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厉,见到你平安脱险,我好高兴!”
莎拉琥珀色的眼睛里,好似有满天星辰在闪烁,那水漾的光泽,晃的人心颤悠悠,荡悠悠的。
吸血鬼毕竟曾经也是人,莎拉同样有人类的各种爱憎和情感。
有些女人,冷艳雍容,卓绝出世,看似不可接近。
可她们一旦释放心结,也能温醇如酒,炽热似火,那情感的洪水也会如猛兽一般,狂烈而真挚。
莎拉就是这样的女孩,厉凌释放了她的本性。
厉凌伸回被她握住的手,面色不禁尴尬。
这个女孩,毫无疑问,陷入了爱河,或者说,跳上了自己的贼船。
看样子,跟自己一样,也是第一次处对象,是初恋吧!
那少女般的对爱情的喜悦、陶醉、憧憬、幻想、珍惜却又患得患失的样子,都写在了她的脸上和眼里。
作孽啊自己!厉凌真想狠狠甩自己一个耳光。
特么那关头为什么要说出口“接受她的爱”,还说要去找她,如果死了,就钻到她的梦里去!
现在可好了,如何回绝她,如何开口?
他不是不想狠心地甩一句“我刚刚是骗你的”、“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不好意思,我们不合适”等等类似的话。
可是,看到她这对真爱的期待和欣喜,那副萌萌的美,厉凌话到嘴边,竟无法说出口一个字!
他怕自己说了,这个女孩——这个女吸血鬼会伤心的很。
他不是情圣,并非博爱。
但让一个还不到19岁、初涉人事和男女情/爱的男孩,在这种关头,直面她的期待和真情而说出口那种话,他做不到。
他宁愿要她的手机号码,msn,或者icq,或是e-mail邮箱。
然后躲在另一个地方,不让她看到的地方,写下那些拒绝她的文字发给她。
只要不再看到她这张惊美震撼的脸、充满了对爱的珍视和呵护的容颜。
然后,彼此就像这太平洋里的两条鱼儿,虽然曾经相遇,却终非相濡以沫,终是相忘于江湖。
“莎拉,我找你,是把你的披风还给你。”半天,厉凌终于憋出这句话。
莎拉看了看厉凌那不宁的神色,说道:“厉,你有不开心的事。”
“啊?没、没有!”厉凌说着把披风递给她。
“厉,告诉我吧,我不仅愿意和你一起去面对困难和危险,也希望分担你的烦恼和忧伤。”莎拉并没接过她的披风。
“哦,你有手机吗?”厉凌问道。
“我们血族的通讯联系方式,和你们的完全不同。”莎拉清灵一笑,
“厉,到了纽约后,我会来找你的,到时,我会找到一个地方,你只要想见我,就到那里去留下你的信息和记号,只能是晚上哦!”
厉凌有些不敢看她的脸了。
老实说,如果正常男人遇到美的像精灵一般的女孩向他示爱、他却能无动于衷的话,这不是一种骄傲,而是一种耻辱。
那不是正常,而是不正常。
厉凌虽然有了爱人,但他不是柳下垂,他达不到老僧入定一般的修为和视红粉如骷髅一般的境界。
被这么美、气质这般出众的白人女孩示爱,他也心神荡漾,无法自持。
那和爱丽丝曾经对自己的示爱不一样,因为他对爱丽丝没有感觉,真的没有感觉。
感觉,这种东西,真的很怪,不痛不痒,不酥不麻,却往往能改变一个人的决定。
因为,厉凌对莎拉有感觉,而且,感觉很好。
望着她如此投怀送抱,活/色生香,他甚至还会有一些旖旎念头浮现。
可惜的是,她是吸血鬼,而自己有了青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