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沙和尘土在采薇城叫嚣。高高在上的瓦砾和路边被遗弃的斗蓬上正爬满了褐蚁。
阳光下,褐蚁的触须扫过一处针织面,没发现什么,继续向前扫荡。
沙砾折射下的阳光准确的穿透一面墙壁。这面用花岗岩临时堆砌的挡风墙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大到足够放下一颗人脑袋。
一面简易的石墙,应该是拾荒客们临时用来挡风来堆砌的。
在墙壁窟窿边缘上的极小处,有一道轻微的红色刻痕。红色刻痕上,有滴血红色的液体正蠕动着。
在那血红色的液体周边爬满了褐蚁,褐蚁来来往往,有条不紊搬运着红色水滴状的液体,水滴液体如同孑孓,此刻离开了水源,好似一个孤儿在呼唤自己的家庭。但它依旧逃脱不掉被褐蚁分食的命运。
一只巴掌大的红色的瓢虫落在了刻痕上。红色瓢虫注视着液体,骤然间它的翅膀振动频率越来越大。
红色瓢虫的突然而至引起了褐蚁们的慌乱,背上黄色的斑点晃动,巴掌大躯体的红色瓢虫一头扎进水滴液体中,扭着屁股吸食着水滴。
此时,一只小半米长的虫子在瓢虫的背后正翘首以盼,它的爪子上缺了一块口子,可也仍然不会被遗弃,因为那是它在这个领域赖以生存的武器。虫子慢慢佝偻起躯体,爪子死神镰刀般慢慢靠近红色瓢虫的腹部,一触即发。
“啪”
一只手突然降临,虫子的头部被拍的绿色脑浆扎泵而出。红色瓢虫和褐蚁感知到危险争先飞走逃脱。
许小余将小半米长的虫子提在手里,虫子还在哆嗦着身子,回光返照,许小余捏在手里的触感并不好。
“唉,遍寻不着,尤叹当年小蛮腰,如今空余恨,一身肥膘。”
没有了迪厅的姑娘们,没有了朗姆酒和席梦思,手里也没了钱包。
这是什么鬼地方?
五天后,许小余给出了定义——陌生的鬼地方。
醒来后的许小余承受着150斤肥肉随风奔波,踉踉跄跄。
在周遭陌生的环境和令人想念迪厅小蛮腰的日子里,就那样的躲躲藏藏,在黑风沙的席卷下,许小余安稳度过了坟头蹦迪的第五天。
而这五天里,陪伴许小余的只有手里的一份原主自带的手札。一份遗书,许小余更愿意叫这份手札为这个时代的“海利根施塔特”。
许小余用力踩着脚下的砂砾,噼里啪啦,一个大石块被轻轻踩碎。
一望无际的沙尘世界,没有绿植,偶有生物略过,在许小余的眼里,这里就是黄粉骷髅,只剩下被酥制的骨架。
“这是什么鬼地方。”
五天了,许小余只从遗书上知道原主应该是来自一个叫做采薇的地方。他是一名拾荒者,恰巧与自己同名同姓。至于拾什么,遗书里没有过多介绍。关于遗书里提到的名字,许小余是一个人也不认识。
应该不认识。
“这如果不是地球,那就是末世。”
许小余再度拿出遗书,一只手攒着大虫子,待会儿可以垒砂砾,考虫子,做一次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皮制的牛黄色遗书,和宣传册大小,边角被切分的非常明显,看起来可能匆忙,还有没有去干净的一撮白色长毛。
《拾荒者的独白》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眉头轻皱,每次看到遗书开头的前三行,许小余总有种心悸。怎么能说对不起?许小余接着往下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