显,而且还有曳光弹的轨迹作为指示。
当然,既然他们现在找不到,那么当他们找到的时候,一切也都太晚了。
既然秦朗的命令只是击溃,战斗刚刚开始就已进行到最后一部分。
“上刺刀!”某个叫做弗鲁豪夫、总是以为自己还在海军陆战队的家伙站起来,挥舞着一支步枪,对着雇佣兵大叫:“陆战队员们,跟我来!”
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真的冲了上去。
“我们是陆军。”文德嗣一边叹气,一边将他的短得如同匕首一样的——实际上那就是一把匕首——刺刀摸出来,挂到枪口下,和其他士兵一起跟在营指挥官的后面,向着那支正试图摆脱混乱的部队,冲锋。
它一下就崩溃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