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人渐渐称兄道弟起来,成了很好的朋友。他的脸上也洋溢出许多笑容,不过这亲和只便宜了莫清,对待旁的人依旧是那副冷言冷语不愠不火的态度。
高中三年下来,宋靳凡变得很强,强到可怕,甚至连莫清也不再是他的对手。那些当初因为他弱小而欺负他的人,全部被他一个个地,打成了满地找牙的狗熊。
生平第一次,宋靳凡在力量上尝到了反败为胜的滋味,真是太美味,太叫人迷恋了。
真正意识到自己开始克制不住自己暴戾念头时,是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
他和莫清在篮球场上打了一场2:2篮球,和他们组队的是另外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孩,不过因为偶尔几次的触手犯规,宋靳凡就忍不住动了拳头。
回过神来时,对方已经晕倒在地上,浑身都淌着血,而自己的双手,亦被温热的血液腐蚀。
这次的流血事件被很轻易地摆平了,毕竟这事闹得再大也不过私下调解,更何况宋家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
但宋靳凡没来由地感到后怕,还有……后悔。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没隔多久,莫清就退了学选择了当兵,这下子,宋靳凡身边连唯一的朋友都不在了。
于是逐渐的,宋靳凡又变回那个沉默寡言不动声色的人。
然后他遇到了洛琳。
——那是洛琳还在孤儿院的事了。
宋靳凡打赌,她已经不记得她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因为若不是再遇莫清后看到他皮夹里的那张照片,他也不会想起有这样一个女孩子曾经和他不期而遇过。
那年他刚过18岁,而洛琳也才12,3岁的模样——没错,其实他那阵子真有点鬼迷心窍,居然脑袋被门夹了一样报名当了志愿者,和一群人去了洛琳所在的孤儿院教孩子们防身术。
当时所有人,不论是志愿者们还是年龄各一的孩子们全都插科打诨,意兴阑珊,包括宋靳凡自己在内,也觉得很无聊,他甚至都不喜欢看到小孩。
因为小孩子是天底下最难以控制掌握的,也是天底下最脆弱娇小的,一个不小心,好像就会被打蔫似的。
但洛琳不同,她眼睛亮亮的,从行动中就有一种不服输的韧劲。她对陌生的事物充满好奇、探索之心,一旦找到合乎兴趣的东西,就勇往直前,不撞南墙不回头,因而她一个劲地缠着另一个志愿者让对方再多教她几个动作。
总之,洛琳身上的某些特质,让宋靳凡觉得又特别又抢眼,为此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
可当时,他以为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不过是他生命中可有可无的插曲罢了,却不曾想到过,在若干年后,她竟然成为了自己人生不可或缺的主旋律。
***
和莫清重逢的那天,是宋靳凡的接任仪式,他西装笔挺地接受董事会的投票认证,媒体记者们对这场公开的活动非常热情,董事办公室被挤了个人满为患,而莫清站在最角落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两人至少有七八年未见,彼此间变化很大,他竟然没能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莫清站在成堆的人群里也难掩强大气场,宋靳凡一眼望过去就注意到了这个男人。
他的肤色经过风吹雨打,变得深了些,更显成熟,身形精悍魁伟,无形中有种身为军人的英姿气势,不愧是当过兵的,一身的正气凛然。
突然,莫清咧开嘴对着他的方向笑了笑,就是这个清朗干净的笑容令宋靳凡瞬间想起了当年的兄弟。
尽管莫清当年以极度不负责任的不告而别的方式选择跟他分道扬镳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宋靳凡仍旧觉得这无可厚非,和莫清聊着聊着,便再度找回了曾经的青春记忆和道义情感,他对此甚至有点感动,并且施施然地想:原来遗失的友情,也是可以找回来的。
在看到莫清皮夹里的情侣合照时,宋靳凡愣了愣,女大十八变,洛琳出落得比十二三岁时动人多了,很难找出当年的影子,但那双独特的眼睛,亮亮的对着镜头微笑时,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回忆起洛琳这个人来。
看着那个年轻的女孩,一如既往地愉悦微笑,不知怎么回事,心跳有点加速。
在很久以后,宋靳凡寻思自己当时对洛琳动心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她和莫清都是自己自闭人生中出现的宝贵太阳吧。
——那么明亮,像救世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