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我们这样在你眼里是浪费时间的人冲在前面挡住了所有的危险。给你一晚上的时间好好想一想,要是明天一早你还觉得当兵是浪费时间,我没什么好说的,马上送你回家,让你去做你觉得不浪费时间的事情!”
元锦西低气压的说完这段话,转身离开,留给大海一个倔强又凛然的背影。
说实话,元锦西三个小时的大道理都没有最后露出身上的伤疤给大海的震撼大。
他能看出来元锦西腿上的是枪伤,和平年代,一个女兵身上怎么会有枪伤?
还有她后背上的伤,虽然她只露出肩膀处的一点儿,可他从那纹路上就能看出来,那疤痕绵延很大一片,说不定整个后背都是伤疤。
这伤,是怎么留下来的?
不敢往深了想。
可他又总是不自禁的想到她的伤疤,她的话,以及她压抑着怒气对他说话时的样子。
这一晚,他的大脑就没停过,一直在反复思考两个问题——和平年代当兵是不是浪费时间以及他想不想当兵。
他没睡好,元锦西睡的可挺踏实。
她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生气。
现在的小孩子吗,即便不是大富大贵人家出来的,基本上也没吃过什么苦头,从出生到长大也只在电视上看到过战争,看到军人的浴血奋战,哪里接触过真正的危险,对军人没有很正确的认识很正常。
大海是个挺懂事的孩子,可他的成长环境让他没有那么深远的目光和很高的思想觉悟很正常,这不是他的错,当然,这本身也不是什么错误。
等他真正的来到部队,在这里待一段时间,想法肯定会有所改变。
部队就是一个大染缸,跳进去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颜色,从里面出来,军绿色的包浆里面,肯定是红色的芯儿。
大海这孩子她挺看好,因为这孩子脚踏实地又有那么一股子实干劲儿,不过他要是没有留在部队的心思即便他真的符合野玫瑰的要求她也不会强留人。
当然,现在还不知道他符不符合要求,想那么多都是白扯。
第二天一早大海顶着俩大黑眼圈儿出现在元锦西面前,一改之前的笑呵呵,特严肃特郑重的对元锦西道:“我想了一晚上,我想当兵,我想像你一样。”
元锦西回以一笑,拍拍他的肩膀,直接照他的脑门儿给了一砖头,“孩子,你以为部队是什么地方?你想来就能来的?你想当兵,我们部队还不一定要你呢,所以,好好表现吧!”
跟在元锦西身后的田邵雷又补一砖头,“十发子弹一发都没上靶,我就闭着眼睛用脚趾头都比你打得好你信不信?”
大海不信,于是在正式的选拔之前,田邵雷先表演了一个闭眼用脚射击。
跟大海昨天打一样的枪,同样是十发子弹,他用脚装弹握枪射击,一气呵成,比一般人的手都灵活。
最后一报靶,成绩吓了没见过世面的大海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