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朗有这么好的身手吗?”
“宋朗当然有这么好的身手,别看他平时是个脑力派,其实他的体能、格斗、射击都非常优秀,只是平时不露而已。”老张说。
林秋浦倚在警车后面,一言不发,老张以为他是吓到了,走过去递上根烟,说:“你真是运气好,这把枪要是被他抢了,你麻烦可就大了。”
“张警官,报警人不是明明白白地说自己看见了宋朗吗,可这人裹成这个样子,报警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哦,你说得有道理,那个人没有留联系方式,确实有点可疑。”
“我们再搜一下,楼里还有没有其它人。”
这一搜,真的发现了另一个人,一个头发凌乱,手上有纹身的小太妹,把她带回局里,她说自己晚上没地方去,在这里过夜,刚才确实听见枪声了,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问了许多遍,她始终是这套说辞,而且拒不承认自己认识那名歹徒,最后只好放了。
离开公安局已经是凌晨两点,考薇感慨这一夜真是漫长无比,她迫不及待地回到家,巷子里安静异常,巷口的老头不知被谁放了,考薇猜想是绷带男干的。
进了家门,绷带男已然不见了,考薇一阵失望,里里外外找了一遍,她突然想起来,从阁楼的窗户爬出去,看见绷带男像个石像鬼一样蹲在屋顶上。
“你是蝙蝠侠吗?”考薇打趣道。
“不知道该怎么和你告别,准备悄悄地离开,还是被你发现了。”
“你刚才劫持了警察?”
“不那样做,我逃不出去的,真的好惊险啊!”他苦笑。
“那瓶酒还剩一点,陪我喝完吧!”
绷带男只好下楼,和考薇一起喝酒,孤男寡女,酒精作伴,似乎是要发生点什么的前兆,但宋朗知道,比起那点生理上的吸引,两人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共通,他们有相似的痛苦,有成为朋友的潜质。
“当警察好玩吗?”考薇问,她的脸颊在酒精的作用下微微泛红。
“当警察,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事情。”
“好羡慕你哦,我的一生所爱全部寄托在一个不会回来的男人身上。”
“别伤感了,喝酒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情,咱俩每次喝酒都要哭……差不多也该开始新生活了,你我都是,王希给你留了不少钱吧?”
考薇把那张银行卡放在桌上,“回来的路上我看了一下,六十多万,好多钱哦,买房子还是买车呢?或者做点小生意。”一想到可以大把花钱,考薇就很高兴。
宋朗拿在手上反复地看,“先把债还了,然后学个一技之长。”
“啊?上学,我最讨厌上学。”
“如果你不为想要的生活努力,就要应付自己不想要的生活,趁年轻,学点东西吧!”
考薇撇了下嘴,她说:“你以后呢,警察肯定当不了了吧?我好像明白你的脸怎么了,你是不是作了整形手术?那咱们以再见面的时候,我还会认出来你吗?”
宋朗拿起酒杯,这是最后一点,他说:“我会和你打招呼的,认不认得出来,那是你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