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动机上。“水间月侃侃而谈:“除了小林老师外,这三个人都在留言里提到了和死者的过节问题,其中第一个人桧恒,应该是他对不起死者,似乎是把死者的车撞坏了。要是死者很宝贵自己的车的话,死者杀了第一个人还有可能,所以动机是反的,虽然不排除死者揪着这一点过度责骂桧恒让他怨恨,但是嫌疑应该是三个人里面最小的。”
“第二个人晴华应该是死者的女朋友,虽然听起来两个人刚吵过架,不过没有什么可疑的表现也没有什么证明清白的表现,虽然打了三个电话但是不排除是表演,只能说嫌疑程度一般放在后面考虑。”
“至于那个稻场,其实我怀疑他只是因为他打电话的时机跟从这里离开找个无人的地方差不多,而且他的留言表明他和死者是有过节的。”水间月摇摇头:“我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凶手反向操作,直接把自己和被害人的过节说清楚,证明自己已经看开了而且问心无愧的,更何况那个人说的那句话确实生硬。”
“更具嫌疑的是,这个人只打了一次电话之后就再也没打过了,而另外两个人则分别又打了一次和两次电话,那才是对方二十四小时没有回应的正常表现。更何况稻场是因为工作的怎么想都应该更急一点才对。”
“根据这几个人的怀疑程度排个序,我就先调查了稻场,其实这个时候还没有直接就认为他是凶手,只不过是先调查而已。”
“不过他的那位总编的描述,这位稻场应该不会错,就是凶手了。首先是他打电话背景的时间证明,总编说过他已经这样问时间问了一年多了,而且劝他换手机他也不换,非要总是这么问,这就让我联想到,也许我们听到的,是总编一年前的声音,作为一个半记者半编辑,他手里有录音笔之类的设备很正常。更何况总编确实不记得昨天有这么一回事。”
“另外新闻里总编说过比赛在巨蛋吧?但是总编昨天晚上看的比赛是在东京体育场,所以我打算让人去查一下,去年的职棒联赛是不是在巨蛋进行了,如果是的话,那就更加证明我的想法了。”
“不用查,去年的职棒联赛就是在巨蛋进行的。”水无怜奈插口道。
“水无小姐喜欢看棒球?”
“你忘了我是新闻主播吗?”水无怜奈俏皮的给了水间月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
“瞧我这记性……”水间月拍了拍脑袋,又问道:“还有问题吗?”
“还有一个。为什么警官们直接排除了那位老师呢?就因为她和哪位白鸟警官关系特别吗?”
“怎么可能呢。”水间月连忙否认道,要是让公众认为警察这样“徇私”可完蛋了,尤其是这位还是电视台名主播,一边暗骂白鸟这混蛋太露骨一边解释道:“小林老师是作为第一发现人之一,一般来说我们不是不怀疑第一发现人而是把第一发现人放在其他嫌疑人后面,而且小林老师因为防止把头发掉在现场就不进去这一点也很大降低了她的嫌疑。”水间月又笑到:“虽然没什么意义,现场发现的头发现在已经分离出来二十个多人的了,还没有确认完,这一条基本上就是废了。”
“明白了,不好意思误会你们了。”水无怜奈说到。
“没事,可以的话我想养养神,想想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
”请便。”
快到警视厅的时候,水无怜奈侧过头,目光复杂的看了一眼正在旁边闭目养神的水间月。
水无怜奈,代号是基尔,是和吉普生等人一样,潜伏在社会各层收集情报的“鸡尾酒”。
她还有一个身份和一个名字,cia的本堂瑛海。
柯南猜的没错,她之所以缠着水间月,就是在调查水间月。
虽然今天会在电影上遇到水间月是巧合,但她早就注意到了水间月这个人。
在组织里面,想要爬到更高的位置,就得积累更高的“战功”,而身为情报部门的,水无怜奈一直都没有得到机会。
直到她偶然间隐秘的知道,琴酒的任务因为同一个人而失败了几次。
如果她能拿下那个人,就能证明比琴酒强,获得更高的级别了!带着这样的想法,水无怜奈多方面打听这个人,找到了水间月。
显然她并没有打听到,水间月已经是她的同事了,而且很有可能比她升级还快。
现在水无怜奈正在想着,接触了一天,水间月是个什么样的人。
首先浮现的记忆是初次介绍的时候,水间月认识自己却不认识自己的搭档,他好像……很喜欢自己?
然后是水间月认真的时候,那似乎能放出电光的凌厉眼神,让她知道,能多次折了琴酒的人,果然不可能轻易对付。
与此同时想起的,还有自己被那样的目光注视的时候,整个人仿佛被穿透一样的感受。
正当水无怜奈回忆的时候,她听到了水间月身上传来了细微的鼾声……
真是令人难以琢磨啊,竟然毫不设防……一边这么想着,水无怜奈一边轻生呼唤道:“水间警官,水间警官,到警视厅了。”
……
一路跟到警视厅,水无怜奈最后反而对结果没兴趣了,跟水间月告了别,打算回去了。
“拜拜,水无小姐。”水间月也乐的如此,不然水无怜奈要是想看审讯,他还不知道怎么应付呢。
“叫水无小姐太生分了!”水无怜奈突然不满。
“那就……怜奈桑好了。”
“这还差不多……再见,月桑。”
“再见,怜奈桑。”
……
最后的结局乏善可陈,那个水间月办案史上最笨的凶手稻场,虽然新买了一双手套,但被指出一大堆漏洞之后,鉴识人员在他身上依然提取到好几处血液反应。
水间月第一次见到,策划了一年的犯罪就这么点花样。
水间月也是第一次见到,杀人的时候竟然戴着自己平时戴的手套,后知后觉发现手套蹭到血之后,把手套一丢就不考虑手套还摸过哪里了。
第一次见到,溅上血的衣服,回家洗洗就敢穿到警视厅的。
第一次见到,新买完手套连标签没有撕下来就敢告诉警察这是自己戴了两个月的手套。
第一次……
总之这个蠢贼,打破了水间月好多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