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不进城市,按照我们荒野现在的配置,如果和他们在空旷地带决战,肯定很吃亏!”
“就算能赢,肯定也会有伤亡。”
“是呀,二百全副武装的雇佣兵,凭咱们现在的人员和实力,如果硬拼的话肯定吃亏。”
旁边李大嘴赞同道。
荒野的特点是机动性强,习惯性利用出其不意的时机,借助天时地利,对敌人进行致命打击之后快速撤离。
可现在是华夏,荒野不能撤,否则黑蜂发疯,吃亏的还是自己国家的老百姓。
所以这场战斗只有两个结果。
要么荒野全军覆没,要么全歼黑蜂部队。
“我们必须阻止黑蜂进入城市,可城市外面的地带又太过空旷,而且他们常年生活在丛林里,如果搞丛林战,我们也几乎没什么优势。”
“关键是对方手中还有热武器!”
这才是让千亦真正头疼的地方。
俗话说得好,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菜刀再亮也怕机枪。
就算荒野成员现在身怀异常能量,可也架不住二百人的子弹啊。
“奶奶的,要是红星那小子在就好了,对付黑蜂这样的热武器部队,是那小子大展神威的时刻。”
李大嘴叹口气。
过去的荒野十四成员,再加上一个千亦,就是一支能够适应各种战斗的超级组合。
偷袭、暗杀、强攻、枪战、死拼,不管哪一种战斗,都有个性特点不同的兄弟做支撑。
李大嘴嘴里的红星,便是热武器战斗的最强保证。
有他在,哪怕面对一支上千人的作战部队,千亦也可以带领兄弟们进退自如。
“红星?”
千亦眼睛一亮。
现在已经很确定,黑蜂能够带领二百人,带领这么齐全的武器进入华夏,肯定是上面故意放过来的。
可上面那些人也应该同样清楚,对于原来的荒野来说,黑蜂这支队伍不足为惧。
但对现在成员不齐整的荒野来说,那就有些难度了。
他们肯定想到了这一点,说不定……
“老大,我回来了!”
一声平平淡淡,仿佛没有任何感情波动的声音,突然在千亦和李大嘴身后不远处响起。
“红星?”
千亦和李大嘴同时转身。
沈红星,荒野成员之一,年纪不大,却是这支荒野里面最早的成员之一。
他长相帅气,只是看上去比较古板,一片平淡,甚至一双眼睛也很少有什么太大的感情波动。
这都是因为他的职业造成的。
沈红星从小就是个枪迷,对于各种枪械如数家珍。
他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经过特别改制的半自动狙击步枪。
用特殊材料制成,经过改造后,威力更大,射程更远,而且一次可以装弹五十发。
“老大,我回来了。”
心理素质极好的沈红星,平日里没什么情绪波动,此时见到千亦和李大嘴,眼眶却是微微红了。
“回来就好!”
千亦点点头,走过去和沈红星用力一抱!
兄弟情义尽显无疑。
“刚才还在念叨你,没想到还真回来了?还以为你小子会死在外面呢?”
李大嘴走过去,也和沈红星用力拥抱一下,然后笑着伸手在他胸口上打了一拳。
“是差点儿死在外面,当时我也觉得差不多要完蛋了。”
沈红星笑了笑,道。
“奥?怎么回事儿?”
千亦和李大嘴带着他走到沙发上坐好,皱眉问道。
“大概十天前,我被一群神秘人围攻,他们本领极强,有不少高手!”
“我干掉了一些,不过后来被他们围困在一座废墟里面,坚持了几天,弹尽粮绝!”
一群神秘高手,把沈红星围困了几天,弹尽粮绝。
千亦和李大嘴脑海中全都能闪过那个画面。
别看沈红星现在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当时的情况肯定被他说的凶险百倍。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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