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不”,弄得所有人都没了办法。你说他不讲道理也好,不顾全大局也罢,反正他就是不干,不签字。
最后连林意坤都亲自出面了,也代表员工道了歉,可王恪就像是一头倔驴,谁说他都不听,最后弄得林意坤都无话可说了,送了四个字给他:不可理喻。
这件事最终以王恪转而以一年400万代言了一个美系汽车品牌而告终(公司抽成另算),据说俱乐部因此少赚了不少钱,搞得林大老板也非常不满,并有传闻说他曾因此大发雷霆,隐隐表达出了一个意思,下不为例。
王恪本以为俱乐部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就会在这方面多加留意,不会再搞出这种乌龙,可是让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是,10天之后,联赛第四轮比赛结束的当天,俱乐部又给他弄来一份合约,而且又是日本的产品。
这在王恪看来就有些近似于挑衅了,第一次还能说不知情,现在他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居然还给他来这一出,而且又是合同都拟好了才通知他,这不明显就是故意的么?
上次闹过之后王恪就在同李依诺通电话时说起过合同的事,李依诺告诉他,在这方面全世界就数日本企业最精明,也可以说他们看人的眼光最老辣,总能在一些人大红大紫之前就找上门签下一份年代不短的代言合同,等到这些人大红大紫了意识到自己吃了亏,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在合同上占便宜,在公关方面日本人却又非常大方,很懂得进钱开路的道理,公司是不管其他的,只看报酬是否丰厚,她当时就说了,等着看吧,或迟或早,总会有第二份来自日本的代言找上他的。
所以说王恪其实是有点心理准备的,只是他没想到事情会来得如此之快。
林意坤其实也知道这么做很可能会刺激到王恪,但是这份电子产品的合同实在是太优渥了,单单是王恪本人的收入,一年就达到了900万人民币,超过了他一年的工资,可见电子产品行业的利润是何等之大。
这其实也有些斗气的成分在里面了。林意坤习惯了公司是他的一言堂,这是他的管理方式,其他人需要做的只是服从。他觉得有必要让王恪意识到双方身份的转换,他不再只是林叔叔,同时是他老板,是发薪水给他的人。而且林意坤觉得不能惯王恪这种毛病,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大家都这样,公司还怎么管理?
多年的积威和下属的无条件服从让林意坤忽略了,员工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受,这其实才是矛盾发生的根源,两人之间会出问题,这是李文斌早有预见和担忧的。
具体合同签下来总额是多少,公司又拿多少,林意坤不会向人和人透露,王恪也没有兴趣知道,其实他拒绝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将要代言的是个什么东西。
“日本的,又是日本的,小日本这是缠上我了还是怎么的,这么阴魂不散,这次他们找我代言什么?出演A.V吗?演对手戏的是谁?是不是“处女丧失”系列?我提前说明了啊,女主角不漂亮我是不上的。”王恪近乎耍赖的话把刚刚推开门还没进来的林意坤也给气乐了。
“小恪,我知道你对日本有抵抗情绪,不过你也应该清楚,日本的电子产品在世界上都是处于绝对的领先位置的,而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就要落后很多,所以这也不存在什么崇洋媚外的说法,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我们只为精品代言,不要管它什么国界,你看怎么样?”林意坤完全是一副劝说的态度,他很会说话,说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如果这番话放到合同出来之前,王恪弄不好也就答应了,毕竟这几年随着中国的强大,小日本也不敢蹦跶着胡乱叫嚣了,变乖了很多,而且能赚到日本人的钱也算是一种成就。但是现在才说就不一样了,王恪认定了公司这是先斩后奏,为的就是逼他妥协,以他的暴脾气,哪里会认可这种做法?
看到王恪死活不同意,林意坤的脸色就变了,“小恪,你和公司可是有合同的,代言的事情由公司做主,现在三番两次的推三阻四,这是何道理?你是不是想违约?”
林意坤想的简单,觉得王恪还是个孩子,吓唬吓唬可能就服软了,哪知道他生就了一副牵了不走,打着倒退的犟驴脾气?一听林意坤这么说,王恪更不乐意了,“怎么,林叔叔,您这是准备和我亲叔侄明算账了?那就请你把合同拿出来,看看如果违约的话我该怎么赔偿你吧。”
这下轮到林意坤傻眼了,真和王恪一条一条的算,他还没傻到那种地步,他要是真那么做了,搞不好这小子第二天就敢对外宣布,反出他的“白帝”去。况且王恪不止是颗摇钱树,更是联赛的活招牌,林意坤怎么能放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