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他们打扫战场的时刻,斯坦尼斯准备再最后巡视一遍自己第一次战斗过的地方,他驱使着马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闲逛,激战过后的战场在如血的夕阳照射下显得格外壮丽。
不过,最后他发现原本敌人列阵的地方此时还有一个人站立在那里,不曾离去。
这激起了斯坦尼斯的好奇心,他慢慢踱过去,发现是那名东方人哲伯台。
“你的军队已经败了。”
“是的。”哲伯台点点头。
“你的老大也被劈成两瓣了。”
“我在这里看的很清楚。”他并没有异议。
“那你还待着这里干什么?不逃命吗?”斯坦尼斯已经彻底糊涂了。
哲伯台却笑了起来,斯坦尼斯能察觉到这是只属于东方人特有的狡黠,也只有同为东方人的他才能意会,“莫顿输给了你,说明他不是更优秀的头狼,所以我想……”
这家伙到挺机灵,深谙择良木而栖的道理,“你想跟我混?”
哲伯台点点头。
有人主动送上门来当小弟,斯坦尼斯又开始装起矜持,“跟我混没问题,但我不是什么人都收的哦,我这个人可是有道德洁癖的,你跟着那种无恶不作的家伙,手上也没少沾血吧?
哲伯台连忙摆摆手,申辩道,“不要误会,我是上个月才入伙的,还没有杀人,只是如同老虎旁边的狐狸般出谋划策。”
原来是个狗头军师,“那说说吧,你会什么?”
哲伯台清了清嗓子,他也很重视这次面试机会,“我是来自大草原的哲伯台,是一只赫烈部的雄鹰!”
哦,原来是名游牧民,可是他一个东方人是怎么跑到西边来了呢?
“我是一名出色的小偷、盗马贼,同时也精通追踪和向导,还能骑在骏马上搭弓射箭,而且……”东方小胡子从背后抽出一把剔骨刀,“用刀杀人技能也很熟练。”
斯坦尼斯看到那把刀不禁向后一缩,“好了,好了,快把那种不详之器收起来,那你是为什么会流落到这里呢?和一帮土匪混在一起。”
“采风吗!”这家伙竟然大大咧咧的说出这种理由,“我自从和四方之蛮王分别之后,就一直在写一本关于西陆的游记,可是苦于一直没有足够的经历,所以只好走一路写一路,这一个月来是在体验土匪山贼的生涯。”
斯坦尼斯差点没笑出声,“没想到还能遇到个作家!好了,你可以留在我身边了,记载我伟大的崛起史。”
“遵命!”
“至于待遇问题吗,你是想要按周发薪水,还是按人头计件?”
“前者吧。”
“好的,那么住的地方,我城堡里还没有很多空房间你可以搬进来,没有问题吧?”
“没有。”
最后,到了最棘手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将这个家伙分配到哪。步兵和弓兵都有人带了,把这家伙安插进军队有点太冗余了,突然他灵光一现,知道要将他安排什么职位。
“让你当我的斥候队长怎么样?虽然现在侦查队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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