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问霖心里很清楚,元霄有多偏爱那个狂犬病。毕竟狂犬病不发病的时候就是只乖狗狗,会撒娇,而他不会,他不懂得如何去表达。
元霄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他意识到了其中原因,手臂蠢蠢欲动,想伸过去晃一晃他的手臂,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阔别多年,他和白问霖已经失去了当年无话不谈的亲密。
他胡思乱想地盯着暗淡的灯光,侧头去看,白问霖好像已经睡着了,侧脸轮廓英挺,睫毛浓长地垂下来,眉头拧着,模样好似做了个很不高兴的梦。
元霄买的是红眼航班,这种时段的航班比白班机便宜些,索性敞开了睡。
起床时快中午了,在房间里没看见白问霖,找了一圈,元霄发现他在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
修长的手指夹着深褐色的雪茄,整个雪茄室里烟雾缭绕,白问霖整个人的脸孔,都陷入烟雾中,长腿微微岔开,是个很霸道的坐姿。在暗色调的房间里,有股老贵族的味道——还把元霄给呛了一下。这味道很浓烈,但是有股很难言的诱人,他那天在白问霖身上闻到过。
烟雾散去,隐藏在背后的男人才露出其深刻的面容,浓眉下是很深邃迷人的蓝色眼睛,仿佛一眨眼,星光就坠落了。
元霄心底惊叹了下,太帅了。他们内蒙很多男人其实也很帅,浓眉大眼体格健壮、颇有男人味,不过完全不能和白问霖比。元霄本来是他的才华粉,哪怕从前在yutube上看他的演奏视频,发现他是如此英俊迷人,也是更关心他的技巧,而不是关心他的脸。
可如今竟也渐渐可耻地沦落为颜粉了。
好半天才从他的英俊面庞上移开注意力,元霄有些不好意思:“问霖,我有事得出去一趟。”
白问霖顿了一下:“现在就走?”
“不是,飞机是晚上的。”他摇头,“我有个东西要还给朋友。”
“在哪,我送你去。”白问霖把雪茄碾灭了,发出“兹”的一声。
“不用送,不远,我坐车去,走不掉的。”
“我送你。”他站起来。
元霄只好拿出名片:“史蒂文,这件外套是他的,得还给他。”
白问霖捏着白色名片,眯起眼:“别人的外套怎么会在你那里?”
“啊?我那天在监牢里睡着了,史蒂文就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了,他人很好。”
“你叫他史蒂文?你跟他什么关系。”
元霄更茫然:“我才见过他两次。”
他皱着眉:“见两次,别叫名字,太亲热。还有,以后不许穿别的男人的外套。”
元霄:“……”他这时才发觉,白问霖深藏的暴君性格似乎终于显露了冰山一角,足以证明那些乐团的乐手们所言非虚,他是真的会凶人的……
白问霖打电话叫了司机,一小时后,两人到达史蒂文在纽约的律师事务所。
元霄提着熨烫得平整的西装外套走进去。这家律师事务所不大,但装潢很高档雅致,这说明史蒂文应该很厉害——毕竟能这么年轻就成为五星航司的专属律师。
他背后跟着甩不掉的白问霖。
好在白问霖虽然模样惹眼,名字也是大名鼎鼎,可鲜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要知道他最讨厌自己的特写照流传在网上了,不过有些演出的视频,还在油管上盛传。大家能从他遥远英俊的侧影,推测他的容貌像天神一般。
史蒂文看见元霄,热情而歉疚地道:“麻烦你多跑一趟了,骆先生,我晚上请你吃饭吧,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法国餐厅。”他注意到跟着进来的男人,对方很高,身材挺拔,宽肩长腿,穿着鼠灰色的西服套装,双排扣、青果领,斜条纹领带——只有相当注重细节的上流人士,才会这么穿。
他戴着墨镜,棕鬈发梳得很随意。
史蒂文很快认出是阿尔伯特·罗伊斯,不免在心底惊讶不已。
自从那天晚上,罗伊斯先生从曼哈顿分局把骆元霄拦腰抱上车,他就意识到了……这个十八岁的小骆先生,有点厉害。
“史……”注意到白问霖的目光,元霄赶紧改口,“李律师,真是不巧,我晚上得赶飞机回国了。”
“这么快就回国?”史蒂文惊讶,“请务必让我司为你安排今晚飞国内的头等舱。”
元霄赶紧摇头:“我机票早就订好了,不用了。”
“这是应该的……”
两人你来我往了几句,元霄都有些松动了,毕竟……十几个小时的航程挺累,升舱还怪贵的。
一旁的绅士白问霖终于忍无可忍,冷冷地插一句:“为了安全着想,他会坐我的飞机回家,就不劳贵司费心了。”
“你还敢坐他们航司的飞机?”回到车上,白问霖声音有点冷。
元霄老实道:“……不太敢,”说完又补了句,“不过总比马航安全吧?好歹也是五星航空,我现在还是他们的终身白金会员,不收我钱呢……”
白问霖:“我的私人飞机比总统专机更安全,我送你回家。”
元霄:“……”
白问霖看着他,坚持道:“如果你一定要回国,我就跟着你。”
元霄错愕地看着他。原以为白问霖会很成熟,却没想到他还是这么像小孩子。就好像十七岁的时候,白问霖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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