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小七果真实践自己的诺言,真个给谭雅挣回个凤冠霞帔来。
吴魁领着众人接旨受了朝廷的招安,领头的吴魁被封为通河将军,阮小七身为其左膀右臂被封了个急先锋,其他众人也高低有个官衔,令他们接旨两日内立即启程,讨伐河州叛军。
阮小七回家心里不痛快,脸上也没了往常的笑模样。
谭雅以为他是觉得官衔太小,心里不自在,便开解道:“当初吴大哥自立为王,你们是自家兄弟,当然是随手就能封你作将军;
但这在朝廷里做官,一切须要有例可循的才行,位置都是可丁可卯的,哪能随意就封将军的,就是封了你,只怕底下众人也不服气;
再说,你这已经是很好了,多少人熬白了头发也不能够的。”
阮小七却不见开颜,依旧唉声叹气,喏喏不语。
自从受到招安接了旨,谭雅心里就一直为阮小七悬心,闻得两日内就要启程,实在也没心思再坐下来慢慢劝慰他,只忙着打点行囊,唯恐他路上因缺医少药耽搁了大事。
阮小七没说的是,他接旨之后被人介绍才知道,宣旨的天使竟就是李五郎李瑾,此次讨伐圣上封了他为安抚使。两人对视一眼,均在心中估量对方本事几何。
虽然已经知道谭雅对那李瑾没什么意思,只是那小子自己自作多情,但这个恋慕自家娘子的情敌终于出现在自己面前,还算是自己的上峰,最重要的是李瑾与阮小七想象中的小白脸截然不同。
他虽也打听过李瑾为人,知道他人才出众,相貌堂堂,是京城出名的美男子;却一直把他当成面貌姣好,性格温和,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书生。
结果李瑾站在他面前,就是同为男子也要赞声好一个玉面儿郎,真是英俊洒脱,皎皎如玉,性格确实温和,但却丝毫没有柔弱书生之相,行动举止颇有仙人之姿,令人自惭形秽。
就连阮小七这么惫懒光棍的人都不自觉地平整衣服,注意起仪容仪表来,就连行为举止也收敛了许多,唯恐在他面前漏了怯,让他看低了去。
谭雅在屋子里翻箱倒柜的找东西,阮小七就靠在床头,目不转睛地打量她。
就是这么着急,谭雅行动起来依然从容优雅,虽然手快脚快的忙乎,但一点儿不显得粗鄙慌乱。
移动之间裙角摆起来,像是飞舞的落花围在她脚边,真是好看。
便是吩咐琉璃她们拿取东西,也是言语柔和,斯文有理,从没有唐氏那种颐使气指的傲慢也不像阮夫人那样唯唯诺诺的懦弱。
收拾整理的差不多了,又端坐在桌前提笔写下要买的东西。
她左手轻轻扶住右侧衣袖,露出半个雪白的腕子,细瓷般的小手拿起毛笔,头稍微侧过,眉头微蹙,抿嘴的同时小巧的下巴也翘起来,头上的坠饰在额间颤颤滑过。
那姿态,那神情,阮小七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得自家娘子好看极了,真是美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
阮小七起身过去看她写的字,虽然他读书不行,但总算跟着阮家大哥也正经读了几年书,字的好坏还是会看的。
谭雅的字飘逸秀美而且颇有风骨,实在不像是一个才十几岁的女娘写出来的。
他就站在谭雅后头,热气喷到了她的头顶,谭雅笑着躲开,“别闹,等我写完了的。”
阮小七低头轻轻吻了一下她的脖颈,“小芽儿,你字写得这么好,小时候没少吃苦头才练出来吧。”
谭雅此时着急写字,怕乱了思绪漏写了东西,就让他等会儿再说话。阮小七也知道她忙,依旧回到床上靠着,眼睛一刻不离地打量她。
什么路上防蚊的,治痢疾的,消暑解热的。。。洋洋洒洒写了几大张纸,写好了又仔细对过,才交给下人让去买。
就是忙了这么一下午,头发丝都没乱,还是一副精致优雅的小贵妇人模样。
谭雅忙了一下午,阮小七就眼定定看了她一下午。待谭雅忙完,才不好意思地靠在他身边,俏皮地轻声打趣道:“怎么,不舍得我了?”
阮小七看着靠在自己肩上的谭雅,伸手轻轻抚摸她乌压压的头发,心中感叹这么美好的女人竟是自己的,“嗯,舍不得。真想把你变成拳头这么大,揣到我怀里,走哪里都带着你。”
谭雅抬头看着他,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我不要什么凤冠霞帔,你别去了好不好?你就开那个车行,我给你做老板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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