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说腌制物致癌的好不好!
“表叔,你知道药引子吧?”
金三顺点了点头。
李晓香继续道:“腌肉呢,就好似药引子。只是它引出来的不是药效,而是我们全身经络中的病症。这些病症日积月累,一旦被腌肉中的读物带出,那就是一发不可收拾——油尽灯枯了啊!”
金三顺肩头一抖,他就挺喜欢吃火腿之类的腌肉。被李晓香这么一说,他顿然心慌了起来。
一会儿回了都城,定要找个郎中把脉问诊!
“那……那水缎和绣缎呢?这你总喜爱吧?”
“表叔,你看看晓香与娘亲身上穿着的是什么?”
金三顺这才发觉,李晓香穿着的衣衫虽然是今年新制的,但却不是那日的水缎。王氏身上的衣料依旧朴素。明明楚溪送她们水缎已经好些时日了,新制的衣衫应当已经穿上身了才是啊!
“水缎如此贵重。晓香并不是大家小姐,成日无所事事,对着镜子打扮自己就好。药铺里各种药材的碎末一旦落在水缎上,清洗起来可十分麻烦。走在乡间田埂上,随随便便野蒿就将水缎挂出痕迹来。哪怕是在家中,藤椅上小坐片刻,就将水缎压出纹来。这样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如何会将水缎穿在身上?表叔还是将它们带回去,送给众位表姨吧。”
李晓香的话音落下,就瞥见李宿宸眼底的寒意散去,唇角的凹陷更深了。
“那……那这些点心……”金三顺的脸色不好看起来,他担心李晓香连喜饼都不尝一尝了。
李晓香这回倒没有十分不给面子,拾起一块喜饼,掰开,尝了一小口,随即蹙起了眉头。
“表叔,喜饼的味道确实不错。可这其中用了些藕粉吧。小孩子最喜爱吃喜饼了,可藕粉容易让人积食。小孩子若是多吃几块,只怕得去见郎中了。”
金三顺已然彻底绝望,他送来的东西,李晓香都找到了退回去的借口。
“晓香……你可是不满意表叔?”
金三顺啊金三顺!你总算明白了问题的重点!
“金表叔莫要误会。晓香作为晚辈,又在都城中的十方药坊中修习,却未曾登门拜望过表叔,是晓香的不是。当是表叔不满意晓香,晓香如何会不满意表叔呢?”
金三顺哽住了。他就是脸皮再厚,也听明白了李晓香的意思——我李晓香与你金三顺不怎么熟,你还不够格让我“不满”!
李明义捏着茶杯的手指终于松了些。
李宿宸干脆别过脸去,笑出声。
金三顺有些挂不住了。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扣了扣,声音虽然仍旧“和蔼可亲”,但眼底那一抹怒意可不是能掩饰得了的。
“晓香啊,我这就明说了。你阿爹考了一辈子的科举,如今也就是个教书先生,一个月才得多少钱?你哥就快乡试了,可就你家的家底,能给他疏通门路吗?那些个考官看个不顺眼就把他给撵下去了!女儿家最忌讳的就是好高骛远。表叔知道,你爹你兄长都是读书人,你也想嫁个文墨皆通的才子!可真有这般的才子,待到中了举人,攀龙附凤的比比皆是。只怕到时候你不但要做小,还要伺候达官显贵家出身的新夫人。你受的来这般委屈吗?如果你嫁的是个普通秀才,每月家用才将将够你吃穿,你能向你娘一样,日日给人做女红吗?”
金三顺这话一说完,李家顿时陷入沉默的尴尬之中。
李晓香也呆了。她没想到金三顺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每次见到金三顺,他都是一副土豪模样,这也让李晓香忘记了金三顺他是个商人。商人必备的技能就是“说服力”。
金三顺方才那番话是极有说服力的。
李晓香可以看见王氏的脸上露出几分动摇的神色。而李明义虽然心中气愤,但想到女儿的终身幸福,竟然也犹豫了起来。
金三顺很满意李家夫妇现在的反应。他起身,拍了拍袍子,给家丁使了个眼色。家丁们抱着水缎、火腿出了门。
“今天时候也不早了。嫂子还得为你们准备晚饭。这些年,嫂子是如何辛苦,我这个做表弟的是看在眼底。只是不知道表哥你看得见还是看不见。”
说完,金三顺离开了李家。
李晓香看着他表叔的背影,忽然觉得今天金三顺怎么这般霸气了?
屋子安静得让人喘不过气儿来。
王氏吸了口气道:“我去炒两个菜来。晓香与宿宸都饿了吧!”
李晓香看着李明义。他一向笔挺的背脊僵直得厉害。
“娘子……”
李明义开了口,王氏顿了顿身子,却未曾回头。
“夫君,我从未觉得辛苦。”
说完,王氏就去了灶房。
李宿宸抱着胳膊,目光挑向李晓香,“你呢?说不定为兄这辈子也考不上个举人。与其等那一日我发达了能帮你许个好人家,还不如嫁入金家一辈子不愁吃穿靠谱。”
李晓香闷哼一声,“不愁吃穿?只怕那几位金夫人不是省油的灯。我李晓香一旦跨入金家大门,还想做少奶奶?只怕过不得一日安枕日子。哪里比得上娘亲嫁给了爹,岁月静好,今世安稳。”
李明义抬起眼看向自己的女儿。他知道自己在女儿眼中是个迂腐无趣之人,却不想在女儿眼中看到了一丝赞赏之意。
“爹,无论如何,我都不要嫁去金家。我宁愿向你和娘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李明义瞬间怔然,随即笑了起来。
“还当你什么诗词都不懂呢。怎的今日说出来的话,这般有深意?”
李晓香这才想起自己随口说出来的那几句,在这个架空朝代里可未曾出现过。
王氏做好了晚饭,一盘地三鲜、一盘粉丝炒青椒丝,还有一盘炝炒猪头肉。
李晓香看见肉,眼睛瞪得大大的。李明义无奈地笑了笑,夹了一块肉放在李晓香的碗里。李晓香诧异地抬起头来。这还是第一次,李明义夹的第一筷子肉菜竟然是给她的。
用过晚饭,李晓香朝王氏使了个眼色。王氏自然明白,借口说替江婶缝衣领去了隔壁老秦家。而李晓香也跟了去,说是许久未同虎妞说过话了。
李明义照例看书,没什么反应。而李宿宸则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们母女一起离开。
到了老秦家,江婶将店铺的事情一说,王氏皱着眉头思索起来。李晓香心中忐忑,担心王氏不赞同。
谁知道王氏却在桌子上一拍,“铺子是迟早要盘的!难道你们想摆一辈子的地摊吗?有了铺面,生意才能做大!我现在只是在想,谁去看着这铺子?”
是啊,李晓香在十方药坊里修学。就算不修学,若是被在都城中教书的李明义撞见,也是不得了啊!
而江婶,每日还得将制好的凝脂从清水乡背去都城,赶不上开铺子的时间啊!
也就是说,她们还得雇个店小二?
我的神啊!
李晓香按着太阳穴,可怜巴巴地看向王氏,“娘,真的要盘?”
“盘!一定要盘!明日我同江婶一道去都城,与张姐好好谈谈!然后再考虑其他事宜!”
王氏的魄力远在李晓香想象之外。
回到家,李明义收拾了书本回屋就寝了。
李晓香还没回屋,就被人拽着衣领,拎到了屋门外。
她刚想要大骂到底是谁这么无聊,一转身就撞上李宿宸的目光,顿然气势全无。
“……哥……”
“哦,你还当我是你哥呢?”李宿宸抱着胳膊,冷哼了一声,“说吧,去老秦家商量什么了?”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李宿宸的眼睛。李晓香知道盘铺子非同小可,能听听李宿宸的意见也好。
“我与江婶在都城中的天桥下看中了一个铺头,月赁要一两银子。”
“月赁才一两?这铺头该有多袖珍?你确定是在天桥下吗?”
李宿宸的问题完全在李晓香的意料之外。她以为他会担心她们根本赚不够赁钱。
“铺子的主人张氏经常光顾我们的凝脂生意。一来二去,两人聊得很来。张氏也希望我们的凝脂生意能做大,愿意帮我们一把,所以才只收了一两银子的林钱。但是娘亲反而担心,当我在药坊修习而江婶要来回清水乡与都城时,店铺谁来照料?”
作者有话要说:楚溪:我要挖金子!
胖瓜:挖来卖吗?
楚溪:劳资要金屋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