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夸娥勇,另外一叫夸娥桀,两个人在神话时代中也是非常的具有名气。脍炙人口的愚公移山,就是天帝命令他们哥俩搬走了太行、王屋两座大山。
但传说终归是传说,他虽然长得膀大腰圆,但比起搬大山恐怕还差得远了。
铜皮铁骨的行尸越杀越勇,也不知是不是穆文斌给我的偷天符有了用处,他们的指甲、乃至皮肤,都仿若神兵利器般坚不可摧。
夸娥勇眼神变得很兴奋,他一挥手,叫散了其他人。
自己摩挲双拳,奔着行尸冲过来,“咣咣”几声,一拳一个打飞了出去,山鬼花钱的震颤,连我都能感受到那种恐怖的怪力。
他自几十丈的城门处跳了下来,兴奋道:“来啊,老子在这儿都要憋出火了,总算有人能过来陪我解闷,你好好坚持住,可千万别死那么早!”
我说:“你是天庭的神仙?”
“没错,老子是大力神!怎么样,怕了吧?”
“那为什么要你来看大门?对了,你知不知道在俗世大多数人的眼中,那些地位低下、或者没有能力的人,才会被委任这样的职责,似乎你并不受到他们的重视。”
我故意挑拨离间,夸娥勇的种种表现,显然是对他自身的工作很不满。
而我也想通过他获得更重要的消息!果然,他的表情渐渐凝固,不像一开始那么的兴奋。
“我是天庭的勇士,自然要受到天庭的调配。”
我说:“对了,你知道蟠桃会吗?”
“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资格去参加。我有一个朋友,他曾经也以为自己很重要,可那号称天庭的盛宴却没有他的名字,于是,他很生气。”
“你是说弼马温!”
“看来你们认识。”我似笑非笑道:“我来太祖龙山是想改变,你是打算拦我,还是与我动手?”
说着,我抬起手,掌心跳动着的金龙乃是太祖龙脉所诞生的一缕真龙之气。此时,那高大的城门后,突然升腾起了一缕氤氲之气。
夸娥勇面色惊讶:“老子虽然对天庭有意见,但太祖龙山建造仙宫,可关乎所有人升仙的大事。所以,你还是给老子去死吧!”
突然间,那三米多高的魁梧巨人向我冲了过来,每一步都踏出地动山摇般的气魄。但仅仅只是在接触的一颤那,金色小龙钻入到了夸娥勇的口中,眨眼的功夫,他便被四分五裂!
鲜血挥洒,金色小龙跳动在空中,这是大地龙脉的力量,除非昆仑山仙宫能彻底毁掉祖脉,否则,我的力量便是代表着大地,是无穷无尽的!
金龙缭绕在我的四周,十八行尸缓缓的起身,他们闭上眼,沐浴在空中弥漫的血雾,这似乎让他们感觉到非常舒适。
盘踞在太祖龙山的数千阴兵,顿时大惊,他们拿出了武器,当企图追杀的时候,十八行尸同时睁开了双眼。
山鬼花钱频频的震颤,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十八枚花钱同时碎裂。
“主..人..。”
他们说出晦涩的声音,一个个眼神中的迷茫之色,宛如初生儿般正在审视着眼前的世界。
夜叉?没想到,仙灵之血竟然使十八行尸同时化作飞天夜叉。
强大的力量,至使山鬼花钱都无法将它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