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落过了好几日,地上仍是白茫茫的一片,唯独好在天已经放晴,明媚的阳光照得积雪反亮。
夏母抱着衣服检查了一遍,在上衣腰间扣子出,发现了一道巴掌长的破口,露出了里面单薄的棉花。
“你这孩子,怎么划破的?”
彤素道:“我去搬柴火来着,没想到脚下绊了一跤,往旁边躲,却不想,被钉子勾出,扯破了。”
夏母失笑:“毛毛躁躁的,好在手没受伤是最好,衣服破了不打紧,我给你绣点花纹,你要竹子还是云朵?”
“要竹子!”彤素讨好笑,夏母摇摇头,把那棉袄拿去,飞针走线,不多时,一丛翠绿色的竹子便在衣摆上轻轻摇曳。
“娘,你会绣花呀?真好看!”
夏母一遍收着线,一遍道:“当年我还没认识你爹的时候,是跟着婶子讨生活的,她会一手好绣活,我们就靠缝点帕子,卖到城里那些有钱人府里,赚钱饭钱。”
“那后来呢?”
“后来啊,你那婶婆病死了,我也成了流民,知道被你爹救了。你爹那会儿已经进了陛下的军里了,当个百夫长,他们攻下了英州,分粮食,我跟着一群乞丐去讨吃的,便从此认识了他……”
夏母说着说着,目露哀伤,眼眶微红摇摇头:“算了,现在讲这些,都是过去了,衣服缝好了,你快穿上,别着凉。”
彤素应了一声,把袄子穿好,夏母收拾着针线,一回头,看见趴在门口的小狼崽,笑道:“你瞧小黑,它爬在那儿也听故事,也听迷了。”
小黑什么小黑!
晋问廷怏怏地不想动弹,他才不是听故事听入迷了,只是还没从巨大的震惊里回过神来,心情复杂,没有动弹罢了。
夏清斋——他是从夏母平时和彤素说话时知道她名字的——原来是个……少女?
那她为什么一副男装打扮?她还敢一个人进山砍柴!她才多大,有十二三岁吗?她知不知道山里野兽众多,可是危险的很!
彤素轻快走过去,把晋问廷抱到怀里,掂量掂量。
“人家都说‘猪皮狗骨,三天两日’,说的就是小狗受伤了,好得快。幼犬的骨头容易长,一般骨折半个月左右就长出骨痂,一个月左右就能愈合。他是狼,野性重,肯定好的更快。”
晋问廷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可怎么躲,都躲不开身下微微的绵软,还有淡淡馨香无法逃离的飘入鼻端。
他越发紧张浮躁,若非短毛挡住脸,只怕已经让人看见,他脸上微微发红了。
要是换成几天前,这会儿他肯定一口就咬过去。
敢抱他?
找死!
但现在,知道这是个女孩子了,他反而不好意思咬下去了。
怎么说……也是她救了他。
说起来,这个夏清斋也很奇怪,给他骨折的后腿上夹板,绑绷带的时候,手法熟练得好像专门学过医似的!
麻利又精准,吃东西也很注意给他滋补,就算不用药,这么固定着,好的也很快。
但是……
晋问廷皱了皱小脸。
她和她母亲聊天里说的,他爹当初是个百夫长,还是在皇祖父刚起誓不久的军队里,那就是嫡系部队。
嫡系军官的妻女,便是父亲去世,抚恤也不会少,他们如何会落到乡村,以至于需要女儿扮男装,来撑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