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伤,看一场好戏!”
方掣离开了医院,脑海里想起这些年杨家人对他的好,想起躺在病床上的杨景业,想起流干了泪的杨芳,
最后在想起武警的态度,他怒火填满胸膛无处发泄,小刀会,恶狼?你们不管,我自己管,
二十分钟后,方掣回到了家开始打坐调息,刚刚为杨景业施针消耗了不少精力,而且天色尚早,等到了午夜在动身!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四个小时
一片漆黑的房间里,方掣猛的睁开双眼,看了看时间十二点了,他站起身开始准备,拿起背包,塞了一套很久没穿过的旧衣服进去,接着又跑到父亲以前的房间,在床下摸出了一把剑,
三流兵器,青锋剑,当年他父亲的武器,离世后他就没动过,剑是杀器,出鞘必见血,拿起它就要做好进入江湖的心理准备,
这条路回不了头,除非走到山顶,或者倒在路上,
今天方掣准备好了,把剑包好,转身走出了家,直接朝恶狼的老窝走去,一路上,他都是挑阴暗的巷子和小路,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停在城西三环外的一片荒废的工业区,
漆黑的工业区,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荒废,到处都是残败的烂楼和工业垃圾,唯独一个工棚,灯火通明还有巨大的音乐声传出来,
曾经有一条卑贱的野狗,在灯火辉煌的都市里,无依无靠,你踹一脚,我踹一脚,吐了血,碎了牙,然后呜呜求饶,无人问津,
有一天,野狗失望了,又有人上来踹它,它受够了这种卑躬屈膝的日子,于是它决定靠自己,咽下血,秃着嘴,张牙舞爪的咬下了对方的一块肉,
如果不是自己,如果不是正好学了一流医术魂魄神针,杨景业还在病床上承受痛苦,或许还会废,而这群始作俑者,却逍遥法外,在午夜狂欢,
巨大的讽刺!
今天,他要让这群人见识一下,就是一条狗,也有疯狂的时候!
方掣侧耳听了片刻,随后打开背包换上旧衣服,戴着鸭舌帽,口罩,确信没有遗漏后,抓起剑便朝工棚走去,
距离工棚的大门还有二十米距离的时候,两个通骨境都没有,醉醺醺的小混混发现了他,
“哪来的流浪汉,赶紧给我滚!”
“说你呢,听见没有,在过来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方掣把头埋在鸭舌帽下,剑则放在了背后,对于混混的叫嚣他仿佛充耳不闻,走到距离他们五步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恶狼在吗?“
嘶哑的声音听的人汗毛立起,两个混混拿着棒球棍,小心翼翼的看着方掣,“朋友,那条道上的,想见我们老大,自己却藏头露尾?“
“把头抬起来,让我们看看!”
“恶狼在吗?“方掣没有理会他们,重复了一次自己的话,
“呦,气势很猛嘛,怎么,想踢场子,就你一个人来的?”两个混混对望一眼,其中一人狞笑着道,
“很好,没有二变的高手在,气感最强大的,应该是恶狼!”方掣呢喃一声,接着在两个小混混神色大变的瞬间,他抬头了,
带着口罩只有一双冷冽的眼眸露在外面,在夜色里冲两个小混混笑,
下一刻,他整个人忽然动了起来,这一动,如同一辆千万超跑踩下油门,咆哮启动,五步的距离眨眼就到,一拳一脚,带起破空之声,动作行云流水,
两个小混混没有通骨,但好歹行走江湖,也打过无数的架,就算是通骨境的高手,他们也围殴过,抓住机会,通骨境对他们来说,并非无敌!
一个人强不强,有没有杀伤力,他们看一眼基本就有准确的判断,这是刀口舔血得出的经验,
但此刻他们瞳孔急速收缩,几乎吓晕,心底同时闪过一个念头,
好强!
这次,要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