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人,你们刚才口口声声说你们与那些只会欺压百姓的混账不同,但为何现在又要做出这种混账行为?”
“因为他们先辱骂了我们!”贺兰家的公子激动道,“但凡有羞耻之心的人,有尊严的人,都应该捍卫自己的尊严,更何况正如你刚才说的,我们不仅仅代表我们个人,还代表了整个家族,如果我们被人辱骂却还退缩,那岂非懦夫行为?”
凤云笙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是转过头看向平民队伍,“那你们呢,你们既然不喜欢被人侮辱的感觉,又为何要对他们出言辱骂?”
“因为他们平时作威作福多了!”平民队一个胆大的人也激动了起来,“若不是他们平时时常欺负我们,我们又怎么会这样说他们?他们口口声声说我们的不是,但有没有想过,有人会去做贼,会去做强盗,那都是被他们逼出来的!”
见双方又准备要PK的架势,凤云笙立刻抢过了先机:“既然你们都不喜欢侮辱自己的人,又为何要争着去做那样的人?”
此话一出,他们突然大脑就短路了,我们不喜欢侮辱自己的人,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争着去做侮辱别人的人?
“我们只是为了教训对方才会这样做!”
“我们只是为了教训他们才会这样做!”
双方几乎是同时说出这样的话,话音刚落,彼此都瞪大了眼。
“不对,这东西总有个先后次序,是他们先这样对我们,我们才反击的!”平民队里有人喊。
“哼,你们还好意思说?到底是谁刚才无缘无故说我们的?”权贵队立刻反击。
“所以说就连谁先攻击谁的都说不清楚了,”凤云笙没有给他们要开始骂战的机会,“既然你们不能理清楚是谁先动嘴的,与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何不暂且放下这些事,做个宽宏大量的人?”
凤云笙见众人的神色渐渐平伏下来,又道,“在我看来,有容人之量,懂得宽恕他人的人并非软弱,而且还冤比那些好勇斗狠的人要强得多,因为他们不会因为自身拥有力量而忘记自己的初衷。
她看了一眼众人,“你们的初衷,只是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已,可你们刚才的行为,与这个想干吗?你们刚才那些行为,在别人看来,你们到底是在捍卫自己的尊严,还是‘野蛮无理’,若是想不明白的,不妨站在对方的位置上想想。”
众人的脸渐渐地恢复到了平静,其实凤云笙说这些话并非是为了教育他们什么,她也不指望这些人会认同她的话,她只是给了个心理暗示,只是希望通过自己说话的这段时间里,能够让他们被愤怒冲昏的头脑变得冷静下来。
这类似于你在和别人争论得很愤怒时,你想开始爆粗了,这时先在心里默念十秒,一般来不是什么不可容忍的事,人就会在这十秒里慢慢平静下来,打消那个最初的冲动。
此方法可以有效减少因为冲动而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比如说冲动消费。
经过凤云笙这番话后,这两拨人明显已经恢复了平静,毕竟他们一开始的矛盾点就不激烈,而且也丝毫没有涉及到双方的利益,自然也容易放弃斗争。
看见双方平静下来,凤云笙才稍微放下了心,幸好她控制住了情况,不然这一闹开了,她都不知道会给自己惹出多少麻烦。
而其他人呢,他们只觉得凤云笙真的是个有胆识有气魄讲道理的有为少年,觉得老王识人的功夫不错,有些精明的人也觉得自己能理解老王为何要对这少年如此友好,原来是想做人才投资。
也是啊,对方要去新兵选拔,如果能进入飞虎营,万一对方爬到了高位了呢?到时候老王还不是能把这些钱赚回来。
不过这件事的风险极大,要知道三大营里个个都是精英,而且注重武艺,所以他们觉得凤云笙这个丝毫没有气动的人,要进三大营都困难,更何况还要爬到高位,那得多少年啊。
他们想,按老王的性格,他应该不会那么冒险的,所以说老王还是真的被这位少年感动了,看到他想起了当年的影子,所以才会如此帮他。
而老王心下也是越发的高兴,他想自己识人的眼光的确不错,看看这四大家族的少年,一派的正义凛然,果然刚才的呆头呆脑只是扮猪吃虎啊!
幸好他机灵,否则就要被骗到了,心里想着,更恨不得快些把人情给送出去,免得夜长梦多。
“小兄弟,这牛角弓和红缨枪你快拿着,我拿得都要手酸了。”老王把牛角弓和红缨枪又往凤云笙面前递了递。
凤云笙这次也不推辞,只是接过它们,向老王点头道:“如此便多谢了。”
“不客气不客气,用这牛角弓和红缨枪交小兄弟这朋友,值了!”老王笑着道。
凤云笙只对他微微点头,并不想再理他,然后看着平民队和贵族队的那帮人,又道:“麻烦让一让。”
没错,那两拨人已经把不大的店铺挤满了,所以她只想他们让开一条道,好让自己过去。
这些人现在至少是平静下来了的,至于她离开武器店后他们会做出什么来,那她就不管了,至少那时候即便他们闹到要找官府的人来,也与她无关了。
听到凤云笙这么说,他们立刻左右推开给她让开了一条道,无论是平民队还是贵族队,看凤云笙的目光里都带着几分看伟人时的感觉,恍惚间就忘了对方只是一个没有丝毫气动的普通人。
而凤云笙却没有理会这些人的反应,她只是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那浅色衣衫的少女,便离开了武器店。
“老弟,你刚才太厉害了,就动动嘴就让那些人都平静下来了!”
“而且你讲的也很有道理,果然是肚子里有墨水的,看来读书还是有用的啊!”拔列浑拍了拍凤云笙的肩膀,“最难得的是你遇到那样惨的事也没有自暴自弃,而且还发愤图强,老哥我实在是自愧不如啊。”
拔列浑刚出了武器店就像开启了话唠模式一样,不停地在凤云笙耳边叽叽呱呱,声音还不小,好像巴不得让全街的人都知道凤云笙刚才的壮举。
凤云笙看了一眼四周,只觉得要制止拔列浑再这样说下去:“拔列大哥,不如我们先在附近找个茶寮喝口水吧。”
“哦哦,是口渴了吧,这么一说我也渴了,路口那这边有个茶寮,我们往回走几步路就到了。”
凤云笙和拔列浑走了一会就到了一个茶寮里坐了下来,这茶寮开在十字路口附近,坐下来歇息的人也比较多。
凤云笙和拔列浑分别要了一碗茶和一坛酒,还有一盘花生米,这主要是给拔列浑下酒的。
拔列浑把酒倒在酒碗里,北燕国的酒与南穆国的不同,一般人喝的都是度数很低的黄酒,所以他们都是一碗碗地喝,就当水一样,也并不觉得醉。
一碗酒下肚,拔列浑觉得喉咙舒服了很多,他看了一眼凤云笙那一碗茶,不由道:“老弟,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喝茶。”拔列浑话才出口,又觉得自己的语气重了,连忙更正道,“呃,我的意思是,你这样会让人看笑话的。”
北燕国的人都好酒,不论男女,除非是生了大病或者是小孩子才会喝茶。
“我从小酒量就不好,阿父怕我会被人灌醉,就一直喝茶了。”凤云笙淡淡地说。
“哦,原来是这样。”拔列浑也不多问,心想他阿父也真是个奇葩。
他们喝了一会儿茶,就在拔列浑觉得差不多该去买马的时候,只见那浅色衣衫的少女一脸愁色地走在大街上,凤云笙瞧见了,便起身朝她走了过去,拔列浑见她突然起身,也就跟着她一起过去了。
“这位少年请留步。”凤云笙绕到浅色衣衫的少女前,“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是你?”少女有些诧异地看着凤云笙,“有什么事吗?”
“关于牛角弓和红缨枪。”
凤云笙这么说,少女立刻点头,她随凤云笙进了一条横巷里,然后凤云笙便将红缨枪和牛角弓递给那少女:“我可以把它们送给你。”
“老弟,你疯啦,怎么可以把它们送给这小白脸!”拔列浑惊愕地看着凤云笙。
“送给我?”那少女也是一脸诧异地看着凤云笙,现在的她经过刚才凤云笙那番出风头,已经对凤云笙没有偏见了,“为什么?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是那种只会用钱欺压百姓的人吗?!”
要是让公主听到她用钱欺压百姓,公主一定会砍了她不可!
“我不是这个意思,”凤云笙看那少女一副要哭的样子,立刻解释,“相反,正是因为我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才会把这张弓和枪送予你。”
“什么意思?”那少女听到凤云笙这么说,当下止住了要哭的*。
“因为你不是这样的人,只是因为被人误会了才会背负那样的恶名,而导致这个结果的发生,我也要负上很大的责任,所以我想将这两物赠予你,权当是赔罪,不然我心中难安。”
凤云笙不确定她现在对自己是怎么想的,她只是觉得现在事情已经有些闹开了,避免日后进入新兵里被人盯着,她最好把这显眼的牛角弓和红缨枪送出去。
更何况这红缨枪和牛角弓是那位钩月公主想要的,她可不想被那位钩月公主所惦记。
“可是,你不是很需要这弓和枪吗?这可是关乎到你的前程啊,你把它们让给我,这样真的可以吗?”
虽然没有了牛角弓和红缨枪,会让自己吃力一些,但是她相信自己不会有问题:“我并没有那么需要这弓和枪,只是老王夸张了而已。”
少女听到凤云笙这么说,心下是七上八下,她自然是想要牛角弓和红缨枪回去交差,只是她不确定凤云笙这么说到底是说真话还是假话,万一因为自己而断送了一个少年的前程,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拿着吧。”凤云笙见少女犹豫不决,干脆把牛角弓和红缨枪递给她。
阳光下,凤云笙一袭深色窄袖长衫,一缕清风吹来,吹起了凤云笙鬓边的发丝,那少女看着凤云笙,只觉得眼前这少年虽然面容极为普通,可对方那淡漠却又温柔的气质,却不知怎么的,就是让人心动。
一想到在所有人都对自己充满敌意,却只有她能理解自己,一想到凤云笙刚才在武器店里那英姿时,一想到对方是一个人三好青年的发愤图强的英雄时……
天啊,我该不会是对他动心了吧?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现在的心犹如小鹿乱撞,她低下头,羞涩地接过凤云笙的牛角弓和枪,却在接过枪的时候觉得手腕一沉,险些要将枪脱手。
“你没事吧?”凤云笙眼疾手快将红缨枪扶稳,“你一个人能搬得动吗?”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在触碰到凤云笙的那刻如同被电击一样,脸上火辣火辣的,连忙把手收回,然后也不知道脸该摆在哪里,只是把头低得很低,一味地摇头:“不、不用,我自己就可以了。”
然后拿下腰上的小钱袋放到凤云笙的掌心上:“这、这这个给你,我我我不是那种欺压百姓的人,所以这些钱给你!”
说着她便抱着红缨枪和牛角弓,像逃亡一样跑了,凤云笙看着自己手中多出来的钱袋,打开里面一看,里面静静地躺着二十片金灿灿的金叶子。
“那小白脸倒真不像是那种专门惹事的公子哥,”拔列浑看着那钱袋颇有感触地道,然后他看着凤云笙,脸上露出一抹坏笑,“不过老弟,没想到你还挺受欢迎的嘛,虽然对方是个男的,但好歹是有人喜欢。”
“什么?”凤云笙不太懂拔列浑在说些什么。
“哎呀,你就别装你不知道了,那小白脸的脸都红了,还不是喜欢你啊。”拔列浑继续揶揄道。
“别胡说,那是她晒到太阳才会脸红的。”
凤云笙虽然觉得这个解释似乎也有些牵强,但比起一个陌生的女子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大众脸”的自己,前者显然要靠谱多了。
“哎呀老弟,你这样不行啊,告诉老哥,你现在是不是还没娶妻?”
凤云笙摇了摇头:“拔列大哥,我觉得我们现在不是讨论这些无聊事的时候……”
“什么叫做无聊事,这可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的问题啊,哪里无聊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无论哪个国家甚至是哪个时代都流行着的价值观,凤云笙也不想与他多言,只是径自走了出去。
为了避免有人说闲话,凤云笙让拔列浑去替自己选了一把弓(重三斤)和一把红缨枪(重十斤),而她自己则先去买马,午时在天香楼里集中。
于是他们便分头行动,凤云笙买了一匹马,这匹马她挑了马厩里最好的,虽然比起逸尘来说,它是相去甚远的。
买了马以后,她又买了马鞍、马镫、马鞭和辔头,买的自然都是高档货,保护好战马的装备自然也是十分重要。
而拔列浑也不负所托地给她选了一把比较好的弓和红缨枪,并且由于拔列浑和凤云笙是“结义金兰”的关系,老王特地给他算了便宜,当然老王是不知道这东西是给凤云笙买的,他只以为拔列浑是替别人跑腿的。
老王也有想过撬开拔列浑的嘴,但是拔列浑吃了一次亏,便把嘴巴闭得牢牢的,让老王只能看出对方知道什么,却应是撬不开他的嘴。
中午的时候他们先吃过饭,然后便开始商定接下来近半个月的训练内容。凤云笙和拔列浑对于训练内容上比较一致,他们都一致认为应该把练习臂力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其次便是枪的用法,再者是骑射。
但是练力固然重要,但练力量并不适合长时间练习,而且练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说在练枪的时候负重练习,所以在练习的时间长度来讲,还是枪刺用的时间比较多。
于是乎凤云笙中午吃完饭后,就开始了她学习用枪的第一课,她是和拔列浑到郊外的破庙附近的树林里练习的。
枪法的第一课比拔列浑预想的要好,他觉得凤云笙的领悟能力很好,很多东西都是一点就通,而且还能举一反三,所以一个下午她就把本来要两天才能消化的内容都熟练掌握了,这实在让拔列浑吃了一惊,同时也让他有信心,将凤云笙在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打磨成一个能把枪使得不赖的人。
日暮,燕宫,月华宫。
“罗莲,你可算回来了!”钩月公主看着疾步而来的小宫女,倏尔将目光转到旁边那个太监打扮的少年,“卫承哥哥,你也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