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里是个祭司,还是主祭,就像今天的教皇相似。她的主要工作逐渐转向伺候神灵。
平时零散的面对大众的宗教活动,就交给了部落的巫师们,人不能把事都做完做绝,要给别人一些发挥的空间,这是为人处事的道理。所以她把祭司和巫师做了工作上的分工,祭司,或司祭,祭师,在宗教活动或祭祀活动中,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为辅祭或主祭的人员,主要是对神。祭司的职位近似于一份日常的工作。职责是他们就被看成是神的代表,负责维持社会的良好秩序。宗教是获得超凡能力和满足基本需求的途径,也是控制社会运行的一道程序,它催生了等级制度,确保了文化传承。里刻意要他们保持神秘特质,那就是加强宗教的影响力。按着一定的仪式,人们思维简单,富于幻想,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人类对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觉梦境,也是难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后其灵魂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人的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们把这一人间的通则加于神灵身上,便成为祭祀的心理动因。祭祀从本质上说,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是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这样就可以拉深了部落平民和神之间的关系,有所报就有所求,变得理所当然。要求做为是“神的仆人”,着装是亚麻布制作的长袍,纸莎草制成的鞋子,每天要沐浴四次,每天祷告五次,祭司要剔除全身的毛发。身体的洁净是与神接触的要求。祭司引导社会追寻一种高雅的生活,有不少祭司是兼职的,一个月服务于神殿,从事其他工作三个月,如此循环.祭司可以结婚,一般家中会选择长子出任这个职位。在社会地位上祭司属于第一等级,他们获得丰富的薪酬与土地。高级祭司的权力很大,有的甚至能操控影响政权,一般身着豹皮长袍,女祭司侍奉。神殿每天举行三次仪式,在最后神光降临前,祭司们会要点燃香炉里的香料,以香气净化神庙。这些复杂化的宗教仪式逐渐加深了圣母的地位,在长老议事堂头人的后面专门隔出座位,由圣母垂帘听政,代表神参与社会活动,如果太忙,妈妈里指定一位高级祭司代表。另外巫师是替人祈祷的人,可以用法术保护他人,以免受到自然灾害、外来者和敌人的伤害。他们也负责改正错误,衡量对错,操控大自然和解释恐怖的现象等。主要是对象是部落的人群,一种服饰与众不同,但形象比较平和,既不大喊大叫。也不回到弄剑,一般以说唱和表演为其说教布道手法;另一类不仅服饰奇特,而且惯会装神弄鬼,他们打自身打扮的稀奇古怪,狰狞可怕,来说明做自己法术无边,道海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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