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吧。”司马子如立刻双开应承下来。
“我希望大家在阅兵之日盛装出席,把我军的威武气势都展现出来,给邺城和天下的百姓们看看我们的实力。没什么事就都先去忙吧。”高欢最后总结道。大伙便纷纷退场离席各自回家。
三天后,邺城南郊的猎场,高欢穿着采凰为他精心准备的豪华礼服,配上祖传的朴刀,青蛉宝驹也被打扮了一番,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威武霸气英俊潇洒。只见高仲明也穿着时髦的小短卦搭配行军裤,一双做工考究的牛皮靴子蹬在脚上,看来比高欢还神气。慕容恒虽然年纪大了不能骑马,但是为了这阅兵特地专门找额吉特借来汗血宝马一匹,他和徐明之一样身穿儒服,头带发冠,显得十分飘逸洒脱。一股军师的味道油然而生。
接着就是各家军队方阵开始陆续集合,整个校场里人头攒动,大家都穿着华丽的铠甲,装备这精美的武器,都跃跃欲试的要进京面圣了。
随着时间临近,高欢对高仲明说道:“跟他们开始列阵,准备出发。”高仲明应了一声诺,赶紧骑着宝马一溜小跑的来到校场前队众将士大声喊道:“大王有令,开始布阵,准备出发!”当下所有人都肃然起敬,按照之前安排的顺序开始列队布阵。
首先走在最前面的慕容绍宗的军团方正,他今日也是盛装出席,跟在开道的骑兵后面而行,身后是骑兵队和步兵方阵,以及鼓号手。作为第一个出场的方阵,他们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慕容绍宗在接到高欢出发的命令后,小心翼翼的跟手下说道:“都打起精神来,我们是第一个进城的军队,别给我丢脸。”说完鼓号手敲起战鼓,部队开始步伐整齐划一的朝着城内行进起来。
紧跟在慕容绍宗后面的是司马子如和孙腾的部队方阵,他们因为是文官职,没有直属部队,所以把高欢的近卫团调拨了两百人过来,经过半天的紧张操练,算是比较整齐的动作,但是因为大部分是步兵,所以显得不怎么有气势,但是扛旗手显得十分兴奋,大步子走在最前替第二方阵开道。
第三队的是贺拔胜的骑兵团,这就比较有气势了,连骑马扛起的军卒都穿着亮闪闪的新制铠甲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然后走到城门的时候开始吹鼓号角,呜呜声让人听得血脉喷张激动万分。
整个邺郡的百姓都在这一天挤到京城里来看热闹,从进城门的街道开始一直往北到皇宫门口,除了负责警戒的军队,剩下的都是看热闹百姓,有将近十万人。这一天整个邺城的消费量激增,每家饭庄客栈都挤满了人,连小吃摊都座无虚席。大家都在等着看大阅兵的盛况。
第四队进城的是高岳的部队,他自己身披华美的丝质长衫,内穿贴身金丝小铠甲,头戴金冠,显得豪气十足,为了这次阅兵,他连老婆的私房钱都拿来花完了不算,还外借了几千两银子,就为这次出出风头,他所率领的军团原本是隶属高欢的禁卫军团,所以在军容军姿上无可挑剔。最夸张的是他还给自己的军团搞来两门重鼓,每只鼓前站着一个光膀子大汉,一辆马车拖着一只鼓前进,这震耳欲聋的隆隆鼓声简直是全场的焦点让人不注目都不行,高岳自己对这个设计的效果感到很满意,钱没白花!
第五队进城的是高敖曹和李二虎的混编部队,两人的军团里就像事先说好的一样,明火执仗的遍布着两军的旌旗,看来声势浩大的样子,高敖曹面无表情的走在前面,后面是频频向围观百姓们招手示意的李二虎,百姓们的热情让他感到十分受用,一种从没有过的被人关注和瞩目感让他觉得自己帅到不行,美到掉渣。
脸变得百姓热情如火的跟阅兵方阵互动,沿街二楼的人们甚至撒着花瓣放着烟花,这果然很提振气势,虽说以前也有人搞过阅兵,但是从来没有这样正规、豪华的组织过,不要说百姓们觉得新鲜,就连朝廷里的文武百官都觉的开眼,看着这场阅兵式大有豪气在心中的自豪感,感觉宇文泰什么的还有南梁的萧衍这些鬼都不是个,都会被高欢的军团所征服。
这就是高欢和慕容恒所希望的通过一场阅兵看到的效果,既安定了国内人心也震慑了外国敌对势力的蠢蠢欲动。
最后进城的是高欢的部队,他带着和慕容恒徐明之两人行进在方阵中,高仲明耀武扬威的走在最前开路,这支部队在高欢的强烈建议下,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军被装扮的个个如同凯旋归来的将军般,装备豪华精美,而且他还特地从巴蜀杂技团里找来两头大象壮气势。北方人基本都没有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一到现场简直就达到正常阅兵的高潮,百姓们疯狂的追随着象兵的脚步,一边欢呼一边呐喊,搞得比高欢还激动兴奋。
孝敬帝和皇后在皇宫城楼上正百无聊赖的等着阅兵方阵进城,但是随着渐渐临近的鼓号声,人们的欢呼声,以及鞭炮声,皇帝不自觉的起身,看着城下渐渐行军过来的慕容绍宗军团,那些王公贵族朝臣们还有西域使节也都纷纷起立驻足观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