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光芒大放,照得洞道通明如白昼。
“原来是这么用的,这玩意还挺高级。”谭磊握着元明灯,笑着说道。
除了岱青莲之外,其他人都凑上前去,左看右看,然后纷纷摇头,表示从未见过这样的灯具。炎华帝国现在还使用着传统的照明方式,如火把和蜡烛,像这种以元力为能源的灯具属于新科技产品,他们没见过也很正常。
“走吧,我感觉奖金离我不远啦~”胖子挥手前进,斗志高昂,全然忘了自己身上还缠着大大小小长短不一的绷带。
众人再次前行。
这下有了元明灯,洞内的情况可谓一览无余。他们这才发现,原来这洞道宽及两丈有余,高也有三丈左右,宽敞得很。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一路走来,洞道的石壁上布满不同大小的小洞,密密麻麻的,让人头皮直发毛。
那些小洞也是极为幽深,元明灯照过去竟看不到底,也不知道那些小洞深处又会是些什么。
“看!有血迹!”
第五听云比较细心,首先看见了地面上的殷红之色。
谭磊蹲了下来,二指捻起一粒湿土,凑到鼻端闻了闻,道:“是血,还没干。”
“前面更多。”唐朝走在最前面,看得更远,这时注意到地面,才发现更前方的地面几乎都被浸红了。如果真是血液的话,那该得多少动物的血啊。
“走。”谭磊拎着元明灯,朝里疾行而去。
余下七人跟上,大家都感觉到了,他们苦苦探访的原因或许就在前方。
拐过两道弯后,一个不大的水潭拦住了去路。谭磊举高手中的元明灯,四处看了看,说道:“前面没路了。”
“嗷~”一声马嘶响起。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水潭正中竟有一方石台,石台上一匹白马呼着粗气,直勾勾地看着这闯进来的八个人。严格来说,这匹马已经称不上白马了,因为它腿上全是腥红之色,若不是背上还有些雪白的毛发,还真分不出它是红马还是白马。
“它被镣铐锁在这儿了,难道这里还有人住?”胖子眼尖,一下子就看见白马的四条腿都被镣铐铐住,镣铐连着四条碗口粗的铁索,铁索分作四方深深地嵌入洞顶石壁。
而那镣铐也不是一般镣铐,它内里竟布满了尖刺。也就是说,白马只要稍一移动,就会划破马腿,放出马血。而马血经由石台,全部汇入水潭。
这水潭竟是血潭!
原来空气中的腥味,根源一直都在这里。
“是谁这么残忍?”镣铐锁马,放血成潭,这些绝不可能是豺狼群能够做到的,孙华琼家世代养马,对马她从小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们得把它放了。”
吼!
突然,一个影子从血潭里破水而出,一声狼吼响彻洞内。
几人急忙后退。
可刚退几步,后面同样传来两声狼啸。他们转头一看,从靠近地面的两个壁上小洞里先后窜出来两只豺狼,它们两眼猩红,背脊弓起,比先前遇到的那些豺狼更加凶狠。
遍布石壁的小洞,竟是豺狼们的巢穴所在!
“咋弄?”三狼夹击,一前两后,看来大战是免不了的。唐朝手腕一翻,兵器已经握在了手上。
“还能咋弄?这群狼崽子,竟然还留有兵将守着老窝,灵智不低嘛……”黄河抖了抖肩膀,试了试受伤的手,发现还能活动。只不过疼痛是无法避免的,他咬着牙,直面三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