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转达给下方的媒体后,有记者不解地打断了她:前面有那么多色泽鲜丽的画面,为什么偏偏这一副看起来很不打眼的却会被叫作《夺目》?
满场身份各不相同的看客都和这名记者有着差不多的疑问。然而,惟有一个人在听到这个问题时,唇角轻轻弯起弧度。
后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她有些哽咽,竟一时间回答不出记者提出的问题。
“这里的热巧克力味道很一般,以后我带你去尼曼翰明路上品尝,那里有家口感很不错。”
“我回去休息,或者你想让我留下,也可以。”
“我没想过放弃。岑晓,我会一直努力追求你,直到你点头同意为止。”
“口香糖虽然不会融化,亿万年不腐,可却改变不了它早已乏善可陈的事实。”
“我口中所说,也就是我心中所想,你永远不必猜。”
“你说的对,我们见面次数不多。但在有限的相处中,我们解除了误会,彼此有了初步的了解,一同经历了危险的关头,也共同分享过愉快的时光。”
“而我也想来见你,一分一秒都不想多等。”
“其实我现在身材还是一样好,不信你抱抱看。”
“爱因斯坦说,同样是一小时的时间,当你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在一起的时候,你感到时光飞逝,而你听我讲课,却觉得度日如年。这就是相当论。”
“以前看过一部美剧,里面有句话,大意是说,你回首看得越坦然,向前看得越远。我准许你不忘记。与其花费时间来忘记他,不如多用点心来爱我,尽管拿我和他比较,渐渐地,你就会发现他一文不值。这些都是一定会发生、自然而然的事,何必勉强?”
“我带你去买好看的裙子,还有一些时间,这次你可以一件件地试。”
“你如果不嫁给我。还想嫁给谁?”
“你对他来说,独一无二,无可取代,所以你让他怎么把别人当成你呢,嗯?”
“这世界上缘悭一面的男男女女太多。我们能遇见两次,是因为连上天都不忍心让我们错过。”
……
“可能在场的各位都有同感,”微微调试到妥帖的情绪,她终于很慢地说出后来的话,“作为摄影师,每年总有很多时候,不能和家人相伴。有时因为职业需求,甚至还会遇到生命危险。可是我们还是很享受我们的职业,不仅是外面有很多吸引我们的动人景致值得记录,还因为我们清楚的知道——走得累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回家。和自己爱的人团聚。
在我的心里,最夺目的并不是外面的万千风景,而是最爱我和我最爱的那个人。”
说到这里,她看到了他投递过来的温存眸光,像是在心田中绽放出一道绚丽的旌虹,招展耀目。
如这世间诸般皆为空相,却至少还有你,照在我心涧上的那抹光,永不褪色。
作者有话要说:这应该是一篇,特别适合22:00之后读的文。不必费脑筋,情节简单,带着微微的困意读完后,陷入梦境再好不过。
下面一篇没想好是现代还是古代。如果是现代,那肯定是堂哥顾行光的故事跑不了。那篇构思甚至比《夺目》还要早……循例放个专栏链接,点击过去收藏我,新文到时可以早知道了。
:)
此外关于《夺目》番外的小片段会不定期发布到微博上。
——————————————————感谢你们读到这里的满城疯语 于2014.7.6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