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再无视或拒绝。
做个了断吧。
“这才对嘛,亚历克斯。”约翰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对了。在这里你如果没钱吃饭的话,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帮助你的。”约翰说道,想尽办法表现自己。
我何尝听不出其中的嘲讽。
然。
经历了卡尔的叛变后,我的心已很少对这种低级的嘲讽生起多大的波澜。
大概。
现在能伤害我的,也就只有至亲的人了吧?
我点了点头,无视嘲讽,大步而去。
约翰,并不能影响我。
我心如故。
我回到了公寓内,先简单的练习了一下控物术。
我所谓的方法,就是——操纵自己身上的衣物,以辅助跑步,节省体力。
衣物,是非生命物体,可以操纵。
如何将控物术运用到自己的身上,这个难题还是需要不断的实验。
跑步的话,当然穿的越简单越方便。
但薄衫在身,精神力控制难度太大,如履薄冰,失误率偏高,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战士的重甲又太重,虽然很好控制,但不适合我这种菜鸟。
穿上它我不是在跑步,我是在爬山,凭白多了累赘。
唯一的合适衣选,便是折中选择——皮甲了。
皮甲,大多出自魔兽身上的皮膜。
由于魔兽大多皮糙肉厚,所以兽皮制作的皮甲防御力也不弱,厉害的魔兽皮甲,甚至超过重甲防御力,而且轻便无比,外观还精美,所以一直深得战士和魔法师双方的喜爱。
“哎呀,又要花掉一些生活费了吗?”我有些肉痛。
想想自己的钱可都是伊拉德伯爵赞助的啊,数量有限,不能挥霍,买一身皮甲我可负担不起啊。
何况操纵一身皮甲,我还做不到。
我盘算了一下,在我没有能力挣钱前,这些生活费还是很拮据的,那我先买一双皮靴吧。
买皮靴也要有讲究。
我是火系魔法师,至少不能买水系魔兽制作的皮靴。
初级魔兽里面,最易捕捉的火系魔兽,就属“火狼”了。
据说魔兽山脉外围经常可以见到大群的火狼,魔法师和战士配合的好,一次可以捕捉十几只,赚钱极快。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这个季节,火狼靴价格很便宜。
火狼的皮靴,在冬天极为热销,因为火狼皮毛很暖和,天然火,到了夏天,就是滞销品了。
我花费很少的价格,就买到了一双物美价廉的火狼靴。
我穿上它后,在公寓内实验了一下。
果然。
控物术可以非常轻松的推动火狼靴。
要不是我最近苦练控物术,一直不满足于眼前的成绩,恐怕现在就算知道了控物术的作用,也只能干瞪眼呢。
因为,控制火狼靴的同时,我的精神力同时也要承受我一部分体重。
像一些魔法师只能操纵小石头,到时候肯定要哭丧脸了吧。
我心情很好。
努力,就会有收获。
这话,真的不假呢。
我收起火狼靴。
该吃饭了。
待会儿,还要活动一下筋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