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白云漂浮在碧蓝的天空上,云雀在翠绿的草原上空往来梭巡,空中充满了它们呢喃的繁音。
一望无际的茵茵草原上,成群的羊羔津津有味地吃着青草,奶牛们悠闲的散着步,调皮的牧羊犬彼此嬉戏打闹,不时发出一阵低沉的吠叫。
流浪汉手里挥舞着一把长达一米五的十字重剑,不断的向前劈砍,挟着海的气息的南风,吹着他满头的乱发,细密的汗珠从脸颊流到下巴,滴落到嫩绿的草叶上,在阳光下闪烁出蓝宝石一样的光芒。
重达六公斤的十字重剑一次次的斩裂空气,爆出声声急促的尖啸。
流浪汉的黑衣很快湿透,他解下外衣,露出一身精赤的腱子肉。经过一周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这样的基础剑术练习,他能练上大半天时间,不会感到丝毫疲倦。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望着远方一群群洁白的羊羔,心里透出几分喜悦:要是没有战争,这样宁静美好的生活,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归宿。
时间快到中午,太阳洒下炙热的光线,纤细的尘埃在光中凌乱飞舞,“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
流浪汉转过头去,一个细小的黑影出现在视线中。
黑影渐渐清晰,熟悉的草帽映入眼帘,那是贝尔纳老爹八岁的孙女艾玛,骑着黑色的小马驹给他送饭。
“小艾玛,今天又是你给我送饭啊?本明沙呢?”流浪汉远远的打着招呼。
小马驹马蹄带起的烟尘渐渐接近,艾玛熟练的跳下马来,从马背解下一个陶罐,提到流浪汉身边,扬起头笑着说:“本明沙哥哥和巴隆老爹去山里打猎去了,蔷薇叔叔。”草帽下的脸蛋上长着几颗俏皮的雀斑,额角还带着几颗骑马后的汗珠和红晕。
流浪汉听到艾玛口中的“蔷薇叔叔”,脸上不禁抽了抽,自从他宣布以后要将蔷薇花作为自己的家徽,贝尔纳老爹的三个孙子孙女就开始叫他“蔷薇叔叔”。
这种女性化的称呼,实在是让他恨不得揍这些小崽子一顿。
“该死,小艾玛,你叫我叔叔就够了,以后不要加上蔷薇这两个字,知道吗?”流浪汉两手捏住艾玛的脸颊,轻轻往外拉扯,艾玛脸上很快出现一个小丑一样的笑脸。
“不许再扯我的脸!”艾玛使劲挣脱他的手,后退两步,揉了揉自己的脸,懊恼的说道:“巴隆老爹说被扯脸的小孩会变成丑八怪。”
“那么你以后不许叫我蔷薇叔叔了!”
“好的,蔷薇叔叔。”
“……”流浪汉决定不和小屁孩计较,摇了摇头,打开陶罐的盖子,上面是一碗土豆泥浓汤,下面有两块烤羊肉。
“小艾玛,饭送到了,你快回去吧。今天肯定有你最喜欢的——烤的噼噼啪啪的肠子,再晚点就要被贝尔纳老爹吃光啦。”
“爷爷最喜欢小艾玛,不会和艾玛抢的。”艾玛自信满满,不过随即想到某个那无良的老爹,她立即牵着起小马驹,朝远处走去:“艾玛还要回去帮妈妈装苹果酒,我先走啦,蔷薇叔叔。”随之而来的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流浪汉喝了一口土豆泥浓汤,洋葱混着土豆的香气落入喉咙,香浓的味道布满味蕾,相较于烤羊肉而言,土豆泥浓汤最对他的胃口。
加了奶的土豆泥浓汤不仅养胃,而且可以迅速恢复体力,听说这种做法是贝尔纳老爹从军队学来的。
想到军队,流浪汉脸上不禁涌起无限憧憬。
以他的武技,只要加入军队,绝对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立下战功。无限的荣耀、财富、声望近在眼前。
流浪汉一边嚼着羊肉,一边畅想未来的无限风光。
腥腻的羊膻味,浓浓的汗渍味,此刻仿佛都不再难闻。他的心中只有无限的,希望的火焰。
……
暮色降临,流浪汉骑着马,指挥着几条牧羊犬驱赶羊群和牛群。
被许多山毛榉包围的小农庄出现在眼前,贝尔纳老爹挥舞着鞭子,和两个男雇工一起将牛羊赶入牛圈羊圈。
夜色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黑影里。
微风吹动院子里的苹果树树叶,沙沙作响的树叶似乎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和繁忙。
壁炉的篝火升起来了,贝尔纳老爹的妻子和儿媳妇在准备着晚餐。
流浪汉和贝尔纳老爹坐在院子里的苹果树下,遥望着栅栏门外黑暗的平原,烟斗的火星忽明忽暗的闪烁着。
“我托人去领主城堡里打探消息,男爵大人召集了两百人的军队,过两天就要出发,去东边的边境。”
“哦?”流浪汉眼中精光一闪,说道:“既然这样,贝尔纳老爹,那么明天我就出发,赶到领主城堡,加入男爵大人的军队。”
“……金子做的剑柄将会沾满鲜血,邪恶的魔鬼来此隘口是自取灭亡……伟大的圣骑士带领着勇士浴血奋战……我敢说,他们都将死路一条!遵从上帝的旨意,跟随着我的剑,听从我的指引,为伟大的王国战斗!宁可死也不愿蒙受耻辱!……”
贝尔纳老爹呢喃着几十年前唱过的战歌,幽深的目光望着远方,回忆着曾经浴血厮杀的画面——
“小子,好好干吧。”贝尔纳老爹拍了拍他的肩膀:“帮我多斩下几颗易卜劣斯人的头颅,当年我有很多同伴死在他们的手里。”
“带着胜利与荣光回来,我要亲眼看你把家徽刻在旗帜上——”
“如您所愿!”
……
两天后,穿着黑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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