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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走了五六分钟,雾气更大了,强光手电筒穿不透迷雾,两三米内就看不清人的面容了,方无邪忽然停步转身,紧跟着他的张潇潇差点没扑入他的怀里,有些微怒道:“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方无邪吸了一口气,高声喝道:“所有人都停下。”
队伍霍然停止了脚步,方无邪的眉头却是紧皱,突然抬腿便往右后跑去:“所有人原地待命,有九人走丢了。”
“走丢了?”张潇潇抬起手电向后扫去,低声叱道:“所有小队报数。”
特警们训练有素,不过是从一到九数了一遍,没用二十秒就确认完毕,果然只剩下五支队伍,竟然又走丢了一支队伍。
一群训练有素的特种战士,竟然在浓雾中能走丢,这件事说出去绝不会有人相信。
林间起雾时一丝风也没有,浓雾中静悄悄的,所有人都觉得有些诡异。
方无邪的脚步声踏踏从远处传来,大概跑了百多步时,脚步声戛然而止,像是停了下来。
“方苏,不要去追了,你先回来。”张潇潇高声大喊,可远处却没有回应。
刘镇远道:“要不我去看看?”
“不可,”张潇潇朝天开了一枪,又喊道:“方苏,听到枪声了吗?”
依旧是没有一丝声响,林子里好像陷入了绝对的寂静之中,只有众汉子整齐划一的呼吸声。
刘镇远低声对张潇潇道:“有古怪,方苏那小子精明得很,如果听到枪声,不可能不回转。怕是他根本就没听到枪声。我们现在怎么办?是继续沿着狼群走过的痕迹追踪,还是等他回来?”
张潇潇道:“即便听不到枪声,他也不应该一跑就不回来。我们等十分钟,如果他还不回来,我们就沿着狼群走过的痕迹追过去。”
“唉,还不如给他拿杆枪呢!”接连几只小队走失,让刘镇远心头蒙上一层阴影,有些后悔没给方无邪配上一杆枪了。
张潇潇道:“凭他的身手,就算是遇到狼群也能全身而退,没什么好担心的。”
方无邪确实不需要别人为他担心,而且他自己也不害怕,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艺高人胆大。刚刚他闻到有一支小队偏离了队伍,大喊后那九人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琢磨着离得也不远,便跑过去要拉那些人回来。
不到半分钟,方无邪跑出了大概二百多米,忽然心头一震,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一直忽略的问题。
那就是脚步声。
方无邪刚回湖州时身体有恙,为了能像正常人一样不动不动就晕倒,他进行了几乎称得上“残酷”的修行,虽然现在神魂之伤还不曾复原,但身体能量已经不需要他刻意去调整就能自行调用,让自己比正常人还正常人。
这段时间,方无邪的鼻子愈发灵敏,用鼻子的时候自然就多了起来。
去盛德斋时,他会分辨菜里放了什么佐料,每种佐料放了多少;在家里,他能通过空气中某种化妆品的香味多寡,判断沈紫嫣擦了什么,用量是多少;去厕所时,他能将所有不好的气味彻底屏蔽,免去了很多麻烦。
等等例子不一而举,总之,如同方无邪前段时间调动身体能量的修行一样,他在这些天里,已经把超级嗅觉发展到了极致,运用超级嗅觉已经成了习惯。
正如经常学磕巴的人,即便原本不磕巴,也很难说出顺当的话;经常使用右手的人,一旦需要用手的时候,自然就会忽略了左手;经常做好事的人,很少会有不小心做坏事的时候。
人一旦经常做一件事,就会养成习惯,养成习惯后,必然会忽略其他的能力。
方无邪就是如此。
他将超级嗅觉的能力发展到了极致,追踪的过程中就忽略了其他可用的能力,比如说视力比如说听力。
在此时的浓雾里,视力的作用被降至最低,但方无邪的听力也不差,甚至说要比普通人强上很多。
开始出现浓雾时走失的那三支小队也就算了,毕竟当时大家呈扇形前进,彼此离得很远,听不到脚步声很正常。可此时走失的这个小队,距离绝不会超过三百米,但凭方无邪的听力,竟然只能闻到气息,而听不到脚步声,这绝对不正常。
该死的,怎么忽略了如此重要的事情。
【作者题外话】:第二章早些发上来,该去过年了。
我怎么发现,故事进行到此处,有些往恐怖片的方向发展……
年三十儿了,橘子在此给诸位拜个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