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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七章 鬼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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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物存在于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的之中,事物的差别只是相对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言。

    这种理论在殷明的记忆里被称之为合同异派。

    他们主张一切现实差异都只有相对的意义,提出人们在认识中应该否定差异的界限,直至承认一切对立都为无条件的头同一。

    “毕异”的本是“毕同”的。

    刚才元守言,亲眼所见并非事实。

    其实他便是在说,眼见的事物并非固定,很有可能只是相对于现在而言,很有可能只是相对于过去而言,此时此刻的事物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亲眼所见的事物只是在亲眼看到的瞬间是这个样的,并非是永恒固定的。

    而殷明的反驳,说的是亲眼所见虽然并非事实,但实则是事实之根本。

    换句话说,亲眼所见的事物虽只是在这一瞬间是这样的,但在这之前,或者之后,都可以由此刻所见的模样进行推论。

    所谓根本,便是如此。

    其余众人闻言皆是沉默。

    元启和元珏虽也会一些辨士之道,但却并不精熟,不似元守那般拥有鬼辩之才。

    而白彦向来不擅长辩解,他从来信奉的都只是自己手中的剑。

    只听元守道,“所见亦非真,何来根本?无非是假想与假设,无法触及事物的本质。”

    “倘若夫子亲眼见到本宫鬼辩之才,是否证明本宫当真鬼辩?”

    “倘若夫子并未亲眼见到本宫鬼辩之才,那是否又证明本宫并非鬼辩?”

    “见与不见,只是一瞬间,并非根本。”

    “所谓根本,实则是本宫才学,至于旁人是否需要亲眼见到,并不重要吧。”

    最后一句话,他像是在问殷明。

    不过从殷明的话里,他倒是听出了一些不同于合同异派的味道。

    元守所言,见与不见,都无法证明元守的鬼辩之才。

    这其实是唯物主义论。

    但也与名家的另一派离坚白派很相近。

    那就是事物和名称的差异,独立和稳定,在不同名实,不同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中断性,乃是不一样的存在。

    这一派认为万物都是各自独立的,互不相同的,甚至一物之中的各种属性也是互不相关的。

    因而离坚白派否定了事物与概念只见的相互联系。

    正如刚才元守所言,他的鬼辩之名,并不需要旁人去证明,见与不见也无法证明。

    这里便有一经典的著名论题,白马非马。

    马是命形的,白是命色的,命色者非命形也。

    而元守的鬼辩之才,鬼辩是命形的,见与不见是命色的,见识过了就能证明元守的鬼辩之才吗?

    不曾见过就能否定他的鬼辩之才吗?

    无论殷明见与不见,马就是马,白马就是白马,而白马非马也。

    殷明略微有些意外的是,这元守居然身兼两派之所长。

    并不是说元守就当真懂得这两派的理论,只是元守的思维逻辑很顺畅,也很跳跃,几乎可以在这两派理论中游刃有余。

    于是,殷明缓缓道,“诚然如是,殿下才学乃是鬼辩根本。”

    “然若无旁人证明,殿下也无法获得鬼辩之名。”

    “由此可见,鬼辩之名来源于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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