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他俩在逛街呢,拐进了一家首饰店!”
我阖上眼,捏捏鼻梁,心静则凉,道:“人怎么样跟谁在一起,碍着你了?”
“我看着委实是挺碍眼的”,叶晓不服气道,“当初秦大哥看不上我怎的就看上那破玩意儿了呢,我真替他感到不值,眼睛是不是被酱油糊了……”
“叶晓”,我睨她一眼,“祸从口出,你还没得到教训是不是?”
叶晓耸了耸肩:“阿姐我没别的意思,你不是和秦大哥走得蛮近的么,你劝劝他,让他别想不开。”
我起身踢开椅子,烦躁地走在前面:“关老子屁事。走,回家。”
出了太史院,落日余晖云霞遍天。将一切万物之景都淬上一层薄薄的丹金色。街上来往而过的路人吹着晚风惬意的归家。
有挑着担子汗津津的小伙子走上前来,嘿然笑问:“两位姑娘,要来点儿冰皮凉虾么,还是冰镇的哩!”
我未回答,叶晓率先道:“来两碗,多加点儿冰啊,给我阿姐降降火气。”
一碗冰皮凉虾味道虽不及每日一碗莲子羹,但却足够凉爽。一双姐妹吃着凉虾,堪堪穿过渐渐寂寥下来的长街。
“阿姐……”
路过一间装饰华丽的店铺门前,叶晓忽然扯了扯我的衣裳停了下来。我侧头看去,见她表情神秘莫测,再抬头看了看铺子,问:“怎么,你想买首饰?”
“不是……”
她话语一落,我视线便越过门槛看向了里边。适时,白衫公子温润如玉眉眼华光盈转,唇畔一抹闲淡的笑意惊扰了盛夏的黄昏傍晚。他身旁的杏色衣裙的姑娘,双颊绯然嘴角梨涡浅浅,笑颜如花。
可不正是当朝的长瑾公主和二品大臣尚书么。两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长瑾摆弄了手中的一串火红榴花链子,道:“还是方辞哥哥有眼光,选出来的手链真漂亮。”
秦方辞看见我,笑意陡然一僵。我垂下眼,拉了叶晓,低低道:“走罢。”
长瑾是个见缝插针的姑娘,只要是遇上看我笑话或者是奚落我的机会,她一刻也不肯放过。她拉长了声音懒洋洋道:“这可不是叶大人嘛,怎么,一见了本宫就想逃,莫不是怕本宫吃了你不成?”
我顿下脚步,揖道:“见过公主,公主委实是说笑。莫说这酷暑热夏微臣一身汗臭公主下不去口,就是微臣这么大个头公主吃了也咽不下。”
我很怕热,更怕在很热的时候还要对人阿谀奉承。可能,这两天火气尤其重,心里团团糟,说不出好听的话来。尽管知道这么说不合适,但说了痛快总比憋着难受强。
“叶琤”,长瑾一声娇喝,“你这是在讽刺本公主吗?!”
“不敢。”我气定神闲应道。
叶晓伸长了脖子回一句:“哪里讽刺了,怎么我没听出有何讽刺了?是公主自己捕风捉影罢?”
长瑾还想据理力争,秦方辞素白的手在眉骨出搭了一个棚,嗓音淡淡笑道:“公主该回宫了,一会儿天色晚了皇上会担心。”
长瑾一口拒绝道:“现在还早,不回,没见叶大人都还没回么,她也想逛首饰店呢。”
秦方辞道:“公主不听话,那一会儿臣就不送公主回宫了。”
长瑾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甩袖扬长而去。秦方辞收敛了笑,深深地看着我,道:“叶大人,回见。”
我一言不发,拉着叶晓错身而过。
不晓得要说什么,亦什么都不想说。
一路上叶晓嘴巴都没停歇过,一直用力地批判着长瑾,罢后又开始用力地批评秦方辞。用我的话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狼狈为奸。而叶晓则用了更为简洁的三个字做总结:狗男女。
我有些哭笑不得,望着叶晓,道:“你不是喜欢过秦方辞吗,也舍得这样说他?”
叶晓理直气壮道:“他和那个劳什子公主惹得阿姐不痛快更惹得我不痛快,我这么说已经算嘴下留情了,还是看在我曾经喜欢过他的份儿上。呸,我怎么会看上这么个趋炎附势的人,早晓得他攀附权贵我就不喜欢他了。”说着她背着手踱进叶家大门,活像个唠叨的小老头,“还是我家裴子闫靠谱,不用攀附权贵,他本身就是顶级权贵了嘛……”
我扶了扶门,险些绊倒在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