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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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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失忆半年的人,恢复记忆之后必须要做的事是什么呢?

    唐千鹤对于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可惜在末日第五年的现在,既没有“百度知道”可以让她匿名提问,也没有“豆瓣”“知乎”可以帮她出谋划策,所以她只能带着一脑门的疑问,亲身上阵。

    跳过刚恢复记忆时,那些鸡飞狗跳的修罗场不提,恢复记忆后的第三天,唐千鹤发现她的时间异能回来了。这仿佛是个信号,意味着这具人偶身体,终于真正进化成了人类,从此她可以像普通人那样从食物和晶核中汲取能量,而不用像过去那样,靠吸食他人的能量维生。

    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唐千鹤把所有人叫过来,说她准备把自己之前未完成的事业继续下去,哦,就是消解晶毒的事。

    对唐千鹤来说,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有两件事她始终耿耿于怀,一是曾经杀害了文蓁的龙彩儿还活着,二是在另一个世界里肆虐的弗兰病,又出现在了这个世界里。如今龙彩儿已经死了(北归亲口所说),那么就只剩另一件事了。

    她说要消除晶毒的时候内心坦荡,并没有想太多,至少没有听的人想得多。修生生他们可都没忘记,她之前是怎么“死”的。池上的心情就更复杂了,毕竟当初那份合同是他签的,唐千鹤之所以会去凤竹市,也都是为了要履行合同的缘故。

    那真是池上做过的,最不划算的生意了,如果可以他想把它彻底从人生里抹去。

    但不论如何,唐千鹤这次的决心很强烈,而且要解决晶毒危机,也非得她亲自下场不可。众人细细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消解晶毒可以,但今后她不再接受个人预约,每次消除晶毒的时候都以“城区”为单位进行(减少她亲身下场的次数),而且消解晶毒的时候身旁必须跟着两名保镖(降低……不,是杜绝她遭到致命攻击的可能)。

    本以为这事就到此为止了,可在保镖的人选上,诸人又有了分歧。北归肯定是不愿意离开唐千鹤的,其他人的想法大同小异,但总不能所有人都留在这里,要知道现在已经2024年了,可宇宙飞船“圆舞号”和“白风号”的能源还没有着落。难得修生生从2030年的池下那里弄到了包括“黑洞奇点”在内的各项数据,解决了飞船建设中的最棘手的难题,如果最后因为缺乏能源导致飞船升空失败,那才真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

    要支撑一架飞船在茫茫宇宙里飞行,“石油”这种低效的能源绝不是好选择,“核能”也差强人意,真正清洁又高效的能源是“晶核”,而且等级越高的晶核,蕴含的能量就越强。

    必须有人出去狩猎丧尸,带回它们的晶核。如果谁也不肯主动离开,最终就只能所有人都死在地球上。

    保镖的人选迟迟定不下来,最后唐千鹤抓抓脑袋,提议:“要不,我跟你们一起出去吧?虽然战斗力差了点,至少还能起个回血的作用……到了新地方,你们忙你们的,我就负责把当地的晶毒给消解了,这样两头都不耽误。”

    她觉得这个提议两全其美,但其他人却不约而同地沉默了。她疑惑地看着大家:“怎么了……我说得不对?”

    简妮:“可是糖糖,我们去的地方都不一样,你和谁一起呢?”

    唐千鹤一愣,随即恍悟:为了加快效率,他们肯定会采取分线作战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大家都分散开了。

    结果议题又回到了原点,她要和跟谁一起行动。

    被各个方向的视线虎视眈眈地盯着,唐千鹤觉得自己有点胃疼。斟酌了一阵,她慢慢说:“我这边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第一,晶毒搜索仪这个机器不耐高温,现在又是夏天最热的时候,所以如果有谁要去赤道附近,抱歉,我真的没法跟着去。第二,我的能力你们都清楚,关键时候能救命,所以如果有人要对付尸王这种级别的敌人,我肯定会跟着去,丢下晶毒搜索仪也会跟着去!……就是这样了。”要件都说清楚了,剩下的她不管了……也管不了……

    “那么,跟我去香港吧。”北归第一个表态,“香港现在日间气温二十几度,而且最近新出现了一群五级丧尸,相当高危了。”

    “不,去山东。”池上立刻说,“山东有个核电站泄漏了,那里的丧尸很可能已经变异了,危险系数更高。”

    北归眯起了眼:“这样说的话,意大利上周还出了一只准尸王呢,应该去意大利。”

    修生生沉吟:“危险的地方吗……”

    简妮握着唐千鹤的手,大眼睛亮得让人难以拒绝:“一起去云南吧?我想吃那边的鲜花饼和诺邓火腿。”

    唐千鹤:“呃,这个……”只是为了鲜花饼吗?至少你骗我说那边有个变异丧尸什么的嘛,这样我很为难啊,就算想偷偷给你放水也很难过其他人那关……

    她悄悄往男人们那边瞄了一眼,结果正对上修生生若有所思的目光,顿时有点心虚,忙不迭地把视线收回来,接着就听到修生生对简妮说:“你让她和你一起去云南,她会很尴尬的。”

    简妮:“为什么?”

    唐千鹤也疑惑不解。

    修生生瞥向宋必方,说:“你会和简妮一起行动吧?”

    宋必方有些茫然地点头。撇去修生生眼神中明显的暗示不提,他原本也打算和简妮同进同出,毕竟过去半年他们一直是这么过来的,况且他也不放心让她和唐千鹤两个人旅行……各种意义上的不放心。

    修生生看向唐千鹤,语气意味深长:“你肯定不喜欢在一对情侣中间充当电灯泡?”

    唐千鹤呆了一秒,然后反应过来,抽了抽嘴角。

    懂了,这人是要她知难而退。

    宋必方和简妮也明白过来了。宋必方觉得膝盖有点疼,这招借刀杀人太阴险了……

    简妮果断道:“那我和宋二分开行动。”

    “喂!”这下宋必方连脑袋开始也疼了,瞪着自己的现任女友,有点愤怒,有点郁闷,还有一点难以掩饰的委屈……

    简妮不为所动,但唐千鹤完全动摇了(主要是宋二的眼神太可怜了),她连忙表示自己就不参与简x宋活动小组了,小情侣就好好地过二人世界吧……

    短发萝莉身上散出无形的冷气。唐千鹤干笑着给她顺毛,承诺不管去了哪里都不会忘了给她带当地特产,好一顿安抚,总算让简妮四周的温度恢复到正常水平。

    唐千鹤抹了抹鼻尖的汗,扭头一看,池上和北归竟然还在对掐,而且似乎快要打起来了……

    “……”唐千鹤认命地走到一边,翻出纸笔,一阵刷刷刷,然后撕成几片,再各自捏成几个小纸团,转身走到那几人中间,把纸团一拍——

    “抓阄吧。”

    众人哑然。唐千鹤加重了语气:“抓到什么就是什么,不许耍赖不许小心眼不许伺机报复。”

    这时唐千鹤还没意识到,即使是她亲手做出来的“抽签用纸团”,也有被人利用异能窥探内容的可能。

    这场抽签赛的胜者是修生生。他冲唐千鹤悠悠一笑的时候,北归和池上的脸都绿了。

    后来,北归把一个只有他本人知道怎么操作机关的签筒交给唐千鹤,温柔地告诉她这个签筒上防水火下防异能,请她务必将抓阄用的纸团丢进里面,以保证抓阄结果的公平性。

    后来,池上送给唐千鹤一台抽签机,说是池下用了数月时间专门研发的,用来抽签抓阄,绝对安全可靠,任何异能都无法对其产生影响。当然,他没告诉她,这玩意是可以远程操控的……

    后来,男人们再聚首的时候,在正式抽签之前,还得先武力切磋一番,才能决定用什么方式、什么器具抽签……

    最后,唐千鹤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扔了,扔进了杂物箱里,眼不见为净。

    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多来几个丧尸王,分散下这些好战分子的多余精力吧。

    她实在怕了他们了。

    xxx

    一年后。

    月31日。万圣节前夕。

    漫天飞雪,大地银白。

    业已竣工的“白风号”宇宙飞船耸立在冰天雪地中,宛如沉眠的白垩纪巨兽。舷窗上结了厚厚的霜,船身内部也冷得像个冰窟窿……后半句纯属胡扯,事实上现在飞船里暖得连卫衣都多余。

    大大小小的南瓜灯悬挂在半空里,橘色烛光从它们空洞的中心透出来,幽幽地照亮通往飞船深处的路。《》的旋律在四周飘荡,本该鬼气森森的音乐,却因为歌者换成了儿童,而带上了几分天真童趣,阴森感也降低了许多。

    刚从南美洲回来的唐千鹤站在这微妙的环境里,上身穿着一件羊毛衫,下身套了一条水磨牛仔裤,纠结地看着友人递过来的加厚羽绒服:“真的要穿这个?”

    简妮态度坚决:“等会儿就冷了,六点一到,飞船里的暖气系统就会关掉。”

    好吧。

    唐千鹤接过羽绒服,套在身上,一边低头拉上拉链,一边说:“只要集齐九张卡片,就能通关了是吧……话说‘飞船里的鬼屋’这点子谁想出来的?小楼?”

    没听到回应,唐千鹤一抬头,发现简妮已经消无声息地走了。

    “……真走了啊。”

    站在原地叹了口气,唐千鹤低头看了看腕表:五点五十九分。

    在这个极北之地,下午三点天就全黑了。现在外头风大雪大,鬼影都不见一个。当然如果她想走,随时都能走,飞行器就停在飞船外头……但简妮特意说了,这个“万圣节·飞船中的鬼屋”是大家费了不少心思举办的,属于集体活动。要是自己就这样走了,未免太不合群……

    “话虽如此,让我一个人逛鬼屋……”唐千鹤不满地想,她也想扮鬼吓人啊,为什么要她要当鬼屋里唯一的“人类”?

    “当!当!当!——”

    六点已到。伴着沉重的钟声,乐声骤然一变,换成了《all-hallowseve》,空灵里透着诡异,企图挑动听者心里的恐惧,仔细听,还能听到旋律里低沉的狞笑声。

    孤身站在空旷的走道里,唐千鹤本来真有点小忐忑,可这狞笑声一响起,她先是一愣,然后差点笑出声来。

    这个狞笑声应该是本杰明和大武吧……大武笑得好僵硬,本杰明的高音又太假,完全没有“恐怖”的感觉,反倒把旋律里原有的阴森都破坏光了。

    想象了一下那两只被人按着肩膀,不情不愿地在录音室里录下这段“狞笑”的样子,唐千鹤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突然对这个鬼屋有点期待了。

    她向前踏出第一步,伴随着这一步,南瓜灯的烛光陡然从澄黄转为幽绿,气氛更显诡谲。大概这就是主办方的目的,让来者感受“鬼屋”的恐惧……恐惧其实也可以带来欢乐,在特定情况下。

    女孩子沿着一条三米宽的通道独自向前。她走得并不快,因为要分神去看路上的景色。

    这条通道,她依稀记得通向的是101号议事厅,但此刻它幽深得一眼看不到头,仿佛通往冥界,曾经光可鉴人的金属地板上,此时被“南瓜灯”和“骷髅头”占据着,血花在地面肆意绽开,血味还很新鲜,不知洒的什么动物血。

    唐千鹤好奇心起,走过去摸了一下骷髅头,又举起来对着烛光看了看,结果发现那个骷髅头是真人头骨,看颈骨的刀口,估计是仇一客的杰作……

    “……”很好,这大概是她玩过的“仿真度”最高的鬼屋了……

    默默放下头骨,再抬脚的时候,她就小心地避开了地上的鲜血,这时她已经不会甜甜的以为那些是动物血了……

    心情微妙地继续向前,不知走了多久,突然感到地面有异,刚要警觉地跃开,却又硬生生顿住了,任由自己向下掉去——掉进了一个哥特风的房间里。

    基调灰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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