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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h3>
魔族聚居地在东南四荒,妖族聚居地在西北四荒,八个方位合起来就是八荒了。八荒不如人族居住的九州那么肥沃,适合春耕秋收。所以,妖魔众们一贯秉承着弱肉强食的原则,相互吞噬。
虽然妖魔众们对战争习以为常,但是我依然不能理解当穆都魔宫的大臣们听到妖族来袭的时候,他们为何还能如此淡定。
在此之前,伏烛那条阴险的老蛇一直欺骗魔众们,说我是病入膏肓不能面众,所以现在穆都的大大小小的官吏们,到我如此生龙活虎,都无比关切的询问我是否是回光返照,特别在见到我头顶上还趴着一只醉醺醺的小兔子的时候,他们都疑心我是否已经神志不清。
某个胡子拖地的白头道:“微臣有小疑事,且愿魔尊听而说之。魇都乃魔十三都之首,魔君、魔尊、魔太子、护法们、长老们都住在魇都的须焰魔宫里,须焰魔宫里有全魔族最强的守备,最强的结界,怎么会轻易的被妖族所控制呢。”
这个疑问引起了底下众臣一片议论纷纷。
我坐在清明殿正位的宝座上,揉着酸痛太阳穴,这几天来因为四处奔波,没能好好休息,我的眼睛已经如同红彤彤的鸡血石一般耀眼夺目,已经有好几位大臣颇为关心的询问我,是不是因为练功练得走火入魔。
我无奈的询问侍立我身侧的章鱼魔王:“本尊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本尊病入膏肓要靠着大婚冲喜,此番去是去喝喜酒的,不管谁去了还都有红包可以拿。但求普天同庆,万魔齐聚魇都。”
张瑜此时一身华锦的暗袍,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只在尾部随意的一扎,手执一把玉骨折扇,嘴角似笑非笑,更显俊美邪魅。
他点点头称赞道:“此计甚妙。圣尊您可趋使自己的信使鸟带着婚礼请柬飞往各个魔都,将此消息传的天上地下人尽皆知。妖族,也许会不战而退。”
没想到这次我又歪打正着,我有点小激动:“那新郎可有人选。”
张瑜冲我眨了眨眼睛,笑道:“我啊。正好我可以带军队去迎亲,去魇都布置婚礼场地,如此更名正言顺。婚礼请柬上有你的凤印和我的玺印,那这件事情的可信度就更高了。”
我挑眉问道:“可是,你殿上的这些大臣他们已经见到了如此强壮的我了,你觉得他们还会认同我娶个夫君来冲喜吗。”
张瑜勾唇一笑:“恩,圣尊说得是。以免他们走漏了消息,可将他们全部都钉进棺材里拖到地宫去,对外就说为了迎接魔尊来穆都小住,魔王大人命令所有的大臣都在魔宫里打扫卫生,布置新房。”
我干笑两声:“这样的理由,可信吗?”
张瑜玉骨扇掩面一笑:“呵呵,只要是我的指令,就算让大臣们全都去排练舞蹈,以在婚宴上助兴,恐怕穆都的魔众们都会习以为常。并且我的臣民都会感动得痛哭流涕吧,或许还会纷纷地跳进河里以示狂欢。”
穆都的魔众们最大希望就是他们的魔王大人能娶一位行为正常的夫人,我顿时觉得我的前途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