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小学到初中她都不喜欢,这些和英语老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上了高中卜通性格古怪,极其刁钻,更有一个勤勤劳劳尽职尽责的英语课代表崔仙,英语向她的生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每天光听写英语单词错的一个罚抄50遍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高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她就受不了了,开始厌恶英语,开始针对性的对待英语,不记单词,不上英语早早自习,英语课上睡觉,甚至刻意与崔仙为敌……她不知道自己的学习之路还有多远,但她知道此生与英语无缘。
“你喜欢睡觉你就时常睡觉,你不喜欢英语你就极力排斥,还真是敢爱敢恨!”
吴悦尔当然不会认为这是在夸自己,但她很认同这句话,自己的一切在玫曦徊的一句句话中被层层拨开。
“英语老师脾气是差了一点,但你未免太任性!”
吴悦尔觉得自己似乎被骂的有点惨,她想反驳,“您有不喜欢的东西吗?或者说厌恶的东西。有吗?您对待它的感情就像我对待英语的感情。”
“没有。”
“哦。”屋子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良久,“对不起。”吴悦尔还是说出了这三个字。
“你没有错。”玫曦徊的回答很让吴悦尔有些吃惊,没有错?这不像是出自一个老师之口。玫曦徊继续说:“不喜欢不是你的错,但你要同时承担不喜欢带来的后果,名次的停滞不前,听不懂带来的痛苦,同学的嘲笑与打击,以及你以后的前程,这些不喜欢的后果都将由你一人承担,你能做到吗?”
你又如何以为我做不到呢?你又不是我,你才比我大多少?我所经历的你不也经历过吗?曾经的你是如何选择的?我希望永远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自由自在,不被外界的一切束缚,更不被自己束缚。“谢谢您可以这样说,不管我怎么选择您都不会干预吗?”
“不会,其实这句话也是我高中时的一位老师说的。”
“那她真是一位不错的老师。”
“现在的她很不受欢迎。”
“也差不到哪去吧。”
玫曦徊笑了,岁月不饶人哪,曾经那位美丽温柔而平易近人的老师,如今已变得苍老,变了性格,让人生厌。曾经那个小小的学生,已经变成了一位帅帅的老师,传道授业解惑。而眼前这个像曾经的自己一样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将来又会如何呢?
“我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玫老师,谢谢您。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声对不起,昨天是我太冲动了,您打吧。”吴悦尔把她的小手伸出来做出乖乖挨打的样子。玫曦徊将百戒从腰间取下,缓缓放入吴悦尔手中。吴悦尔愣了一下,紧接着将其握在手中,冰冰凉凉的,雅致的纹路晶莹洁白透露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气息,一经握住就不愿再放下。
“尺者,量长短,戒者,正德行。”
听到玫曦徊的话吴悦尔觉得熟悉,觉得亲切,觉得很有道理。
“昨天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让你感受一下而已,我怎么会用它来打人呢?不会,不会。”
“就像现在一样?”是了,就像现在一样。
“它叫百戒,于我而言比玫瑰还要重要。”他为什么会说这些呢?吴悦尔根本不会明白,何为重要?何为喜欢?百戒只是一物,坏了,可以修,可以补,还可以换,而玫瑰枯了,也便永远枯了,世上再也没有一棵同样的玫瑰。
“哦。”吴悦尔闻言立即把百戒交还玫曦徊手中,生怕碰坏了似的。“玫老师,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您今天的话我会记得的,我会给自己一个很好的选择。”吴悦尔向玫曦徊深深的鞠了一躬,她是一个高傲的女孩子,极少有这样谦卑的一面,也许玫曦徊让她觉得真正值得敬佩吧。
“哦,对了,玫老师,雷云抄的那十遍就别让她抄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会抄的,明天给您。”玫曦徊没有回答,一个微笑已足以表达一切。
……
一路上一家三口都在沉默,车向前行驶,无数车辆在这街道穿行,嘈杂的声音,来往的人群……这样的场景倘若是一个人定是很孤独,还好有一家人。
前面的车都慢了下来,前面出了车祸,吴月海开着车从那不知是死是活的人的血迹旁驶过。吴悦尔看见了那血,那红,有点头晕,有点想吐。她想起了那个梦,那个红衣女人,那满身的红色,那充满幽怨的眼神以及那句“好黑呀,只有血才有一丝丝色彩”,那衣服上的红是血吗?她的血吗?她,又是谁?
越是这样想,眩晕的感觉就越强烈,心脏的阵阵刺痛席卷而来,那血迹似乎又多了一层魔鬼的气息,
真的只是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