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将毒液注入肌肉组织。可眼下这伤口的咬痕~却让人无法想象。
咬痕一共整齐排列着4个,以并排的方式排列着。而每个咬痕~却是扁平的。象一字平口螺丝刀,以近似90度的角度,在木质桌面上用锤子敲击造成的痕迹那样。
王锦看着伤口,只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从红肿四散的趋势,他可以毫无疑问的肯定,这是蛇咬的。但是,看着这排列组合方式,王锦忽然想起了另一个画面。
记得有一年,药王谷村东头的月牙湾的小河边上。自己和芝兰具体在做什么,已经记不得,反正两人经常去的。芝兰好像让自己干什么,自己不肯。于是,芝兰抓过王锦的胳膊,在上面狠狠的要了一口,皮都破了。那时自己骂芝兰:你是狗吗?芝兰只是笑。
王锦低头看着那四个并排着已经泛起黑紫色的伤口,突然后脊背发凉,跟着头上一阵冷汗几乎从每根头发根上冒出来,两个耳朵里一阵“嗡嗡“”的空鸣声响起。
这他妈是人咬的!
他疑惑的看向边上两个人,那两个人的脸上神色也已经变了。王锦从他们的表情似乎看到了一句话: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时候的王锦已经不是一年前那个从大城市落魄回乡的土娃子。要说下面一系列的举动,他为什么能做的那有效、从容且里所应当?事后他可以给出一百个理由。不过,按他后来的回忆,那一刻,他什么都没想。
他迅速的挤压伤口,没有血水被挤出来。他觉得可能是自己的力气不够。他最后甚至整个人都坐在那人的腿上,也还是没有血水流出来。这他从来没有遇到过。
不过很快,他又发现这人的腿,似乎象极了另外一样东西。汽车轮胎!对,一个汽车的轮胎。那厚厚的“茧皮”如同轮黑色的外胎。里面似乎充满了气体。
王锦回身从双肩包里,拿出了埋骨地带回来的匕首,那是他给自己留的一把。从锋利的角度而言,那把兰博丛林军刀匕首只能算是摆设。
他想过去,把那伤口边上的皮给切开。准确的说:他想给大轮胎撒气。
边上的两个人一看见王锦拔出了到,又迅速的制止了他。其中一个用一种近乎匪夷所思的速度,冲上来把刀夺了过去。
王锦明白他们担心什么,因为自己要下刀的地方离这人的大腿筋距离太近了。如果下去的深度再掌握不好,切到静脉或大动脉,这人的命就完了。
论以往,王锦会发怒,可是这回他没有。他懂这两个人的心思,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抛弃其他一切因素,单就救人这件事上,自己没有给他们这些外行解释清楚,这是自己的问题。埋怨不得别人。
王锦回过头来,继续看着那人的伤口,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问那两个人,这是他们第一次开口说话,证明他们不是哑巴。王锦问:他会武术,而且武功很高对吗?一个人立即回答王锦:是。另一个补充说:很高,嗯,没有过对手。
王锦点点头:他会那个什么~内功吗?然后指着那褐色的鞋带,又问:他这是在自己向外逼毒?只是没成功?
对方表示认同,一个点头说:差一点吧。
王锦明白:差一点就能有差很多,差很多就是失败,失败就意味着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