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未曾拥有过比较可悲,还是拥有了再失去更为凄惨?】
我看他路都走不了了,连忙上去搀扶。刚走到他边上,手都没碰到,就被他一个眼神凝在原地。
“别碰我。”
月色透过走廊另一侧的玻璃窗照射进来,落到他眼里仿佛生了霜。我一下像被烈焰烫到般蜷起手指,人也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
他摇摇晃晃扶着墙继续往前走,没几步又停下来。小心翼翼又吃力的喘息,我就算是听力不出色的beta,这会儿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望着宋柏劳倔强的背影,我咬了咬牙,快步追上看也不看他脸色,将人架起来就往卧室走。
“你放手……”他想挣开,但苦于伤痛,只能不甘不愿被我扶着。
进到卧室,他总算集聚起一点力气,挣扎着将我推离。
“碰”地一声,我脊背重重撞到门上,再好的脾气都要被他的不识好歹磨没了。
“你能不能别在这种时候还跟我闹脾气?”我压着声音道,“多大的人了,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分不清吗?”
宋柏劳迟缓地一点点挪动身体,关节就像生锈的齿轮,手臂每往上抬一点,就要有片刻停滞。经过一番努力,他艰难地脱去外套,将它丢到了地毯上。
他倦怠地转身:“出去,我不想见任何人。”
红色在白底上总是格外触目惊心。我震惊地盯着他的后背,不知道是刚才他动作太大还是路上就这样了,新换的白衬衫上竟然显出斑斑血迹。
“听不懂人话吗?”他解着扣子,见我没动静,再次下逐客令。
“你……伤口又出血了。”方才还有些生气,一见宋柏劳伤得这么重,我又有点被吓住了,说话都不顺溜。
他扭头往自己后背看了眼,满不在乎道:“我又不是死人,出血不是很正常吗。”说着他脱掉衬衫,露出裹满上身的绷带。果然那上面洇血洇得更厉害,将一大片绷带都染红了。
他看也不看染血的衬衫,整个人面朝床铺倒了上去,再没动静。
我怕他晕过去,凑近观察了片刻,确定人没事后,便将另一头的被子翻折,盖到了他腰部以下。
仔细一看,宋柏劳背上没有被绷带缠绕的地方旧疤不少,零零碎碎形状也各不相同。
我记得以前他也经常受伤,不过大多是打架的小伤,贴个创可贴就完了。只有一次伤得特别惨,整个后背又青又紫,肩膀还肿了老大一块,像是被棍棒之类打的。
他自己够不到,就强迫我帮他搓药油。那时候我还纳闷到底是怎样的高手能把他打成那样,现在看来这位高手很可能叫“骆青禾”。
宋柏劳是欠打一些,但他过叛逆期都多少年了,如今再对他施行棍棒教育会不会太晚?
就算宁诗再讨厌我,也从来没将我打成这样。最痛的那次是她喝醉了拿烟头烫我胳膊,当时起了个大泡,憋下去后留下道浅淡的印子。这么多年过去,几乎已经看不出了。
要不是现在时机不合适,我简直想问一句宋柏劳,他是不是领养的。
“你……”
我靠得那么近,目光又毫不遮掩,很容易叫宋柏劳察觉。
他抬起头,很有些不耐,像是又要骂人。可一对上我的脸,不知怎么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换成一句无关痛痒的:“你快点出去。”
我想了想自己还能做的事情,问他:“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倒杯水来?”
宋柏劳大概从来没遇到我这么难缠的对手,他重新趴回枕间,后脑勺对着我,每个字都加重读音。
“不用,你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再下去估计就真的要抓狂了。
我见好就收:“那好,今晚我就睡在隔壁,你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就行。”
他没再回我,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捡起地上的衣服,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哟,这……要不要叫骆小姐啊?”九嫂接过我手上的脏衣服,瞧见上面血渍,脸色陡然一变。
“现在别叫。”宋柏劳现在就跟只独自舔舐伤口的野兽似的,脾气大,警惕性高,这要是贸然靠近,说不准要被他一爪子挠得头破血流。“今天晚了,也不方便接她上山。明天吧,明天请她来给先生换药。”
我问九嫂要了些退烧药消炎药,之后端着温水又上了楼。
将水杯放在床头时,宋柏劳已经沉沉睡去。我伸手去探他的额头,那片肌肤温度尚可,并不灼人,应该没有发烧。
看他睡颜片刻,发现他连睡着了眉头都没松开,仍是隐隐蹙起。
食指点在他眉心褶皱处,我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道:“痛吧?这就是乱搞的下场。”
宋柏劳突然眉头皱得更紧,将脸往枕头上蹭了蹭。我吓得赶紧收回手,半天见他没醒,按着乱跳的心脏长长舒了口气。
一时也睡不着,就打算去图书室找本书看看。又想起上次不小心碰落了藏着宋柏劳“秘密”的摄影集,还没来得及归到原处。他连被别人看到自己虚弱的一面都不允许,要是发现我偷看他隐私,说不定会杀我灭口。
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我决心将它找出来物归原位。
凭着记忆食指一一点过书脊,找了大约五分钟终于被我找到了。
到这会儿我才发现,摄影集的作者竟然也姓宋。冥冥中有股预感,我翻开书页,拿出泛黄的信封,将收信人的名字与封面上那两个字相对
宋霄。
是同一个人。怪不得宋柏劳会选择这本摄影集藏信。
看了眼出版信息,书是十五年前出版的,而信封上的邮戳是十六年前。
原本毫无音讯的母亲,某天突然得知了对方的消息,发现他依然好好过着自己的日子,还出版了名为《生命的意义》的摄影集。宋柏劳当年发现这本书时,该是多高兴,又该多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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