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思想,以至于她连什么时候把戒指套在他的手指上,都不清楚。
戒指套上的那一刻,顾修文觉得自己圆满了。
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用自己戴着戒指的手,握上了她戴着戒指的手,十指交握,两枚戒指夺人眼球。
他霸道的宣示着:“郝正思,记住,你从今以后,就只属于我顾修文一个人的了,心里不准再想着别的男人,就是普通朋友也不行,知道么?”
郝正思不服:“我什么时候想过别的男人了?”这么多年来,她的心里,除了顾修文一个人之外,从来没有让别的男人进来过。
她孤独而沉默的爱了他那么多年。
她的表情有一点点委屈,顾修文看了于心不忍,于是不再继续聊这个话题,他的手又转而摸了摸她的孕肚,说:“等宝宝出生,我们就举行婚礼。”
虽然郝正思身材很好,即使是挺着个孕肚,穿着婚纱也照样能穿的很漂亮,但是他还是想看到更美的她,也想让她即使多年以后,也要记起最美的自己曾和他一起挽手走过教堂的红毯,一起互相承诺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般美好的誓言。
听到他这句话,郝正思眨了眨眼,表情天真的问:“我们要办婚礼吗?”
顾修文笑道:“当然。”不光要办,他还要给她一个最盛大的婚礼,他要让他的名字深深地刻在她的掌纹之中,让她永生难忘。
郝正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而后又认真的问:“那...我是不是要穿婚纱?”那认真的表情里,还藏着一丝忐忑和期待。
她看过很多女人穿上了漂亮的婚纱,走过教堂的红毯,听过很多誓言,却不知道这些女人到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她们是不是都嫁给了爱情,那些承诺又是不是都还在。
她没有穿过婚纱,但是她想象过自己终有一天穿上婚纱的模样,在接触不到顾修文的那几年。
她一直被舅妈安排相亲,相亲对象都是有钱人,他们有用不完的钱。如果她如舅妈所期望的那样,她随便挑选了一个不介意她的职业的有钱人,嫁给他,她从今以后可以衣食无忧,不用操心柴米油盐,大概会给那个有钱人生几个孩子,然后她的后半辈子,除了工作,就只剩下孩子。
那是在没有和顾修文在一起之前,她所想象过的生活,那样的生活可以说是幸福,也可以说是可悲。
幸福的是她不用像其他女人一样每天累死累活,去计较那一块两毛钱,她想买什么都可以随便买,可悲的是,她的枕边人不是她心上人。
只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的枕边人,是她的爱人。
顾修文想了想,饶有兴趣的问她:“你不想穿上婚纱,慢慢的走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宣示吗?”
郝正思微微低头:“我.....”她当然想,但是她从来不敢奢望过真的会有这么一天。
她沉默着不说话,想逃避这个问题,她性格比较内敛,即使再喜欢一个人,也不敢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出表白的话来的。
可她越想逃,顾修文却越不想放过她,他用指尖勾起了她的下巴,然后轻轻地捏住,强迫她与自己对视,再次问了一遍:“想不想,嗯?”
郝正思眼神闪闪躲躲的,就是不敢看着他的眼睛。
见此,顾修文轻笑:“我们可都是有宝宝的人了,你这么害羞,万一宝宝以后长大了,问妈妈,他是从哪里来的,你是不是要告诉他他是被我们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这样可不好哦,思思。”
那一声“思思”叫得她猝不及防,又温柔又黏腻,就像麦芽糖一样,甜到让人掉牙了。
她最终还是斗不过顾修文,只好承认道:“想。”
然而顾修文还是不打算放过她,他似乎存心想逗弄她:“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
郝正思脸皮薄,经不住他逗弄,不想再理他了,只怒瞪了他一眼,然后从草坪上站了起来,“我回去了。”
顾修文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说是离开,其实更像是落荒而逃,那一眼怒瞪也被他自动理解为娇嗔。
直到那抹娇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看着他身边的金毛,伸手帮它顺着毛,唇角啜着一抹甜蜜的笑意:“你妈妈真害羞,她怎么会这么容易脸红......不过她这个样子也很可爱,我喜欢。”
只要是郝正思,无论她做出什么表情,他都喜欢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