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