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到极点的情绪,在同时就冲进了队长的心脏。
除了他身这这辆听到他命令,司机在第一时间又重新踩住离合器的汽车,还有那辆因为缺一个乘员,所以连发动机都没有启动的汽车,其它六辆汽车,包括两辆驾驶舱周围焊接了钢板的“装甲车”都被炸得满日疮痍。就算是焊了一层钢板,它们毕竟还是民用汽车,而不是军用装甲车,它们的轮胎和车轴,根本无法承受一枚手雷贴身爆炸形成的破坏力!
由于汽车底盘承受了绝大部分冲击,车上的乘员伤亡状况并不严重,但是这支由八辆武装汽车组成的机动部队,已经被基本打残了。只剩下两辆汽车,就算是再愤怒,他们也不敢再象刚才那样不顾一切的猛冲猛打,更无法再借助车载重机枪,对目标形成足够的火力压制力。
“高手,绝对的高手!”
这就是队长对那个素未谋面敌人的中肯评价,他只有在那个来自基地组织,绰号“阿富汗飞鹰”的军事总教官孟坦身上,感受到过这种双方不在同一个层次,根本无法与之对抗的挫折感。
那个隐藏在黑暗当中的敌人,为他们准备的致命杀手锏,就是他自己!
他根本没有走远,而是躲进了一个提前准备好的沙坑里,再对自己做了技术伪装,成功避过所有人耳目,再从车队的背后反抄上去。在包括车队队长在内,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寻找四周可能存在的杀伤陷阱同时,用绳子或者刀子,成功干掉一个不知不觉和其他队员相距过远的士兵,处理了尸体后,又换上了士兵的军装,戴上了武装叛军们最喜欢的头罩,大模大样混进人群。一边装模作样的搜索,一边往每一辆汽车的后排轮胎下面,放置了一枚拔掉保险栓的手雷。
抛开军事技术不谈,能这么做,敢这么做,而且真的成功了的家伙,不是超级变态就是彻底不要命的疯子!
“他应该刚刚离开这里不久,如果我们用剩下的两辆汽车追击,只要找对了方向,还能追上他……”
想到这里,队长狠狠摇头,把这个诱人的想法抛到脑后。他真的不愿,也不敢想像,一个如此心狠手辣,一出手就必定见血的人物,会留下什么样的后招,一旦他指挥区区两辆汽车追上去,又会遭到什么样的致命打击。
跳下汽车,蹲下身体抻手检查,果然,队长在汽车后轮胎下面找出一枚已经拔掉保险栓的手雷,队长一扬手想要把这枚手雷丢出去,可是他手臂抡圆后又捏着手雷收了回去。蹲在地上,在沙粒中一阵摸索,过了半晌后,队长真的在沙粒中摸到了手雷保险栓,又小心翼翼把它插回了手雷上面。
就算是得到了基地组织在资金与武器上的支援,他们这些武装叛军的武器也绝称上宽裕,更远远没有到可以随意浪费的阶段。无论在什么时候,贫穷都是索马里这个国家最大的敌人。
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那枚差点在自己脚下爆炸的手雷挂在作战背心上,拎着自动步枪,看了一眼缓缓聚集在自己面前的部下,队长淡然道:“看来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双脚走回去了,还愣着干什么,把车上所有武器和物资都带上,走吧。”
说完这些话,队长率先走在了队伍最前端,几十名身上多多少少带着伤痕的士兵紧跟在他身后,最后是两辆侥幸还能开动的皮卡武装汽车负责垫后,整队人慢慢向他们的大本营靠近。
也许在这段路上,师少鹰一直在距离他们不远的位置游弋,想要摧毁最后两辆皮卡汽车。但是面对一群紧密团结在一起,拥有几十枝自动步枪和三支RPG火箭炮,又有两挺车载重机枪压阵,随时可以利用最后两辆皮卡汽车对他进行反追杀的武装叛军,他根本找不到机会,所以一直沉默着,直到对方连人带车一路撤回了小镇。
但是不管怎么说,师少鹰已经成功掐掉了对方手中对他威胁最大的一支力量!让他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逼得敌人疲于奔命的战术应用到极限。
每隔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师少鹰就会对小镇开上几枪,不管有没有命中目标都会立刻远遁,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骚扰战术用得淋漓尽致。
在这其间,小镇上的最后一个法官受不了师少鹰的挑衅,在他的要求下,小镇里的武装叛军几乎是倾巢而出,对师少鹰进行了围剿。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在能见度能低的夜晚,追杀一个擅长布置诡雷,而且早有准备的特种作战高手,他们除了冒着生命浪费体力之外,不会有任何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