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意恍若一把利剑从斜刺里刺出,直刺得我遍体生寒。
我打了个抖,循着那股冷意,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穿斗篷,头戴斗笠的男人。
之所以说是男人,因为我看到了他满脸粗黑的毛发胡子,以及那脖子上非常明显的喉结。
这男人正在看我,带着审视,一双眸子很冷,很亮,像是一位满是鲜血的猎人,在盯着自己的猎物,眸中的寒光直刺到人的心坎上去了。
刺得我发毛,很不爽。
“咿呀!”
孙九儿似乎也非常不喜欢这男人,咿呀大叫了一声,已经朝着他飞扑了过去。
轰隆!
人在半空,嚼着奶嘴的孙九儿已经扬起粉色的小拳头,一拳头朝着男人的脸庞砸了过去。
这个鬼精灵!
我看得吓了一跳,跃起,及时揪住了孙九儿的后衣领,把她给揪了回来。
“咿呀,咿呀!”
孙九儿似十分不爽利,大叫着,手舞足蹈,满脸凶悍地瞪着男人。似要过去跟这个男人拼命。
“别闹。”
我拍了她屁股一下,把她夹在右手间,有些抱歉的朝着男人说了声‘对不住’。
“哼。”
男人扬起手中酒杯,一口饮尽杯中酒,‘砰’的一声把酒杯砸在了桌子上,冷哼一声,用一双带着寒光的眸子盯着我看了一眼,嘴角微微勾起,带着一抹勾魂的邪笑,慢慢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
这一次就近看。
我稍稍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的脸庞。
右脸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刀疤,虽然胡子拉碴的,但刀疤刺目、明显,让他看着更显凶悍。
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好惹。现在看,我越发肯定,这人是一个凶徒。
我不想多事,讪笑着退后,朝着朱大彪使了个眼色。
朱大彪也机灵,赶紧转身,跟我一块儿走出了宾馆的大门。
“他奶奶的熊。”
走出宾馆老远,朱大彪打了个哆嗦,面色发白,似胆寒,似震惊,声音都在打颤,“这男的好强,被他扫了一眼,我现在都还觉得浑身别扭,瘆的慌。”
“走吧。”
我拉了他一把,示意他别说话,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他面带震恐的点了点头,跟着我朝着另外一家宾馆走去。
中途。
路过一家手机店,我买了个手机,花费了我足足两万多。
这还是最便宜的手机!
怪不得卖手机的员工,会用一脸看‘土豪’的表情看着我。
这员工一开始是不待见我们三的。
毕竟手机可不是一般的人能用得起的,这手机店,没有特别勋章的人都不能进去。
好在我是猎魔人。
有这个资格进去。
进去后,员工都是散漫无比的,那小眼神就像是看土鳖。
但是当我砸下几万块后,一切都变了,员工变得热情又周到,看我似在看‘上帝’。
这神情、这服务,真的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演技真的是太精湛了。
给这员工颁发奥斯卡影帝奖,我都觉得没有问题。
“您慢走。”
买好手机,员工的脸上带着卑微,笑盈盈,“欢迎您下次再光临本店。”
“一定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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