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进来,起早贪黑的这么干,不简单!说实话,就是亲弟兄又如何?”
郑家兄弟频频点头,“sè狼兄说的是,小卢是块好材料。”
朱家桦和卢利同时苦笑,“你这一次……嗯,的事情,我也挺佩服的,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种铁肩扛道义的品质的。做错了没关系,谁还没有做错事的时候?关键是看怎么处置这件事——错与对可以算是能力,而事后的补救以及其他措施,则是品德问题!一个人的能力、学识可以后天培养,品德则不行!小卢,我比你大几岁,你记住我的话,所谓xing格决定命运,你的这种xing格,眼下不提,ri后一定能给你带来非常非常多的便利,多得你自己都想象不到!”
“桦哥,您别捧我了,我……”
“sè狼兄,别说那么多了,喝酒吧?”
“好。”朱家桦也不客气,端起酒杯,把里面的啤酒一饮而尽。“哎,你们哥俩别总这么叫我行不行?”
一句话出口,又笑翻了一大片!
“嗯,桦哥,还有件事,我想问问你的看法,不过这和我的事情没什么关系。而是我的几个哥们。事情是这样的……”
朱家桦一开始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但随着他的讲述,他的面sè越来越沉郁,不时停下来打断,随即示意他接着说下去。一直到他说完了,这才放下酒杯和筷子,“那,你到底想让他们发展成什么样呢?我是说,这样给他们铺路,他们能完成你希望的吗?即便能完成,你又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我现在也说不好。只是我有时候会想得多,这想得多吧,偶尔就会想得远。我想,反正就是念书,学知识,也学不坏呗!”
朱家桦沉吟良久,手轻轻地拍着大腿,说道:“你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准确,你知道是哪一句吗?”
卢利琢磨了一会儿,“是不是拿四五年的辛苦博一生的那句?”
朱家桦眼神中是不加掩饰的欣赏之sè,和这个小子说话真是简单!“没错,就是这句话。四五年的辛苦算什么?还能有当年下乡,挥锄头掘地来得辛苦?真是这样,要是我年轻几岁的话,可能也一样!”
“您?”
“我二十六了。”
“也不算很大嘛?才比我大四岁?”
“有些事,你不明白。”朱家桦若有所思的摇摇头,说道:“不过有些事,你却明白得比谁都早!小卢,你说得很对,给你几个哥们选择的路子,我现在也不知道能发展到哪一步,不过这种方向是对的。我同意。”
“真的?”
“真的,”他说,“小卢,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几种人吗?”
“…………”
“你别猜了,我告诉你吧,一共三种人。不,不是打砸抢的那三种人。”朱家桦呵呵笑着,“我把这三种人归纳为三个古人,一种是诸葛亮,一种是周瑜,一种是鲁肃。”
“哈?”
“哎,诸葛亮是先知先觉,周瑜是正知正觉,鲁肃是后知后觉。”朱家桦点起一支烟,徐徐吸着,说道:“鲁肃这种人当然是最多的,只知道跟着别人跑,还得别人掰开、揉碎了给他们讲,才能明白为什么跑。别人不说,就跟着瞎跑,一直跑进死胡同,撞得头破血流,才算完;周瑜呢,就少一点。他们能够明白为什么跑,也不会跑在最前面,自然的,撞得也就不很严重;最后就是诸葛亮,他不跑,他指挥别人跑。”
卢利听得乐不可支,朱家桦的比喻很好玩儿,他一直听一直笑,“但,这和我说的话有什么关系?”
“你和你的朋友就是后面两种人,特别是你,你就是最后一种人,你指挥别人跑!”
“这我得拦您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跑啊?我只是一个直觉而已。”
“直觉?你还‘而已’?”朱家桦对他的话报以冷笑,“你知道你这种直觉有多值钱?我告诉你,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捧着你想象不到的财富到你面前来,只为换取你的这种‘直觉!’要是有选择的话,我就甘愿用我所有的所有,来换取你的直觉!”
郑凯在旁边蓦然插言,“老朱,你说得太过分了吧?嘛直觉,就这么值钱?”
“旁的不说,就你们所知道的,天(津)市有第二个卢利这样的吗?到羊城上货,运到天(津)来卖,你们知道这叫什么?这叫经济!拥有这样的经济头脑,在这样的时代,领先所有人不是一星半点儿的!”
“这有嘛了不起?我也能干。”
“是。他干了,你看见了,然后说你也能干,他干之前呢?你怎么就想不到干?”朱家桦辩词无碍,只是一句话,就把郑凯问住了,“你看,是不是?没话了吧?这就叫先行一步。再说,你所谓的能干,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真让你干,你敢吗?就是你敢,你舍得下脸来吗?你站在劝业场楼下,张得开嘴吗?”
“那……小卢这不也是没办法,给挤兑到这个份上的吗?”
“这话就更不对了。卢利他二姐在派出所,他舅舅当初因公牺牲,要说接纳一个年轻人,又是党员的同志进派出所,问题还不会太大吧?小卢,是不是这么回事?”
卢利有些尴尬了,微笑着挠挠头,“桦哥说的对也不对,其实吧,我根本就没想过进什么单位,从唐山回来,我就打定了主意想自己单干了。至于说对,是今天的事……”
朱家桦点点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小卢的这种做法,是敢为天下先!表面上看起来是挺……那个的,但实际上,也是瞅准了才下方子的!小卢,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卢利佩服极了!他更多的是因为头脑中偶尔闪现的片段,经过数年的整理之后,才做出如上的选择,而朱家桦则不同,这个家伙全凭双眼所见、两耳听闻就得出几乎完全一样的结论,着实令人惊讶!这个人到底是谁呢?当初看见他的时候就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真是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