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花天酒地沾花惹草,妻子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如泼妇般争吵,真正选择离婚的太少,但如果女的一旦出轨。这个家百分百要散了,一句话,男权社会,永远是男性处于主导地位。社会舆论永远都是偏向男性这个角色的。所以在现代社会,失洁的女人,走在街上仍然会被人戴有色眼镜看待,不管她是自愿出轨,还是遭遇性侵犯。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不同,人们不会去责怪男人,而是会认为是女人太招摇。
女警本质上也是女人,与男人相比,从事这么份高危险的工作,就要比男警察面临更多的风险,尤其是遭受性侵害的风险。
崔志佳到底对文沫是有真感情的,他想要得到的是整个文沫,她的身,她的心。一个都不能少,所以文沫在被绑架囚禁那一年里,崔志佳只是想办法软化她,千方百计想要讨好她,以后两个人可以真真正正做一对夫妻,从此天长地久,让文沫躲过了身为女人最悲惨的遭遇。但是如果下一次呢?文沫还有多大的可能仍然如此幸运?崔志佳并没有被抓住,李响岳一直也没有忘记这么号人物。
住过一段疗养院康复归来的文沫,在李响岳眼里不亚于瓷娃娃,一年暗无天日不得自由还要时时刻刻警惕自己不要被欺负了。对文沫的打击有多大,李响岳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别看文沫现在每天跟个没事儿人似的又拿出副拼命三郎的模样醉心工作,他却永远都没办法忘记。她曾经失去理智,曾经万念俱灰,哪怕现在回来上班,包里也总装着两大瓶沉甸甸的防狼喷剂。
喷剂对文沫有作用吗?哪个不长眼的小憋三犯到她手里被打成猪头都是轻的,所以喷剂不是拿来用的,而是文沫缺乏安全感。自己给自己找心理平衡的道具。李响岳心疼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着以后再派文沫出去,一定要安排人保护在她身边,绝对不能让她一个人以身犯险了。
日子如水划过,转眼间五天过去,李响岳找到个好理由,叫了文沫回B市。文沫很痛快地收拾了行李,准备坐最近的一趟火车回去。
她想走,有人却不想放。卢思奇早就收到风声,知道上面来了人。他想要做的,从来都不是给桑念远翻案,这个父亲,他是不承认的,真爱一个女人,怎么会不给她名分的道理,他从十几岁就懂。桑念远如此在两个家庭间徘徊,看似深情,其实最是无情,卢思奇疯了才会为了个根本不想认自己的父亲搭进去自己的命。
他做的一切,都是为着母亲一个人,不过是借着桑念远的名头做事,不然一个小小的卢嘉嘉,份量太轻,根本不可能让心里有鬼的人现出原型。
可是哪怕他在L市闹得欢实,也没折腾出多大动静,现在有这么个引起更大范围关注的绝佳机会,他绝对绝对不能浪费。
所以这几天,他一直没闲着,满L市乱转,他在找一个人,南向北。这个名字很奇怪,所以哪怕他还是在六岁的时候听过几次,还是一下子就记住了。
南向北是何方神圣呢?他是卢思奇以前的旧邻居,当初被灭口的另外一个目击证人的丈夫。
当年,警方为了瞒天过海,杀了两个无辜的群众,一个是卢嘉嘉,另一个是余施艳。余施艳死的那年,只有二十一岁,刚刚结婚不过半个月,那天她正好倒霉得在阳台上晾衣服,看到些不该看的,便不明不白得做了鬼。
南向北不是卢思奇,他是个成年人,脑子够用,阅历够多,他要真豁出脸面来闹,也足够冯卫健他们头疼的了。对于不好糊弄的人,冯卫健一贯是用金钱来打动别人的心的,反正人已经死了,南向北话里话外的意思,对于余施艳没有多么深刻的感情,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不过是想多讹诈点钱财,在跟冯卫健讨价还价。
对于这一点,冯卫健是乐见其成的。那个时候他手头宽裕,L市各路牛鬼蛇神,尤其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那帮人,想方设法挤破脑袋给他送钱还来不及,生怕找不着门路烧不着香呢,所以他真没把钱看在眼里,不过是在南向北狮子大开口的时候,有些看不惯他趁机宰人的作为,打压了几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买了余施艳一条命。
南向北这个人贪财没良心,但却识趣得很,拿到钱,写好证词,签字画押,麻利得换了住处,从此对此事缄口不言,仿佛从来没有娶过一个叫余施艳的女人,反正那女人家里只剩下一个瞎眼老娘,根本没人给她撑腰。
此时卢诗琪找上门来,见到了南向北。十六年后的他早已经又再娶妻生子,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小日子过得不错,买的房子也是L市数一数二的小区。
就是不知道,这里边花的钱,有多少是余施艳一条命换来的。真不知道这人这么多年来心安理得地享用着这被沾满了鲜血的钱,是如何安枕的。
在卢思奇看来,当年如果南向北能坚持一点,对余施艳哪怕有一点点夫妻之情,追究到底,他的母亲也不必枉死这么多年。所以南向北这种懦夫,要为他母亲含冤十六年负上很大一部分的责任。
卢思奇面对着一脸惊恐的这一家三口,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一枪一个,连南向北十二岁的孩子都没放过。
然后他匆匆蘸着南向北粘了脑浆的鲜血,在墙上留了几个血淋淋的大字:文沫,我有话说。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集体沉默,他们隐隐觉得,L市的天,真的要变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