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在路上,便找了位置停车,随着人流走到唐人街。
唐人街很热闹,乐呵呵的孩子们手里拿着拨浪鼓,边走边叫;喜欢中国美食的吃货挤在唐人街共进中餐;穿着中式服装的年轻人纷纷用相机、手机留住舞龙舞狮表演的倩影……
夏景曜单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在人群里穿梭。
人来人往,喧闹繁盛,他形影单只,有一种融不进去的感觉。
这个时候,远在天朝的廉家,是不是一家子和乐融融地坐在一起,谈天说地,亲密无间?
突然,内心一阵苦涩。
夏景曜咧嘴苦笑。
他在发什么神经啊,有什么好羡慕的,三十年都这样过来了,都习惯了!
夏景曜甩甩头,将奇怪的想法甩掉,哼着歌儿,摇摇晃晃地往前走。
“哎呀……”
一个年轻女子没有注意周围汹涌的人群,蹦蹦跳跳地倒退着走,忽然猛地转身,就撞到了一个坚硬的胸膛,发出一声惊呼。
女子手上原本拿着一串糖葫芦,糖葫芦已经吃了一半了,剩下的那一半上面亮晶晶的,显然已经被它的主人舔了很久了,如今主人与人相碰,糖葫芦也脱手了,和来人的衣服亲密接触,黏在布料上几秒钟,然后掉到地上,沾上了灰尘。
女子捂着鼻子,抬起眼眸,就看到了一双神色极为复杂的眼眸,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夏景曜脸色难看,垂下眼眸,看着胸前的那小片糖迹,太阳穴隐隐作痛。
天啊,他今天为什么要出来,为什么要走到这里,好好宅在家里不行吗?
“唔,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女子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偷偷地观察他,等她看清夏景曜的容颜时,顿时愣住了,“你是William吗?”长得太像了,简直就是她心心念念的他,但是上次她在马场遇到了一个男人,和他也长得一样像啊,但那人不是他,于是这一刻她不敢确定了。
夏景曜听到这个英文名字,挑挑眉,终于正眼看向眼前这个女人了。
身材高挑,面容冷艳,是个精致的混血美人。
细看,有点熟悉的感觉。
“William,你是William对不对!”混血美人一直看着夏景曜,注意到他的细微表情变化,兴奋地抓住他的手,说,“我是Emma!我终于找到你了!”
夏景曜轻蹙眉头。
Emma?
谁啊?不认识!
半小时后,夏景曜开车回到了别墅,身后附带着一条小尾巴。
夏景曜有轻微洁癖,他受不了衣服上的甜腻糖迹,回到家,就脱下外套,扔给帮佣,淡淡地抛下“扔了”两个字,就上楼换衣服了。
Emma死皮赖脸地跟着夏景曜回来了,她坐在大厅里,品着由帮佣送上来的红茶。
曹天游听闻夏景曜带着一个年轻女子回来了,急忙换了衣服,坐到轮椅上,让管家推着他下来。
他前天才和景曜说了他的终身大事,今天景曜就带了女孩子回来,啧啧,小子动作真快啊,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