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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朱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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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杨瑾维脚下没停,“说。”

    “何总监刚刚听上去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

    “然后呢?”

    小会儿时间过去。

    “然后她是不是在听到你带给她的消息,她心情就好多了。”本来刚刚杨瑾维的意思是让他告诉何凌宵,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说,电话就被杨瑾维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给夺了去。

    “那又怎样呢?”杨瑾维仍旧用漫不经心的回答,引着他往下说。

    连彬对于接下来要说出的自己的猜测有点不好意思,他笑了笑说,“然后她就对您格外的感激。”

    “你说我要她那点感激干什么啊?”

    “那当然是……当然是……”连彬看着杨瑾维轮廓分明的侧脸线条冷硬,刚刚那疑似的笑容好像根本不存在,他心里一惊就说不下去了。

    “连特助,你真是太闲了,连我的事情都想要八卦。这个周末两天的假期取消了,你去配合中南人事部整理档案。”杨瑾维面无表情的说。

    “啊……”连彬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得意忘形了。他以为利用自己知道的那点小秘密能boss大人套近乎,类似于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谁知道他踩到boss底限了。

    孟婼这一去到了近中午的时候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一脸疲惫,何凌宵问她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事,就是出去走走。”

    她正准备告诉妈妈刚刚杨瑾维的电话。

    就在这个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女孩子,个头不高,马尾辫,灵动的圆圆的大眼睛在屋里搜索……然后看到对她招手的何千帆,一笑起来两个酒窝立显。

    “进来啊……”何千帆温柔的说。然后高兴的对屋子里的孟婼说,“妈,她是朱思思。思思这是我妈妈。”

    朱思思对着孟婼羞涩的说,“伯母好。”

    孟婼淡淡的点点头,礼貌的招呼,“思思,过来坐。”

    “这个是我姐姐何凌宵。”

    何凌宵为了表示自己之前的诚意,主动抱了一下朱思思,“长得这样乖巧,难怪我弟弟那样紧张你。”

    “我只见过韵韵姐姐,韵韵姐姐很漂亮,没想到凌霄姐姐也漂亮。”朱思思轻声说。一脸艳羡,“我要是能有姐姐这样漂亮就好了。”

    她的话音刚落,屋里除了何千帆和朱思思,其他人脸上都不太好看。

    还是凌霄先反应过来,尽量不去解读朱思思话里所反射出来的事情,她笑着说,“思思也很漂亮啊,你是千帆第一个正式介绍给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是他郑重其事的对妈妈提起的女孩子。以后我就是你姐姐。”

    朱思思显然很高兴,“姐姐你真会说话,谢谢姐姐。”

    孟婼心事重重,显然没有功夫应酬这个儿子所谓的女朋友,她并不看好这段感情,她觉得十七岁的何千帆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喜欢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说打架就打架,真不是个成熟的孩子。

    更何况还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知道不该怪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要怪就怪自己的儿子性格不稳定。可是她对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喜欢不起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

    原来那个声音好听的她笑起来有两只深深地酒窝。打饭排队的时候也会碰到他,她会不小心坐到他身边。

    原来她还是跟他一个围棋社的。

    社团活动的时候,她会过来跟他说话,虽然经常是她一个人在说,他很少回答,但是她会一直跟他说下去,也没有放弃的意思,不是很急迫,像是溪水深流一样慢慢渗透……

    渐渐地她就那样渗透到他的心里,成为了他视线里不可或缺的那个人,他发现他在见到她时候不由自主的会心跳加快,呼吸不畅……

    就在新学期开学不久的那天下午她跟他说,“怎么办,何千帆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不……不是喜欢上,是一直就喜欢。”

    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四肢百骸蔓延到胸口位置,那种呼吸不畅、心跳失常的感觉又来了,甚至越演越烈。

    而她还在问,“何千帆你也是喜欢我的吧?她们都说你不太容易亲近,但是我却能感觉到你对我的好感,这是不是证明我在你眼中跟其他的女孩子不一样……甚至是你就是喜欢我的。”

    他一向思维敏捷,那个时候却好像短路了,“你喜欢我?”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喜欢难道就是这样要呼吸困难,心要从胸腔里迸出来吗?

    一时间他好像被分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犹豫不定,而另外一个何千帆在嘲笑他:何千帆你就这点出息!承认喜欢一个人就这样难吗?

    “我知道你在毕业晚会上气哭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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